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體要求
第一條 各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建築工地食堂、宿舍、廁所等衛生管理制度,並落實責任到人。
第二條 建築工地的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必須嚴格分離,生活區應設定統一的集體食堂、宿舍、男女簡易浴室、男女廁所、茶水棚、曬衣區等。
第三條 食堂選址應遠離有毒有害場所,20米內不得有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與廁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米。
第四條 在建工程內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條 生活區應落實消滅蚊蠅孽生的措施,確保生活區的環境衛生。
第六條 生活區垃圾應集中歸堆、遮擋、及時處理;廢水要及時排放,不得亂倒亂流,不得有積水,區內應做到衛生整潔、無污水、無污物。
第二章 食堂衛生管理
第七條 食堂設施:
(一)食堂分就餐間和製作間,面積需與進餐人數相當,其地面和牆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條件的食堂,製作間竈臺及其周圍要鑲嵌白瓷磚,爐竈應有通風排煙設備;
(二)食堂應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機械、用具、炊具、容器應有防蠅、防塵設備;
(四)食堂應有相應的更衣、消毒、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蠅、防塵設備以及通暢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廳應設有洗碗池、殘渣桶和洗手設備;
(六)公用餐具應有專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設備。
第八條 食堂管理:
(一)食堂應當申領衛生許可證,具有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項目經理要負責食堂管理工作,並將提高食品衛生質量、預防食物中毒,列入崗位責任制的考覈條件中;
(二)食堂要經常開展食品衛生檢查工作,各施工企業要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檢查。
第九條 炊事人員衛生:
(一)食堂炊事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
(二)炊事人員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並保持清潔整齊,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腳,禁止隨地吐痰;
(三)炊事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個人衛生。
第十條 食品衛生:
(一)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二)貯存食品要隔牆、離地,注意做到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開存放;
(三)盛放醬油、鹽等副食調料要做到用容器加蓋存放,物見本色,確保清潔衛生;
(四)製售過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設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時要嚴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開;
(五)銷售飯菜時要用餐具盛裝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飯、菜一旦發現變質,不得銷售與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淨消毒,應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滌設備;
(八)盛放丟棄食物的桶必須有蓋,並及時清運。
第十一條 飲水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