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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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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範本

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1

一、公司工會爲困難職工幫扶責任部門,負責每年對公司員工進行一次生活狀況調查,並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直接受理困難職工的幫扶申請。

二、幫扶的內容:

1、爲困難職工提供困難救助、法律諮詢、信訪來訪接待等方面的'`援助;

2、元旦、春節期間對困難職工進行一次走訪慰問;

3、對因病住院的員工進行探望慰問。

三、困難職工幫扶條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

2、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

3、因本人或家庭成員瘓大病造成家庭困難;

4、子女考取大專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支付子女上學所需費用。

四、申請程序:

1、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向公司工會提出申請,並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2、工會負責對困難職工真實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並簽署意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或向縣總工會幫扶中心申請救助,如屬一般性生活困難,則由企業工會按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辦理;

3、確定幫扶方式和幫扶金額進行幫扶。

五、資助標準:

1、凡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的,一次性給予500至5000元救助;

2、處於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每季度視情給予300至500元的定期補助金;

3、因本人或家庭成員瘓大病造成家庭困難的,一次性給予500至5000元救助;

4、子女考取大專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支付子女上學所需費用的,一次性給予2000元補助。

六、資金來源:

1、公司行政和上級工會撥款;

2、公司工會經費注資;

3、員工及有關部門的捐助。

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建立爲職工辦好事實事長效機制,推動建家活動的深入開展,切實爲困難職工排憂解難,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在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由公司工會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協同配合。

第二章 認定標準

第三條 困難職工,是指在職職工本人和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病、殘疾或遭受重大災害,家庭生活困難且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上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公司成立困難職工幫扶領導小組,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副組長由工會副主席擔任,其他工會委員爲成員。下設辦公室,由工會副主席(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分工會主席和工會辦工作人員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困難職工的情況調查、檔案建立、信訪接待、政策諮詢、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

第四章 幫扶標準

第五條 困難補助標準

1.建檔困難職工,一般安排在元旦、春節期間集中進行慰問,一次性發給300—500元困難補助。

2.特殊困難職工,經困難職工幫扶領導小組研究,一次性補助1000—3000元。

第六條 其他援助

1.接待困難職工來信來訪,爲困難職工提供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維護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

2.建立對口聯繫困難職工制度,公司領導和工會幹部(工會委員、女工委員、經審委員)與困難職工建立對口聯繫,在節假日等時期,上門對困難職工進行慰問。

第五章 幫扶資金

第七條 困難職工幫扶資金主要來源以下方面:

1.公司行政專項撥款

2.公司工會困難職工慰問金

3.愛心互助會援助資金

4.職工愛心捐款

5.其他來源

第六章 幫扶程序

第八條 困難職工幫扶,原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困難幫扶的職工依照困難職工標準,如實填寫統一製作的困難職工申請表,交到困難職工幫扶辦公室。

2.困難職工幫扶辦公室負責對申請幫扶的困難職工進行走訪和調查,覈實其基本情況,確定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3.困難職工幫扶領導小組開會研究,對困難職工申請表進行審定、確認。

4.對符合要求的,建立困難職工檔案,列入幫扶對象,給予相應幫扶。

第七章 檔案管理

第九條 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建立困難職工檔案,並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查摸底,及時更新相關資料。

第十條 做好睏難職工幫扶相關記錄,定期對幫扶資料

進行整理、立卷、歸檔,做到完整、清晰、無遺漏。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本部及所屬各分(子)公司,由公司工會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原有相關管理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企業員工困難幫扶管理制度3

困難職工救助資金本着切實爲特困職工辦好事、辦實事的指導思想,堅持解難濟困的原則,經常性地救助因天災、人禍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難以爲繼的特困現根據有關財務制度及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的募集。

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撥款、社會捐助、工會經費和個人捐贈等多渠道籌集。幫扶站常年接受社會、個人捐助,補充救助資金。

二、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⒈幫扶站設救助資金專用帳戶,該帳戶用於接收捐贈資金和有關救助款項的支出,不得用於與救助無關的任何其他項目,接受財政、審計和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監督。

⒉定期公佈資金籌集情況,通報救助使用情況。

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職工個人提出申請,基層工會覈實,並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後,由基層工會上報幫扶中心。幫扶中心進行審覈,並由救助資金管理委員會集中研究,由幫扶中心實施救助。

三、特困職工救助辦法

救助的對象及標準。困難職工幫扶站所救助的對象是蘭山學校工會特困職工,且本人與單位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加入工會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以家庭爲單位,給予一次性資金救助:

①家庭收入達不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

②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患絕症生活難以爲繼的職工;

③遭遇意外災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職工;

④因生活困難造成無力支付考入大學的子女學費的困難職工;

⑤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難以維繼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