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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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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歡迎閱讀,供大家參考和借鑑!

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

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1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爲XX年04月01日至2017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17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2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格式範本3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17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17年07月31日

拓展閱讀:離職證明有什麼用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在很多時候大家都忽視了這一問題,以下就來說說離職證明有什麼用.

首先,對於你新入職的單位要求你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就是想要知道你原來確實在那個公司工作過,還想弄清楚你是什麼原因離職的.要確定不是因爲工作能力不夠或者其他什麼原因對職位和公司不利的因素導致被辭退的,同時防止你與原單位存在什麼糾紛以至牽涉到目前的新用人單位。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後,需要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爲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離職證明有什麼用的介紹,相信你看過後,有深刻的瞭解.如果你目前離職了,該公司沒有給你開具離職證明,請找他們人事部的相關人員開這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