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執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執行週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爲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設備維修質量高低,取決於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項目部硬件設施設備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執行人員啓動設備,待設備執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啓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設備、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設備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爲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透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設備內之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設備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一、爲加強我廠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產工作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期間的安全作業和檢修後的安全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備設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臨時停機搶修範圍。
三、在設備設施檢修前,必須認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單位必須明確檢修內容,檢修時間和檢修作息時間。
(二)確定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參加檢修的人員。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參加檢修的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教育及防範措施負責。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掌握檢修人員的工種持證情況,技術素質狀況及身體、精神狀況,以便科學安排檢修分工,進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檢修現場環境和安全作業條件,並擬定好安全防範措施。
(四)重大檢修項目必須制定好安全預案,特別是對高空作業、懸空作業、平行交叉作業、停(供)電作業,運轉設備檢修起重作業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蝕、易窒息部位的作業必須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向參加檢修的人員作技術交底,並報機動、安全部門備案。
(五)設備設施檢修的安全用具和檢修工具、器具應進行嚴格檢驗,確認安全可靠。
(六)必須堅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班前檢修人員的安全思想和防範意識教育,確定好聯保對子,做到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到位,項目負責人不盲目指揮,檢修人員不違章冒險作業。
四、設備設施檢修中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進入檢修崗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確保無危險因素後方可作業。
(二)特殊工種崗位的檢修作業,必須配備相應持證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要求作業。
(三)聯保對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覺做到“四不傷害”。
(四)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檢查工作,對檢修人員的安全作業狀態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爲,發現險情應及時停止檢修作業,撤離人員,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
(五)嚴格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杜絕酒後作業等行爲。
五、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後,必須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檢修臨時設施,確保設備設施試執行的安全條件,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二)臨時拆除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即時恢復,完善生產工作現場安全防塵技術措施,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認真做好檢修項目的總結工作。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對所有安全設施器具必須統一造冊,專人管理。
2、定期對安全設施、器具進行維護、更換,保證其隨時處於安全有效的狀態;
3、根據生產的情況,及時加強設施、器具的投入,不斷提高安全保證水平。
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的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爲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並分別制定具體考覈標準;
2、對所有設備都要進行潤滑的"五定"管理,即定點、定質、定時、定量、定人,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行"五定"潤滑要求,並做好執行記錄;
3、設備缺陷的處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詳細記錄及時逐級上報,在處理每項預防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三、設備檢修制度
1、檢修人員必須經安監部門專業技術知識培訓,考覈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後,方可上崗。
2、一切檢修項目應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落實檢修安全防護措施。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設備、容器管道前,必須清洗、泄壓、排爆、排毒乾淨,經取樣分析合格,並在與其它設備相連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存在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進入設備作業,應辦理設備作業證,如設備停電後,必須在電源開關處理後掛標示牌、上鎖或取下熔斷絲。設備如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須穿戴適用的防護用品、防毒面具,並設作業監護,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6、高處作業(2米以上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固定好腳手架,並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
7、檢修完畢後,一切安全設備恢復正常狀態,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盲板抽加情況,並做好設備記錄。
四、電氣檢修安全制度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由質監部門專業培訓、考覈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的人員擔任。
2、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下熔斷絲,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經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牌或送電。
4、必需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技術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的人員擔任。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連接正確,保護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線路的執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通用要求》(BG3836.1)執行。
重點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設施是確保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執行的必要設施,必須保證各項安全設施的完好、可靠、靈敏,特制訂本規定:
1. 建立安全設施檔案,正確記載安全設施原始記錄、運轉、檢測、檢驗、維修等情況。
2. 重要安全設施要有專管人員,並加強日常監護,保證安全設施完好。
3. 按國家規定,每年安全設施投入按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的20%,用於安全設施資金的投入。
4. 對設備的安全設施要依據“四有四必”的原則,達到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臺必有欄、有坑必有蓋的要求。
5. 安全閥應靈敏、可靠,且每年應校驗一次。
6. 防爆片應有資質單位制造,並有產品合格證。
7. 壓力錶應符合安裝使用要求,確保正確性,每半年校驗一次。
8. 液位計應保持清晰、易見,有防止破損的保護罩。
9. 安全設施發現有不完好或失效時應及時更換。
10. 溫度、警示、警報、聯鎖各類電器、儀表等,要處於可靠執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