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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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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租房補貼怎麼申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北京公租房補貼怎麼申請

一、辦理條件

城六區和門頭溝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房山區、昌平區承租公租房的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淨值76萬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透過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懷柔、平谷、密雲、延慶等4個區縣的城鎮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總資產淨值條件由區縣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其他條件與上述各區一致,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辦理材料

身份戶籍證明:身份證、戶口簿

申請表:《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其他材料: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相關證明

三、辦理流程

1、申請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公共租賃住房公開搖號配租活動,完成輪候家庭意向登記,確定入圍家庭後,入圍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

2、審覈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審,透過審覈的家庭獲得租金補貼資格。參加搖號未選到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補貼資格自透過審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超出一年的需要進行復核。

3、發放

按照“租補分離原則”,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規定按月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的`發放管理主要透過住房保障資訊管理系統及銀行系統實現。公租房產權人每月5日前在系統中確認承租家庭上月租金交納情況,區縣住保部門透過系統確認租金補貼應發明細,並於每月20日前透過銀行將上月租金補貼直接劃入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條件的承租家庭帳戶。

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人每月5日(含)前須在系統中確認上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交納情況,並透過系統報送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透過系統生成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明細,確認後於每月20日前透過銀行將租金補貼發放給租金補貼家庭。

租金補貼家庭未交納租金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租金補貼,待其補齊相應租金後一併補發。

因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金交納不足整月的,當月租金補貼不予發放。

4、調整及退出

領取租金補貼的家庭情況發生變化後,可直接影響到租金補貼的發放與否及發放金額。

對廉租家庭按現行廉租政策規定進行資格變更、取消及年度複覈。

對其他領取租金補貼的家庭分檔補貼的變更、取消及年度複覈單獨做了規定:

家庭情況發生變化後可隨時申請變更補貼金額;

租金補貼家庭每年4月必須申報家庭變化情況,對情況變化的家庭逐一複覈;

對未變化的家庭採取抽查和普查相結合方式複覈。

根據資格複覈情況,調整或取消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