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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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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杭州市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對象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杭州市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對象

申報對象

(一)申請對象條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爲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畢業時間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後,申請時限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申請家庭在杭無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人才租賃房等租房優惠政策。

已享受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再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範疇。

在職人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範疇。

(二)用人單位條件

(1)企業:稅務登記註冊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各類企業。

(2)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含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在我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行政事業單位)。

(3)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爲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

(三)發放次數

租房補貼首次發放後,申請人繼續繳納社會保險每滿12個月(含)可提交1次補貼續發申請,補貼續發不超過2次;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續發補貼不超過5次。

(四)申請時限

首次申請時限爲畢業後一年內。續發申請時限爲補貼首次發放之後三年內。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續發申請時限爲補貼首次發放之後六年內。

操作流程

(一)申報

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覈實後,登入“親清在線”進行網上申報。

申請人屬於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審覈申報。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以及申請人勞務派遣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留存備查。

(二)審覈

系統根據申請人提交材料自動比對審覈。審覈透過的`,向申請人的銀行卡或支付寶撥付資金。審覈不透過的,申請人可透過異議處理對審覈結果提出異議並上傳佐證材料。

(三)兌現

屬地政府(住保部門)根據系統審覈結果,及時兌現政策資金。

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認定

申請日期以用人單位在“親清在線”上提交時間爲準。

(二)畢業時間認定

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爲準,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爲準。學歷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具體年月日的,以載明的日期爲準,僅載明畢業年月的,畢業時間以當月最後一天認定。

(三)申請家庭概念

“申請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申請家庭在杭“無房”認定範圍

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無房”指主城區(含錢塘新區)用人單位申請人和其他申請家庭成員在主城區範圍無房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無房產交易記錄(含買賣、贈與、繼承等)。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建德市、桐廬縣、淳安縣用人單位申請人和其他申請家庭成員在用人單位所在區縣(市)範圍無房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無房產交易記錄(含買賣、贈與、繼承等)。

(五)申請家庭“未享受租房優惠政策”認定範圍

新引進應屆大學生“未享受租房優惠政策”指申請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實物分配或貨幣補貼、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或貨幣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購房)補貼、公有住房等。

已享受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在補貼發放後1年內不得申請其他租房優惠政策,享受時間與其他租房優惠政策合併計算。

溫馨提醒: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政策待遇的個人和用人單位,納入個人和企業徵信體系,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