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是保險公司對繳納失業保險的人員失業後的.補貼。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上海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辦理依據
《上海市失業保險辦法》[滬府發(1999)7]和《關於印發<上海市失業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滬勞保就發(1999)17號]。
二、辦理對象
不具備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業人員: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因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困難(一般指患嚴重疾病)的;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因患嚴重疾病而短時間難以就業,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難的;
(3)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招用的本市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解除勞動關係後無勞動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難的。
三、辦理部門
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失業保險視窗。
四、辦理時間
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對外服務時間。
五、辦理憑證
(1)《勞動手冊》;
(2)戶口簿;
(3)退工證明;
(4)本人書面申請。
六、辦理結果
審覈透過的,失業人員憑儲蓄卡在規定日期(一般爲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銀行或郵局領取失業補助金。
審覈未透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領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