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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補貼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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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即可提出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須知看這裏,符合條件的千萬別錯過!

靈活就業補貼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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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即具有我市城市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要求並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女性年滿40週歲及以上、男性年滿50週歲及以上的國有、集體企業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實現靈活就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按規定進行了就業登記,與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就業服務機構建立勞動事務代理關係,並按靈活就業的方式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均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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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

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具體參照太原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本人繳費基數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額部分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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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項目及方式

補貼項目爲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先繳後補的方式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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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期限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計算其年齡的截止時間爲其開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時間)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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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資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

2、本地城鎮戶籍證明;

3、從事靈活就業的情況及收入證明或個體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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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的申請、審覈及發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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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先行申報靈活就業,填寫《太原市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登記表》,並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審覈。

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按規定審覈合格的,在《太原市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登記表》上籤注意見,標註日期,加蓋公章。

靈活就業人員將《太原市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登記表》及相關資料交代理其勞動事務的就業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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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機構於1月初的5個工作日內,分類彙總申報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情況,並攜帶下列材料連同電子版報同級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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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市、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覈工作,經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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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門複覈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劃撥至同級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在收到財政部門撥款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發放給申報人,並在其《就業失業證》享受就業扶持政策情況記錄中籤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情況。

靈活就業人員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

(一)被用人單位招收錄用;

(二)中止靈活就業;

(三)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五)其他應停止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