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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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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生產製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生產製度

食品生產製度1

一、普查目的

透過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普查,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基本情況,全面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現狀,找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找準食品監管工作的突破口,爲下一步的分類監管提供準確有效的依據。

二、普查對象

普查對象爲全市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食品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與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的生產企業。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企業以及小作坊也爲本次普查範圍,但不包括即做即食、現做現賣、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經營場所現場出售食品和保健品的加工點。

三、普查內容

本次普查的主要內容爲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區域分佈以及企業數、企業規模、生產資質、企業性質、生產品種、衛生狀況、執行標準、生產條件、檢測能力、原料控制、技術力量、質量體系建立等方面情況。

普查人員除填寫經省統計局批准的《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調查表》之外,還要記錄企業基本情況,收集原料車間、生產車間等九張圖片資料。

四、時間安排

普查工作於今年9月開始,11月中旬結束。共分爲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召開普查工作會議,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建立居委會、村委會普查工作網絡,彙總各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單,做好普查的宣傳發動工作。

(二)實施階段。由質監局普查人員會同各鎮普查工作聯絡員、居委會、村委會聯絡員一起深入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開展普查工作。

根據各鎮企業分佈情況,分兩步進行,完成對五個鎮的現場普查;完成對現場普查工作。

(三)總結階段。由普查工作辦公室負責普查數據的錄入彙總、並形成普查分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網絡,爲普查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本次普查範圍廣、時間緊、任務重。各鎮各部門要明確相應的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建立起市、鎮、村三級普查工作網絡,落實專人作爲普查工作聯絡員,並提供詳細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單。人員和企業名單于9月10日前交食品普查工作辦公室(設在質監局)。居委會、村委會要安排人員配合普查人員,一起深入每一家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開展普查工作。要通力協作,確保普查結果的科學性、完整性和權威性。

各鎮各部門要爲本次普查提供所需的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職責,注重協調,共同打造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質監局負責組織實施本次普查工作;農林局、衛生局、統計局、藥監局、工商局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援和配合,衛生、工商等部門要確定聯絡員,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證、照發放情況提供給質監部門。質監部門要成立專門的食品普查工作辦公室,精心組織,搞好協調,確保普查工作任務圓滿完成,並將普查資料及時整理,作爲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基礎資訊資料,向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提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有關信用資訊。

(三)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普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本次普查的目的、意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抽調政治思想好、專業能力強的同志組成精幹的普查工作組,組織普查人員認真學習普查工作內容和業務知識。在普查工作中,要嚴格工作要求、嚴密工作部署、嚴肅工作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普查情況,確保科學、公正、高效地做好各項工作。

食品生產製度2

一、目的

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強產品防護,防止食品出現污染或損壞。

二、職責

2.1倉庫負責輔料、包裝材料防護工作。

2.2生產車間負責生產加工過程中產品及源水防護工作。

2.3倉庫負責成品防護工作。

3原輔料包裝材料防護

3.1運輸輔料、包裝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不能將食品與有害、有毒、有異味的物品同車運輸。

3.2輔料、包裝材料貯存時應分類放置,一般應存放在墊板、貨架上或容器中。

3.3輔料、包裝材料庫房採取防塵、防潮、防鼠、防蟲等措施。

3.4輔料、包裝材料應先進先出。

4源水及生產加工過程中產品防護

4.1源水儲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潔,確保源水質量。

4.2原輔材料與半成品、成品分開,防止物料與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產工人應搞好個人衛生,進入車間應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時對手進行消毒,防止對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時對設備、容器、工具進行清洗、消毒,防止機油、殘留的清潔劑、消毒劑等對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車間環境衛生,採取防塵、防鼠、防蟲等措施,對生產設施及時進行維護保養,防止灰塵、髒水、屋頂上的脫落物、水珠及蚊蠅、蟲鼠等對食品的污染。

4.6產品轉運過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不能將食品與其他物品同車運輸。

5成品防護

5.1成品轉運過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

5.2成品應採用規定的運輸工具進行運輸,不得將食品與有害、有毒、有異味的物品同車運輸;應輕拿輕放,不得重壓;避免日曬、雨淋。

5.3成品貯存時應分類放置,一般應存放在墊板上;不得與有害、有毒、有異味或對產品產生不良影響的物品同處貯存。

5.4成品庫房採取防塵、防潮、防鼠、防蟲等措施,控制環境溫、溼度,使其符合規定要求。

食品生產製度3

一、目的

定期對公司的食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況並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食品生產安全自查範圍包括現場檢查、管理制度和質量記錄。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負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檔案的編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覈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每年度對公司的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檢查評價一次,並向經理提交自查報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4、受檢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實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1.1 自查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量負責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並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1.2 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1.3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由質管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准實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准,經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爲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2.4質管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檔案,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援性檔案和相關標準。

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範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範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採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3.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並評價糾正措施。

3.6對自查結果進行彙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並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3.8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

4.1 根據審覈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並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2 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4.3 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後,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並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 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查小組確認。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儲存。

五、食品生產安全自查檢查規程要求

(一)現場檢查規程

1、原輔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進貨查驗落實情況,檢查項目:原輔料存放。專庫管理。標籤標識。索證索票。制度具備情況。現場記錄。

1.1原輔料存放

1.1.1原輔料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外包裝是否完整,並應有防止蟲害侵入的裝置。

1.1.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1.1.3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過期原輔料,過期原輔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產過程中用到的危險化學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輔料倉庫內是否有毒有害物質和非生產用其他物品,專庫專用,防止交叉污染。

1.2專庫管理

1.2.1食品添加劑是否專庫或專櫃儲存,並有專人管理。

1.2.2內包裝材料是否有專庫或專門區域存放。

1.3標籤標識

1.3.1原輔料(除農副產品)標籤是否有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1.3.2原輔料標籤與索證索票一致,重點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檔案。

1.4索證索票

1.4.1企業直接採購國外內生產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原輔料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複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1.4.2企業直接從流通經營單位採購原輔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經營單位資訊的每筆購物的憑證。

1.4.3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檔案的食品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企業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並儲存檢驗記錄。

1.5制度具備情況:企業是否具備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生產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並認真執行。

1.6現場記錄

1.6.1企業是否有倉庫溫溼度記錄(對於有貯存條件要求的原輔料)、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原輔料進出庫記錄。

1.6.2進貨查驗記錄中是否包含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產品許可證證號或票據號及其他合格證明檔案編號等內容,是否保留相關證件、票據及檔案。

1.6.3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輔料的品種是否與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有記錄。

(二)生產過程控制

1、廠區環境清潔衛生狀況

1.1廠區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是否散發出異味, 是否有各種雜物堆放。

1.2廠區設定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執行。

1.3企業的生活區和生產區是否分離。

1.4檢視是否有清潔記錄,是否按衛生制度執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進口和出口設定是否變化,內部是否設儲衣櫃或衣架、鞋箱(架),個人衣、鞋與工作服、靴是否分開放置。

2.2更衣室內空氣是否進行殺菌消毒。

2.3更衣室內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動式洗手設施、幹手器,並配備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記錄,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換要按照使用說明和制度要求。

3、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

3.1車間及倉庫設定的防蠅、防鼠設施是否正常執行。

3.2物料是否離地離牆堆放。

3.3生產車間內垃圾是否密閉存放。

3.4各車間牆面及地面有無污垢、黴變、積水,是否記錄清潔衛生情況。

4、生產加工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狀況

4.1生產加工設施、設備表面是否清潔,無積垢。

4.2企業是否記錄生產加工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情況。

5、企業必備生產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

5.1查閱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5.2查閱清洗消毒記錄。

6、產品投料記錄

6.1企業是否能提供產品投料記錄,投料項是否有違法添加。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記錄是否包含投料數量、品名、生產日期或批號、用於生產產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等內容。

7、生產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記錄,是否與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記錄。

8、生產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況。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9.1原料是否經脫包或採用其他清潔外包處理後進入生產車

9.2半成品存貯是否有防護措施,標識資訊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於專門區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保持清潔,並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10、設備、設施執行情況

10.1溫溼度控制設備是否正常開啓。

10.2清洗消毒設施是否正常開啓。

10.3空氣淨化裝置是否正常開啓,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10.4其他生產必備設施是否發生變化,查閱許可資料,進行現場比對,檢查生產必備設備、設施有無增減。

11、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

11.1檢視至少2人現場清洗消毒動作是否按規定執行。 從事食品生產的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前應當洗淨雙手。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消毒。採用掛鉤放置工作服的應在更衣室恰當位置安裝紫外線燈進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飾。

11.4現場人員持健康證、培訓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廠檢驗現場檢查

1、檢驗室設施、設備、化學試劑情況

1.1檢驗室場地等基本設施是否保持潔淨。

1.2檢驗室中的必備化學試劑是否在有效期內……

1.3天平等計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必備化驗設備、試劑要配備齊全、有效。計量器材應經過檢定(壓力錶爲半年一次,其他設備一般一年一次)。

1.5檢驗室中的出廠檢驗設備、輔助設備是否正常使用

2、應具備相應能力的檢驗員並獲得相應的食品檢驗職業資格證書。

3、出廠銷售成品是否進行出廠檢驗

3.1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許可審查細則規定的項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廠檢驗項目是否齊全。

3.2出廠銷售的產品是否具有檢驗報告、原始數據記錄。

3.3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等資訊。

3.4出廠檢驗記錄是否儲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廠檢驗企業實驗室是否具有測量比對

4.1出廠檢驗應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能力比對檢驗。

4.2是否建立並儲存比對記錄。

5、委託出廠檢驗情況

5.1企業是否和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委託檢驗合同。合同書中應載明:檢驗項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5.2委託出廠檢驗報告是否與企業生產產品批次一致。

6、產品留樣情況

6.1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

6.2是否具有留樣樣品存放區域。

7、成品庫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離地10cm以上,離牆20cm以上。倉庫內要將合格品、待檢品、不合格品分別堆放,有標識。

7.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7.3有貯存條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規定貯存條件存儲,並配備溫溼度計等設施,冷庫溫度是否達到要求。

7.4成品倉庫內是否有過期成品,過期成品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標識標註規定: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營養成分表,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五)食品銷售臺賬是否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況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儲存在專門區域。

2.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記錄。

3. 企業出現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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