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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築消防安全制度整改方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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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切實改善我街道高層多業主公共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現狀,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杜絕因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明確、消防設施執行不正常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和重大財產損失,經研究,決定開展高層多業主公共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街道建築消防安全制度整改方案範文

一、整治範圍和時間

20xx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多業主公共建築(有2個或2個以上業主的高層建築,不含住宅樓)。整治從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8月結束。

二、整治內容

(一)建築消防安全統一管理協議落實情況;

(二)建築消防設施年檢和設備、設施執行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三、整治目標

透過專項整治,以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爲總體目標,在三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實高層公共建築業主的公共消防設施管理主體責任,形成長效的消防設施專項維保資金保證機制;二是強化物業行業監管,規範高層消防設施管理委託行爲,落實物業單位的管理責任;三是落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大對高層公共建築相關責任方消防安全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完善政府掛牌督辦等重點隱患治理制度,形成職能部門聯合監管、動態監管的工作機制。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街道高層公共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組長、街道調研員趙玉璧爲副組長,街道各科室、各社區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所,李鳳鳴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協調、指導等日常工作,並彙總各社區開展整治工作的有關情況。

領導小組牽頭部署轄區高層公共建築消防安全設施專項整治;牽頭落實整改治理措施,確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災隱患,被掛牌督辦的高層建築按期除隱患;負責無物業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未向物業移交的高層公共建築整治的具體監管;協同區住建局、消防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協調公安派出所、物業管理部門落實長效監管機制;指導、支援社區開展羣衆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6月底前)

各社區要透過在高層公共建築的主要場所張貼宣傳標語、製作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告整治的範圍、內容和要求,同時加強《市高層多業主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自查整改(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日)

各高層公共建築業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責任方(物業管理單位、消防設施統一管理單位等)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制定的自查項目表進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設施及管理已移交物業的,由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無物業或未移交的',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負責實施。自查發現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設施未正常年檢的,要在20xx月12月底前落實年檢工作,並保證每年依法年檢。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未整改項目原因和計劃、消防設施年檢落實情況或計劃等工作進展情況需每季度形成書面報告報街道。各社區要加強對各高層建築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導督促,發現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消防)部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重點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法行爲。

(三)督查落實(20xx年6月-20xx年8月)

各社區要定期牽頭督促轄區高層公共建築相關責任方及時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檢測發現的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社區和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我街道面臨的安全生產形勢,高度重視高層公共建築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專人、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統籌安排,確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協同監管,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透過協同管理,以及加強物業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標準等措施,形成全員參與的合力,增強高層公共建築事故隱患預警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標本兼治,長效管理。要結合實際,重點解決由於高層公共建築產權多元化、分散化導致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難以明確、安全投入難以落實、事故隱患難以整改等問題。要熱情服務,主動爲高層公共建築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服務,積極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努力構建長效的安全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