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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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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範本

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繫;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繫。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爲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爲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爲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於週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週五下午放學後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資訊;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資訊、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爲,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後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後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校園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爲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範學生的行爲,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資訊;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爲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爲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