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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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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價格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價格管理制度4篇

價格管理制度1

爲規範商品價格管理,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酒店銷售的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縣價格主管部門的物價政策,合理銷售商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對購進、調入的商品要分類、分區上架銷售,並擺放整齊,沒有標籤及時打印並對照商品位置擺放。

三、酒店執行政府物價部門的管理規定,實行當地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酒店自主相結合的定價方法。

四、對進入酒店銷售的所有商品,其名稱、產品、規格、價格予以打印標籤,各類收費標準及商品價格均需按照國家計委發佈的《關於商品價格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執行。

五、實行價格檢查制度是酒店接受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和客人的監督以及對所屬經營部門進行價格管理的一項有效的手段。

價格管理制度2

XX區發改委(物價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價格改革會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全面推進價格放、管、服,簡政放權職能轉變。在加快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結構優化調整、工作效率提高、開展“雙隨機”抽查市場價格監管等方面大膽探索創新。

一、推進收費管理方式改革。

20xx年全面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制度。透過區政府站、物價局網站以及各相關部門網站對外公佈實施,進一步提高了收費工作透明度,對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動態化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取消《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年審後已經完成了2 次收費年度報告,從年度報告情況看,實施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後,既大大提高了收費管理效能,又強化了各單位對收費工作重視。目前委(局)正逐步探索實行年度收費報告制度,對收費單位的收費政策及執行情況跟蹤 ,進一步強化對收費管理的事中、事後監管。

二、涉企收費清單制度成效逐步顯現。

透過取消、凍結、暫停、緩徵、免徵涉企收費等措施,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對新常態下支援企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加強涉企清單動態管理。

確保清單內的收費項目只減不增,所有收費事項合法、合規、合理,切實把涉企收費清單納入行政權力平臺執行和監管。

四、實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

在網絡、媒體等平臺公佈涉企收費清單、涉企經營性服務收費項目錄等,發放《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資料》,督促各單位在收費場所及站及時公佈、動態調整收費政策。

五、認真開展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傾聽企業對涉企收費清單制度的意見和建議。確保收費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對清單之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等行爲嚴肅查處。

六、清理規範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下發了發改辦﹝20xx﹞40號《關於清理規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 》全面梳理《安徽省定價目錄》內各項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進一步減少包括中介服務在內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已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其收費不得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放開已經具備競爭條件的定價項目,降低部分保留項目的收費標準。

七、20xx工作思路。

20xx我委(局)將重點從四方面繼續深化價格、收費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明確簡政放權的目標任務,凡上級放開價格一律實行市場化運作。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社會反響大、羣衆意見集中的價格問題積極穩妥推進改革。三是加強統籌協調,加大部門間配合,着力解決不銜接、不配套、落實不到位價格問題。四是全面履行價格職能,承接好上級下放權力清單、完善監管與提供服務相結合,運用大數據、資訊化手段爲企業和羣衆主動推送價格服務,努力打造服務型機關。

價格管理制度3

爲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物價政策,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我校價格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嚴格管理。

一、成立物價管理機構,設兼職物價員

(一)爲更好地規範學校收費行爲,完善物價管理檢查制度,成立學校物價管理小組:由校長劉建國任組長,分管收費的副校長叢春豔任副組長,下設兼職物價管理員。陶海波、於建平、張華傑、譚德欣、任保輝。物價管理小組有定期的“例會”制度。

(二)物價管理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本年內部收費項目的調整、審查、擬定標準,報主管部門審批。

2、定期組織對全校收費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做好統計分析,對存在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辦法。

3、負責接待羣衆在學校收費方面的諮詢,對羣衆提出的意見或投訴進行調查處理,並及時做好解釋和答覆工作,對存在問題指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

4、嚴格把好收費關,制止和更改不合理收費項目,嚴禁超標準收費。

5、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本校物價工作情況,爲學校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二、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威海市物價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不符擅自增加項目,分解項目,巧立名目和提高標準收費。

(二)明確分工,強化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由學校財務按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亂收費。

2、增加新的收費項目時,要寫報告報批,待物價管理小組論證審覈後,報市物價局審批。

4、在學校宣傳欄設立收費項目價格公示欄,方便羣衆查詢收費。

三、學校收費價格公示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規定(價格法) 。

(二)在學校宣傳欄設立收費項目價格公示欄,方便羣衆查詢收費。

(三)公佈學校諮詢、投訴電話號碼,隨時接受羣衆對於價格方面的諮詢和來校查閱。

四、學校收費投訴管理制度

(一)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待羣衆的來電、來信和來訪投訴,在校內顯著位置設立收費投訴箱,並對外公佈投訴電話號碼。

(二)學校辦公室接到羣衆關於學校收費的投訴後,詳細記錄有關資料,填寫好投訴表格,儘快聯繫分管校長協同處理。

(三)財務科收到投訴案例後,指定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準確收集相關資料,覈對收費項目和標準及發生次數等。 提供全面準確的資料。

(四)建立獎罰制度。 對因多收、亂收費而受到投訴的,一經覈查屬實,責任在工作人員或部門的,學校將按照考覈辦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工作人員給予調換,並做待崗處理;違法違紀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價格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爲保證我公司各種產品按照統一、穩定、有序的'銷售價格對外報價和銷售,規範價格管理,維護價格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價格管理制度》涉及各種產品的銷售價格制定和執行。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成立價格領導小組,其成員組成:

公司經理、書記、副經理、總工程師、綜合辦公室主任、生產動力科科長、技術開發科科長、生產車間主任、市場營銷科科長、財務科科長、倉儲計量中心主任、生產科計劃統計員、財務科成本覈算會計、職工代表組成。由經營副經理任組長。

(二)職責

1、每週定期參加公司價格例會。

2、生產、銷售、成本等資訊的傳遞。

3、公司所有銷售產品(包括副產品、殘次品)的銷售定價。

三、價格釋義

產品成本價格―指各種產品的綜合成本,由公司財務科確定。

產品基礎價格---指公司價格領導小組確定的各種產品批量銷售價格以及對經銷商執行的優惠價格,由經營副經理審批後執行。

對外產品報價---公司在銷售大廳和各種媒體的對外報價,由銷售科業務員以及公司專業銷售員執行。

產品浮動價格---是指產品對外報價+(對外報價-產品基本價格)×(±50%)上下浮動的價格,由營銷科科長負責審覈執行

四、報價原則

(一)產品基礎價格

(二)對外產品報價

1、固體產品的對外報價爲:

最新確定的基礎價格×106%

注:數字精確到10位數。其它數字四捨五入。

2、液體產品對外報價爲

最新確定的基礎價格×105%

注:數字精確到10位數,其它數字四捨五入

五、管理規定

(一)副產品、殘次品、廢品的銷售管理

1、副產品、殘次品、廢品系指因內在質量不合格並有質檢科出具不合格報告的產品,按正常檢驗程序檢測出的不合格產品;正常生產過程中排放品(如污油、廢渣等);因存放時間過久變質產品。

2、如出現不合格產品需要處理的,應由營銷科倉儲計量組提出書面申請,註明貨物名稱、規格、數量、不合格項目並附註質檢科出具的檢測報告上報主管領導審批;生產車間存有的廢料需處理的,由所在車間提出書面申請。註明貨物名稱、數量交由分管領導審批。

3、審批後的擬代銷“三品”由營銷科統一聯繫客戶,查驗貨物,擬定價格。數量超過50噸的“三品”定價由營銷科組織採用招標方式集中銷售。

4、上述工作均按程序完成後,(完成標誌是有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明確的批覆意見,以及招標銷售過程中與中標客戶簽定的協議書)轉入正常銷售程序。

(二)產品銷售價格的執行權限

1、對外產品報價---執行人爲銷售大廳業務員,公司專業銷售員,銷售科客戶開發人員。

2、產品浮動價格---由營銷科專職副科長負責同客戶溝通,確定價格,由營銷科長審覈後執行。

3、產品基礎價格---對於戰略性客戶,區域經銷商、產品直接用戶以及大額產品(固體產品30噸以上,液體產品50噸以上)由營銷科與客戶溝通不能成交時,報請經營副經理審批後執行。

4、公司原則上不能低於基礎價格銷售,對於以下特殊情況低於產品基礎價格銷售時,應由業務員或專職銷售員提交申請,說明事由,由營銷科科長審覈簽署意見,報經營副經理,由經營副經理組織價格領導小組確定,一個客戶只能出現一次,無論任何情況不能低於成本價格銷售。

(1)開發市場,低價與同行競爭(限量10噸以內)。

(2)戰略性調整價格,提高市場份額。

(3)階段性對局域經銷商讓利。

(4)其它特殊情況。

5、銷售價格的職責確認。

(1)各級人員在本崗位價格執行權限內,在產品銷售單上簽字即可。

(2)對於超出權限,需要向上級請示的,按照能級原則,逐級請示。即業務員向營銷科科長請示;超權限時營銷科科長向經營副經理請示,並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

(3)對於低於產品基礎價格銷售貨物時,必需有書面的請示,說明事由,透過經營副經理,公司經理審覈、審批後再執行。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價格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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