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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律師助理到獨立律師你需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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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人都對助理這個職務很感興趣,還包括許多法學院畢業的但還沒有考過司考的學生。新人做律師助理不外乎有兩個理由:一是能有一份基本的收入,能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二是想透過這個助理職位學點東西以便於平穩進入律師行業,順利成爲律師新人。事實上,很多人都難以實現目標,但也有一部分人達到了目標。結局一般有以下幾種:

從律師助理到獨立律師你需要做什麼?

(1)、一直做助理,難以獨立。有的助理本身有很好的專業基礎,在進入律所以後,通常也辦好執業證,協助律師辦理訴訟和非訴業務。如一起去看守所會見,整理立案資料,收集整理證據,去法院簽收法律文書等。作爲律師來說,有一個得力的助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和精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律師都願意支付這筆開支。因爲律所的分配制度中,通常助理的工資由主管律師來承擔。但一般律師不會讓助理直接接觸到當事人,也就是不會讓助理了解案件的來源。助理工作的成果屬於律師,律師的客戶也還是客戶的。以後客戶再有其他業務,也絕對不會找助理,而是直接找律師。這樣,助理在工作一段時間後,能學到一些程序或實體上的知識,也能學到一些處理案件的方法,但總不能脫離律師而自己獨立執業。一離開就沒有案件來源。我先前的那位女同事就是這樣,幫一位刑事律師做助手,每月能有幾千元的收入,但從來就沒有自己的案源,特別是在工作幾年以後,越來越沒有膽量和自信脫離,長期不能擁有自己的客戶會讓自己很失望。最後回老家了;

(2)、做一段時間感覺做不下去,就轉行了。做助理一般會比較辛苦,儘管有時候的辛苦可能並不能學到什麼,完全是純粹的重複勞動。有的律師要求很苛刻,也不肯教導和指點,做助理完全相當於在公司上班,上着上着就就去了信心,也看不到希望,後來就放棄了,做了其他工作,脫離了律師行業;

(3)、遇到好的律師,他會在業務上知道你,也會在經濟上幫助你,然後與你協助,幫助你順利進入律師行業,成爲他的搭檔。這可能是很好的結局了。但你難以超越他,一直在他的光環下發展。

(4)、很多律師喜歡招學歷特別高的助理,或者在某領域特別專業的助理。我認爲無論你的學歷多高,都應該從基礎做起。因爲基本的訴訟經驗是做律師的根本。有了這些基本功,你完全有可能自己去攬那些高端的客戶。何須去幫別人做助理? 我的看法是,選擇做助理應該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獨立做律師。在做助理的第一天開始,你就要準備離開助理崗位。幫助律師做好工作的同時,一定要利用實踐學到的專業知識收集、開發自己的資源,建立自己的工作網絡,包括獨立在外面認識各行各業的人。有些助理工作很長時間後,所認識的人都是律師所認識的,那樣你永遠都不會獨立。外出調查,能以你自己的名義儘量以你自己的名義,下班時間千萬不要以爲沒有事情做而可以放鬆了,下班應該纔是你自己工作的開始,多聯繫你所在城市的熟人,讓別人知道你做了律師。沒有熟人的話,你上網發帖幫別人免費諮詢也是可以的。總之,就是要讓外界儘量多的人知道你做了律師。如果你幫律師做完事情你就認爲萬事大吉了,那就說明你根本不想獨立做了。機會只會給有準備的人。

另外,在選擇自己所跟從的律師時,務必儘量對對方的各方面有充分的瞭解。人品還是第一位的。認識的一位有錢律師公開說,這個城市這麼大,人口這麼多,我每天騙一個,這輩子也騙不到十分之一啊。你如果願意跟他做助理,能學到的會是什麼?還有要看他是否保守,是否樂於教人。發現學不到東西的話立馬換人,你做助理的目的是成長,不是賺錢,千萬不要耽擱時間。三是建議保持鬆散性的關係,而不是做律師的附屬。律師有事情的時候幫做一下,沒有事情的時候自己可以有適當的自由時間和空間,哪怕寧願工資少一點。這樣可以嘗試開拓自己的業務。一旦機會成熟,就可以獨立出來。

我帶過一個助理,她有很深厚的法學功底,名牌政法院校畢業。可能由於沒有下定決心做律師,一直在徘徊,我給了很多獨立的資源讓她去開發,她做的效果總是不理想。有種在幫我做事情的感覺。後來她考進了檢察院。此後帶的另外一個女助理是自考大專考的律考,基本條件和專業素養比前一個差多了,但勤學好問,比較虛心,開發同樣的資源,效果不錯。在跟我兩年後竟然可以獨立了。兩年下來,她自己的能力、形象、談吐、氣質包括收入都有了質的飛躍,我也給了她獨立的資源,她已經開發成功。

另外一個助理更有代表性,也是一位律師新人。2005年開始來我這裏實習。應聘的時候,我只問了他一句話,你願意吃苦嗎?他說沒有問題。那時,他已經34歲了,比我大很多,有家有口,在一所中學做老師,壓力很大。他說,聽我這個問題,他也願意來了。因爲其他所的主任都問他是否在法院有關係和其他類似的問題。實習的時候帶他做了幾個案件,我後來要求他經常上網解答問題,還參與本城市的法律論壇。選擇一個別人不願意做的勞動工傷領域作爲自己的立足點。就這樣的患難與共,他一如既往地地吃苦耐勞,勤學好問,我也毫無保留地進行指導。我堅信,律師行業不是“教出徒弟吃師傅”,而是“1+1>2”。就這樣,實習期過後的執業第一年,他的業務收入達到了8萬元,比我當時要好很多。他說,關鍵在於你的指導。上個月,所裏從培訓基金中提供了近6000元送他去北京專門參加勞資糾紛和勞動合同的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