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學問君 人氣:1.6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學儀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1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p>

化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2

一、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是確保實驗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滿足素質教育及社會服務的需要。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積極落實監管措施。

二、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儀器配備目錄的要求配置、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存放,存櫥卡應標明儀器編碼、名稱、數量,儀器、藥品上的標籤張貼位置、大小要適宜,字跡清楚,同一臺(套)儀器的主件或附件,都應編同一編號,以免主、附件錯亂而影響使用。儀器、藥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齊,上輕下重,科學合理,取用方便。劇毒、易燃、易爆物品要專櫃存放,專人保管。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制度,嚴格遵守使用手續。

三、教學儀器設備是國家財產,應嚴格加強保管。建好儀器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每年年底要在校主管領導的監管下進行清點盤存工作,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四、貴重精密儀器和未使用過的、新添置儀器,要認真學習該儀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透過培訓後,才能啓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以備查閱。

五、實驗中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確保教學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好可用狀態,無法修理的儀器應及時辦理報廢報損手續。結合教學大綱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六、一切儀器藥品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借用,須經校長室批准,出具借條,按期歸還,借出儀器設備如有損壞或丟失必須負責賠償。儀器設備一般不借給私人。

七、儀器室應設定合適的滅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並按儀器性能做好防塵、防潮、防蛀、防黴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實安全防盜措施。

八、教師上實驗課所需儀器、藥品必須提前填好實驗通知單,用後及時歸還。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須在場,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最後由三方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上簽字纔算交接完畢。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3

一、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是確保實驗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滿足素質教育及社會服務的需要。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積極落實監管措施。

二、學校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必須及時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明細帳應包括儀器的名稱、編號、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還要隨時登記每件儀器的進出時間、來源、去向、憑證號碼、順序編號和存放位置。總帳要求準確記載全校每種儀器的數量、金額,每大類儀器的金額和全校儀器總金額,還要反映出每年的變化情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儀器應有專室存放,併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

四、貴重精密儀器和未使用過的、新添置設備,要認真學習該儀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透過培訓後,才能啓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以備查閱。

五、儀器儲藏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有排污染設施,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毒、防凍、防震)。落實安全防盜措施。

六、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對確屬不能修復的教學儀器報損,必須嚴格履行報損手續。結合教學大綱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八、教學儀器權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准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九、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檔案,如實驗室操作規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儲存。

十、學期結束,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並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的儀器、器材應採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

十一、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須在場,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最後由三方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上簽字纔算交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