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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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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1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菸,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覈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爲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九、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十、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3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於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並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像,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並落實到實處。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4

1、保證班級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由保育老師負責。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放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視、影碟機,拉電閘。要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9、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

10、對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1、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爲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2、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按相關制度處理。

幼兒園上學放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爲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繫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裏吮吃。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溼、防黴)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覈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第二十五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