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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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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錶外接線用電(罰50元),並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打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並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錶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覈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啓封。或私自啓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爲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並作爲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爲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並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餘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週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規範宿舍用電管理工作、確保用電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職工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職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供電設施。

2、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並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職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爲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後果的需負連帶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並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6、住宿職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白天禁止亮燈以節約用電,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住宿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將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1、凡在校內有房使用的教職工,用電一律要安裝電錶,超過學校規定用電量的必須按供電局電價交納超用電量的電費,節約歸已。

2、各處、室友必須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嚴禁在各處、室電源上使用炊事電器烹飪食物,嚴禁使用電爐烤火、烘衣等。如發現上述禁止事項,當事人每次補交電費10元。

3、各班教室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用電(開燈的時間詳見附表),如臨時延長照明用電時間,須經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方可延時用電。

4、爲確保各班學生用電安全及節約用電,各班不準在電教專用電源上使用非電教電器,不準私自增設照明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10—50元罰款。

5、校內各公共場所的照明電器(電風扇、插座、聲控開關、拉控開關)及其他公用電器,人人必須自覺愛護,損毀公用電器者除賠償損失外,並處10—50元罰款。

6、教工宿舍樓道公共路燈,只可使用25W以內的燈具,嚴禁使用超過25W的燈具,違者將被沒收燈具。

7、學生公寓必須按學校規定時間用電,任何人不得隨意延長開燈時間。

8、教工打傢俱或維修住房時使用電動工具,必須在自家電錶內用電或安裝臨時電錶計費用電。嚴禁在表外接公共電源用電,違者按竊電處罰。

9、學校電源只供應在校內按規定使用,禁止任何人將校內電源接到校外。外單位臨時將校內電源接到校外須經校長批准,且應安裝臨時電錶計交電費。違者除截斷電線、補交電費外,並處於100—200元的罰款。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爲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保證電氣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工作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絕緣用品,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2、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懂得安全操作規程,思想品德良好。

3、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帶電作業。

4、定期檢查線路與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是否良好,保證絕緣強度良好,設備停用後,配電箱電源斷電拉閘隨時上鎖。

5、使用機械安全閘時,必須向附近人員提出警示,修理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在所控制的開關上掛警告牌,禁止設備帶“病”運轉。

6、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配電箱、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7、電氣設備與配電箱的拆裝必須由電工操作,並作妥善處理,其他人員(非電工)無權拆裝。

8、絕緣工具及儀表等,電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作定期檢查、校驗。

9、電氣設備、配電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靈敏可靠,防護設施齊全,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試驗。

10、保護零線,地線連接牢固可靠,重複接地定期測試。

11、不安全的場地採用安全行燈電源36伏以下。

12、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爲進一步規範宿舍用電,合理利用電力資源,做好節能降耗工作,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員工宿舍用電。

2、公司在職員工。

三、用電管理措施

1、管理人員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員工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員工節約用電,各宿舍超額部份用電均按0。8元/度進行收費。

4、工程科負責每月3日前對各宿舍用電進行抄表,根據用電標準,於每月5日將上月正常用電、超額用電度數製表後上報管理部。

5、管理部根據用電標準進行覈算,於每月20日將各宿舍員工上月用電扣費情況造表後上報財務部。

6、財務部根據管理部上報的報表,負責在員工個人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

7、員工離開宿舍時應做到三關“關水、關電、關門”,如發現現場無人且不關電燈、風扇、空調的,按規定進行處罰,查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查出責任人時由住宿成員共同承擔。

8、嚴禁篡改線路,故意破壞電錶,若人爲損壞電錶的,造成電錶無法正常讀數的由住宿人員按當月員工最高用電數進行分擔。

9、嚴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電器或人不在場時繼續使用電器(電爐、電熱棒等)。因違規用電或私自牽拉電線造成事故或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10、因用電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財產、人身安全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11、員工中途離職的.,電費按員工上月宿舍用電情況進行扣除。

四、附則

1、本規定解釋權歸xx服裝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規定經總經理覈准後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一、配電房由專人負責,其它人員不得進入電房重地。

二、配電房內除正常的電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雜物,使配電房內保持清潔、乾淨。

三、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專人完成,其它人員不得入房擅自動用配電設備。

四、用電負責人員,要嚴格按施工規範、規定操作。

五、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操作,建立安全用電技術檔案。

六、用電工程要定期檢查、檢修,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並履行檢查、複查驗收手續。

七、配電房專人作好當天的施工用電情況記錄。

八、配電房閒人免進,注意用電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測。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2、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3、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處理結果,維修人員等。

4、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落實到人。

5、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6、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

7、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1、公司每月進行三次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項活動大檢查,由生產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各廠、隊、生產、安質、人勞等有關部門參加。

2、各項目部每一個月進行四次安全大檢查,由項目經理、有關安檢幹部和工地安全員參加。

3、單位工程負責人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應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和工人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情況。

4、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幫助項目部搞好文明施工。

5、生產班組應堅持班前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崗位檢查,如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

6、不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都應貫徹領導與羣衆相結合的原則,採取邊檢查邊改進的方法,對重大隱患無法應定人,定時間限期解決,不能解決的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報請上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