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建築工地調休規章制度

學問君 人氣:1.2W

 建築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建築工地調休規章制度

爲規範和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時間管理

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週六安排人員值班,每天工作時間爲7小時。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時間爲: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時間爲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總部和分子公司員工原則上均實行電子指紋考勤制度,應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則上允許員工每月忘打卡3次,當月超過3次將公佈忘打卡名單和次數;

3、公司副總經理級(財務總監)及以上員工原則上每週六均需值班,若週六因私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不履行相關手續按缺勤曠工處理;

4、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在總檯處填寫《臨時外出辦事登記表》後方能外出辦事,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記爲曠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員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時打卡的,必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單》或填寫《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遇事情緊急不能提前填寫的,必須於外出工作結束後下一個工作日內填寫;

2、《因公出差單》和《外勤未按時打卡情況說明》上要具體寫明因公外出時間和詳細事由(外出共同辦事人員可寫在一張單據上),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審覈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外出開會、培訓、活動等有會議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單後。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實因計劃外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加班的,員工應予以積極配合;

2、駕駛員等崗位因工作性質原因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據實際加班天數酌情給予加班補貼,補貼統一於年底發放,原則上不再另外給予調休;

3、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的,可申請加班,因個人原因或開展常規工作而產生的加班不能作爲加班。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員工的加班進行嚴格管理;

4、各部門加班申請必須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請、合理安排。申請加班人員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註明加班事由,交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簽字確認後並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來不及填寫,應於加班後次日補辦相關手續。違反上述程序,不視爲加班。各副總加班,由總經理簽字確認。

5、加班時間計算: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滿4小時可計加班0.5天;延長工作時間滿8小時的計1天,一天內有效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8小時;

6、加班時數的確定以指紋考勤機打卡時間爲依據,考勤機未有記錄不計加班。個別員工晚上不加班但在辦公室上網的,部門負責人應嚴加管理。屢教不改的,公司有權清退。

7、公司提倡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合理科學地安排加班,原則上規定員工月加班天數不能超過3天,超過3天安排調休。

(四)調休管理

1、根據具體加班情況,在不影響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員工可提出調休申請。1天加班衝抵1天調休;

2、申請調休需提前填寫《加班調休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分管副總審批,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後方可調休;

3、如加班到午夜2點之後的,爲避免疲勞而影響工作效率,可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半天,並及時報公司人事部門補辦調休審批手續;

4、員工加班的天數應在當季度內申請用完,跨季度加班數清零。

(五)請假管理

1、員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必須事先填寫《因私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主管副總批准後報備人力資源部方可開始休假;若遇緊急情況無法填寫《因私請假單》的,可口頭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於次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公司有權按曠工處理;

2、年假需在當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積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請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書複印件,產假銷假時需提供子女出生醫生證明覆印件;產假按80%工資發放,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停發工資,保留職務半年;超過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4、員工請病假超過1日者,需提供醫院有關證明;

5、請假需延假的.,必須履行有關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因私請假將被扣除當天薪金全額。

(六)遲到、早退與曠工管理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2、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給予口頭警告,當月累計達到5次以上者作書面檢查並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權予以勸退。無正當理由,遲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曠工按當天薪金全額2倍扣罰。年累計曠工達5天及以上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公司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已滿,未續或續假未獲批准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4)超過2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者。

5、員工遲到、早退和曠工情況按照情節程度,計入年終考覈。

二、職責

1、人力資源部

(1)負責考勤的管理、統計、提報和公佈。

(2)負責保管各種休假、請假、加班等考勤憑證。

(3)負責監督員工對於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解釋。

2、各分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

(1)按權限規定審覈和批准員工請假、加班、調休等申請。

(2)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勤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