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發文2016年導遊資格考試將實行全國統考。自2016年起,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暫定於每年11月舉行,每年一次。
考試科目分爲五科:
科目一:“政策法規”,考試內容爲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導遊人員應該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
科目二:“導遊業務”,考試內容爲導遊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導遊人員素質要求和行爲規範,導遊服務程序和內容、相關知識在導遊服務中的應用。
科目三:“全國導遊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爲全國旅遊行業通識知識。
科目四:“地方導遊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爲地方旅遊知識。
科目五:“導遊服務能力”,考試內容爲景點講解、導遊規範、應變能力和綜合知識。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本科目考試並進行口譯測試。
考試分筆試與現場考試兩種:
(1)科目一、二、三、四爲筆試。其中科目一、二合併爲1張試卷、科目三、四合併爲1張試卷進行測試,考試時間均爲90分鐘;
(2)科目五爲現場考試。
現場考試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根據現場考試工作標準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考試。
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爲合格。
國家旅遊局制定併發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同時依據大綱組織各科目的命題,並逐步開發完善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