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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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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安全管理制度1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安全管理制度2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安全管理制度3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安全管理制度4

1、時間: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託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繫。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安全管理制度5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安全管理制度6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繫。

安全管理制度7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擡牀、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8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安全管理制度9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爲進一步規範文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結合文化廳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文化廳系統車輛安全管理實行“誰擁有、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辦法,各單位自行管理好本單位的車輛。

第三條各單位要制定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做好經常性的車輛檢修、保養和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條實行節假日車輛封存制度。節假日期間,各單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車輛全部封存。

第五條駐烏魯木齊市區的區級文化單位節假日期間嚴禁車輛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烏魯木齊市區的,須經文化廳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出城。未經允許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經濟損失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實施嚴格的車輛派遣制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車輛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車必須履行派遣手續,嚴禁公車私用。因公車私用引發的一切後果,由單位領導、車輛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承擔責任。

第七條駕駛員安全行車規範

(一)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透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二)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三)嚴禁酒後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四)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打瞌睡現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後再行車。

(五)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註或質量狀況。

(八)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九)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十)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十一)端正工作和學習態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十三)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約的原則,爭當優秀駕駛員。

第八條對駕駛人員酒後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屬於單位自聘人員的要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安全管理制度11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貫徹有關建築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各單位要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建設期和年度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後,組織落實,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4、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5、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項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安全檔案、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和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6、企業和各單位在簽訂工程管理合同時,要將安全生產要求列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