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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內容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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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各級民政部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按照講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強服務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安排,切實履職,紮實工作,銳意創新,推動各項民政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民政工作內容總結範文

一、救災減災高效有序

20xx年是近20年來僅次於2008年的第二個重災年份。各級民政部門及時、高效、有序開展救災工作,完成了新疆等地寒潮冰雪、西南地區連續旱災、青海玉樹地震、南方和東北嚴重暴雨洪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沿海臺風等各類重特大自然災害的救災任務。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啓動救災應急響應51次,下撥救災資金113.44億元,調撥救災帳篷22萬頂。全國共救助受災羣衆9000多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1859.4萬人次,幫助重建倒塌民房45萬戶,維修損壞民房151.2萬戶。接收玉樹地震救災捐贈款物109.37億元,接收舟曲山洪泥石流救災捐款8.09億元。《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頒佈實施,填補了自然災害救助的法規空白。會同有關部門調整完善了中央救災補助政策,新增災後過渡性生活救助項目,統一提高了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增設7箇中央級救災物資代儲單位。加強衛星遙感等高科技手段在災情獲娶監測和評估中的運用,完善災害應急評估機制。繼續推進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加快災害資訊員隊伍建設,減災救災能力進一步提高。

二、社會救助水平進一步提升

截至20xx年11月,城市低保保障對象2307.8萬人,月標準240元,同比提高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提高15.9%。農村低保保障對象5179.6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49萬人;年標準1316元,同比提高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提高22%,均不含2009年春節一次性補助。農村五保供養人數553.7萬,年人均集中供養水平爲2804元、分散供養爲1990元,同比分別提高12%和11.6%。1-9月全國城鄉醫療救助支出85.8億元,同比增長28%,共救助5937萬人次,“一站式”醫療服務模式廣泛推行。探索開展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有的省市探索建立了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制度在16個省份全面建立。中央財政共投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資金744.2億元,比上年增加123億元。

民政部修訂頒佈了《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部分地區統一了集中與分散供養標準。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建立,各地爲城鄉低保對象和五保供養對象發放物價臨時補貼,惠及近8000萬人。中央財政首次向中西部地區下撥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價格臨時補貼資金3.5億元。居民家庭收入覈對試點繼續推進,社會救助管理的精確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發展

落實中央關於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研究部署了今後一個時期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試點省份由5個擴大到12個。高齡補貼制度在7個省份全面建立。加強了養老機構建設和安全管理。開展了養老護理員和孤殘兒童護理員培訓。

國務院《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正式下發,對孤兒安置、基本生活、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政策措施作了全面安排和系統規範,標誌着我國孤兒福利保障體系全面建立。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20xx年中央財政安排孤兒基本生活費專項補助資金25億多元。各地抓緊建立並落實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明天計劃”、“重生行動”、腦癱兒童康復、艾滋病致孤兒童保護等專項工作繼續實施。汶川地震、玉樹地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致孤兒童得到了妥善安置。加快發展殘疾人福利事業。

福利彩票票種和玩法進一步創新,管理制度繼續完善,技術保障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風險防範能力進一步增強,基礎建設取得進展,預計年發行量超過950億元,籌集福彩公益金近300億元。

四、擁軍優撫安置邁出新步伐

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務,中央財政下撥退伍安置經費16億元,比上年增長33%。成立了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了《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逐步推開。加強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成立了相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啓動了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中央財政增加了邊境地區烈士遺屬祭掃保障經費,邊境地區烈士紀念設施維修改造納入中央補助範圍。完成了20xx年傷病殘軍人接收安置工作,完善了管理服務措施。重點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水平進一步提高,殘疾軍人、“三紅”、“三屬”年補助水平在連續12年提標的基礎上又增長10%;在鄉複員軍人年人均增長4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兩參人員”和建國前老黨員年人均增長240元。新型優撫醫療保障制度普遍建立,撫卹補助金“一***”工程繼續拓展。中央財政首次向12.3萬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軍休幹部房改政策有效落實。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辦法進一步完善。軍供保障任務全面完成。雙擁模範城(縣)創建考評機制進一步完善,各具特色的擁軍活動廣泛開展。

五、城鄉基層***和社區建設實現新突破

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佈實施,民政部門及時開展學習宣傳和貫徹活動。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爲契機,推動了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深入開展。13個省區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一批農村致富能手、退伍軍人、外出務工返鄉農民、回鄉大中專畢業生等農村優秀人才當選爲村“兩委”成員。村務公開內容進一步拓展,“難點村”治理轉化任務基本完成。建立了中國村民自治展示中心。推動建立了全國***社區建設示範單位聯繫制度,修訂完善了***社區建設示範標準。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進一步深化,“全覆蓋”創建活動加快進行。確定了全國統一的城鄉社區標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指導全國城市街道社區開展了創先爭優活動。

六、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取得新成效

全面完成社會組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啓動實施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了支援股票捐贈的優惠政策,規範了國有企業捐資設立非公募基金會的審批程序,加強了對境外非政府組織資金的.源頭審查。探索實施了涉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規定,開展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直接登記試點。研究提出了促進行業協會改革發展的思路與措施,加快推進城鄉基層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加大社會組織年檢和評估工作力度,加強社會組織行政執法工作,認真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積極探索促進社會組織改革發展的新途徑。截至20xx年9月,登記註冊的社會組織總量43.5萬個,其積極作用進一步發揮。

七、區劃地名工作創新開展

經國務院批准,調整了部分大中城市行政區劃,減少了3個市轄區,有2個縣撤縣設市,進一步優化了中小城市格局。加強行政區劃創新研究,參與了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試點、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健全界線管理機制,建立了全國平安邊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繼續將平安邊界創建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覈評比範圍。基本完成盛縣兩級行政區域界線年度聯檢任務,妥善處置有關邊界糾紛。推進地名數據庫和地名公共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基本完成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了地名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啓動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

八、婚姻、收養、殯葬和流浪救助管理與服務繼續加強

隆重舉行新中國首部婚姻法頒佈60週年紀念活動。全面總結“十一五”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工作,繼續推動全國婚姻、收養登記管理資訊化建設。孤殘兒童涉外送養和跟蹤服務繼續推進,外國收養家庭“尋根回訪”活動健康開展。探索建立國內收養評估制度,啓動了中國公民收養子女、邊境地區居民與外國人通婚等方面法規的修訂工作。深化殯葬改革示範活動,繼續推行惠民殯葬政策。開展全國殯葬系統“優質服務月”活動,清明祭掃活動安全有序。積極做好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期間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00多萬人次。加快推進“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建設,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

九、社會工作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紮實推進

社會工作人才納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有關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意見基本成熟。舉辦了20xx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近9000人透過考試取得了職業水平證書。加強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和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培育,全國已開發4.5萬個社會工作崗位、成立500多家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加強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培養,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繼續深化。推進志願者註冊,社會工作人才與志願者聯動服務機制正在探索建立。

十、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慈善事業法》立法相關工作繼續推進。促進慈善捐助資訊公示制度不斷完善。有的地方率先出臺了促進慈善事業、規範募捐行爲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理順慈善事業管理體制,各地明確了慈善管理職能機構,加強了基層慈善組織網絡建設。開展了慈善超市創新建設試點。組織了年度“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加大慈善工作宣傳力度,各地廣泛開展了各具特色的慈善活動。

十一、民政領域國際合作和涉港澳臺工作不斷拓展和深化

參與了上海合作組織、亞洲部長級減災大會、東盟“10+3”、東盟“10+1”、東亞峯會、中俄英中日韓、東亞家庭事務部長級論壇以及中墨常委會、中巴(西)高委會和中委進階混委會等多雙邊合作機制下的相關活動。與聯合國、歐盟、國際民防組織等國際和地區組織及外國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開展了務實合作,執行合作項目22個,外方投入資金摺合人民幣7000多萬元。着力加強涉港澳臺工作,密切了與港澳臺地區在民政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在華印支難民相關工作穩步推進。

十二、民政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各級“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國家綜合減災規劃已列入國家專項規劃。民政事業經費投入繼續增加,一些地方在解決基層民政工作經費方面取得新進展。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藍天計劃”、“霞光計劃”、“縣(區)社會福利中心建設計劃”、民政主管的精神病院以及社會養老服務設施等方面的建設繼續實施。民政法制工作進一步加強,立法取得重大進展,執法監督有序展開,普法培訓紮實開展,法制基礎工作明顯加強。民政科技、標準化、資訊化支撐進一步增強。民政急需的技能人才培養力度進一步加大。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新聞宣傳工作繼續加強。基層民政建設在部分省區市取得新突破。開展省部合作,支援和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加快改革創新。組織動員全國民政系統對口援疆,促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加強對***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穩步推進懲治和預防***體系建設,民政系統行業作風切實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