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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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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責任制度範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責任制度範本(通用5篇)

安全責任制度1

爲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我校認真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中、小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對於老弱病殘和不負責任的門衛學校要及時辭退或不予錄用。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門窗、標誌牌和其他財產,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對於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於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七、我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校內福利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福利店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福利店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福利店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對於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我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四、學生不得違反學校制定的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相關規定,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起全部責任。

十五、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對於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責任制度2

(1)、各校應建立防範雷電災害責制,校長爲第一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減災管理規章,落實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雷雨後的檢查和日常的維護。

(2)、各校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3)、建設各校在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時,應根據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物的特點、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綜合考慮,採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和施工。

(4)、應採用技術和質量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施、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標準防雷產品和器件。

(5)衛星接收系統、計算機及網絡系統、低壓配電系統、電化教室等場所要安裝防雷裝置,已安裝防雷裝置要符合要求。

(6)、新增加建設和新增加安裝設備應用時對防雷系統進行重新設計和建設。

(7)學校每年要向氣象主管機構申請進行相關的技術檢測。

(8)、雷災發生時應及時向市防雷所上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再次雷擊

安全責任制度3

一、社區消防工作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制,社區居委會主任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一名副主任具體負責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社區內物業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消防重點單位應按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每戶居民簽定居民防火公約,並檢查防火公約的落實情況。

四、社區居委會每年應和社區內非消防重點單位、個體工商戶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當事人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明確管理責任。

六、社區消防安全服務中心應負責《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年度考評並落實各種獎懲措施。

七、社區和各單位應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落實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各個崗位的消防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安全責任制度4

爲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爲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彙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佈置關於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範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彙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准,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衛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菸、隨地丟菸頭造成事故的。

安全責任制度5

一、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工具、器材等應放置整齊,保持清潔,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廢料、廢液要及時清除並按安全操作程序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二、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必須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三、未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嚴禁使用電爐、電加熱器具。

四、各種壓縮氣體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中禁止敲擊和碰撞。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顯的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嚴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員應會使用滅火器材。

六、節假日必須有安全保衛措施,各實驗室要排出節假日人員值班名單,把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到人。

七、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八、認真作好水、電、門、窗設施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經常維修。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必須及時關閉電源及水源,每個實驗室必須有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