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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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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透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南京鼓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電話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京鼓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電話

南京鼓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電話

南京市鼓樓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虎距路49號

電話:025-68730228

拓展:南京市失業保險參保指南

一、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國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經辦流程

用人單位遞交材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覈→錄入資訊系統→蓋章,返回辦理結果。

三、辦理要點

1、根據《江蘇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或者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以及靈活就業的,應當辦理就業登記。

2、參保時間應與勞動合同起始時間相一致,即簽訂勞動合同的當月應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如在其他統籌區已參保,須提供當地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四、經辦表單

《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登記花名冊》(一式兩份)。

五、申請材料

1、外國人蔘保須提供《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記者證》、《南京人才居住證》、《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永久居留證》等有效證件之一。有互免協議的還須攜帶互免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2、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參保,提供《事業單位進人憑證》、《工資關係證明信存根》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原件及複印件。

3、多重勞動關係者參加工傷保險須提供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和當月的工資報表原件及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