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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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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理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理

一、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理

(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注意: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是否遷出

按照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