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補貼是國家爲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爲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透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揚州租房補貼申請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適用範圍
在我市註冊成立,正常納稅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銀行、保險、證券、電訊、供電等企業除外)。
二、補貼對象
(1)新申報人才
1、引進時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3、所在企業按規定爲其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2)原人才租房補貼享受人才
此前已經享受租房補貼但未滿資助年限的人才,如果符合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繼續享受補貼條件的,可按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繼續申報(補貼按照實際在揚工作和繳納社保的.時間計算,累計享受不超過36個月)。
三、補貼標準
對企業引進的補貼對象1範圍的各類人才給予租房補貼,並連續資助3年。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進階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3000元,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2)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進階專業技術資格、進階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1000元,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地縣級財政各承擔50%。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按500元的標準予以保障,補貼資金由企業所在地縣級財政承擔,可高於本標準。具體補貼實施細則由各縣(市、區)、功能區制定,報市人社局備案。
四、申報材料
(1)新申報人員
1、《揚州市企業引進人才租房補貼首次申報表》;
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3、符合補貼標準最高類別的人才條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複印件,企業需加蓋公章);
4、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2)原人才租房補貼享受人員
1、《揚州市原企業人才住房保障資助(租房)申報人員情況表》;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證複印件;
3、申請人提供以下條件之一:
①《商品房租賃備案證明》;
②租房租賃合同、租金髮票;
③租房租賃合同、當地居委會證明;
④租房租賃合同、企業未提供租住房(公寓房)誠信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