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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訓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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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培訓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通用11篇)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1

一、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管理公司安環辦、各分公司安全部組織員工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透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培訓。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2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紀錄並存檔。

六、宣傳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並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5

一、結合各學科教學的有機滲透,使消防知識走進課堂。在日常學習中潛移默化的受到安全教育的薰陶。

二、透過校園廣播、電視、板報等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

三、透過班隊會開展消防知識論壇、作文競賽、做手抄報等活動。讓學生親身感受到消防安全要從“我”做起。

四、定期聘請縣消防官兵到學校進行消防知識講座,指導消防安全演練。

五、消防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識和處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六、把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納入學校領導和教職工會議議事日程,認真抓落實。

七、對學校的電教室、微機室、儀器室、實驗室、圖書室、檔案室、食堂、倉庫等易燃部位的教師、工作人員定期開會和培訓。提高他們防火安全的意識和管理水平。

八、對新更換到特殊崗位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進行培訓合格後准許上崗。

對更夫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強夜間防火檢查巡視。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二條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主任對本班的消防負責。

第三條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羣防羣治”。各功能室、辦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和急救電話120。

第五條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及培訓,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條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至少每年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消防逃生演練。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條保障校內各種滅火設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八條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第九條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第十條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第十二條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點燃蠟燭、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第十四條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學校教職工宿舍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一旦發現上述物品,將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7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和考覈;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覈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8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透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9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檔案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透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執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執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執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定醒目的禁火禁菸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定。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爲。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菸、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菸,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10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覈;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覈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培訓制度11

一、學校應對全體教職員工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學校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師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學校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學校對新進校人員和重點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學校應利用升旗演講、圖片展、黑板報、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