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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部位安全巡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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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重點部位安全巡檢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重點部位安全巡檢制度

爲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止出現火災、被盜及其它災害性事故,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我校要害、重點部位暫定爲:圖書館、財務處、檔案室、微機教室、實驗室、多媒體等。

第二條 要害部位、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列選的要害部門、重點部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本要害部門主管校長、管理員,全面負責要害、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人員落實保衛措施,經常檢查安全狀態,及時發現隱患,積極落實整改,確保安全。

第三條 校內各安全重點部門,應結合實際情況,單獨制定檢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安全設施和器材必須在位完好,有詳細的檔案記錄,有細緻可操作的應急預案。要明確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崗位安全員。管理制度、責任分工等,檔案應報安全小組備案。

第四條 要害部門、重點部位的工作必須由政治可靠、工作認真負責、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

第五條 學校安全小組對要害部門、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每年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重大隱患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安全小組負責限期整改。

第六條 圖書館應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重點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珍貴圖書資料、文物、標本等的存放部位必須加裝有效的物防、技防設施,同時謝絕無關人員進入。

第七條 財務室過夜現金不得超出規定限額。存取大量現金,必須專人護送,防止出現意外。

第八條 檔案室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認真履行登記、儲存、借閱、傳遞等環節的保密措施。嚴禁擅自將機密檔案帶離檔案室,嚴禁私自複製機密檔案、檔案。

第九條 除教學、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區不準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使用、運輸和銷燬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關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保管、領用、使用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條 用於教學的危險品,必須有兩名以上人員同時領用。領用人填寫領用申請表,並經單位第一責任人批准後方可領用。當天領用當天使用,並有詳細的實驗用量記錄,由實驗室主管領導簽字備查,使用完畢要認真清理工作場所,認真清點物品數量,清潔用過的各種物品,對劇毒藥品等容器、廢液、殘渣等,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 存放、提運、使用危險品時,應根據危險品的性質,採取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曬,防火,防水措施,確保危險品不分解,不變質,不自燃,不自爆,不外泄。

第十二條 危險品的使用要建立帳目,詳細記錄領用量、消耗量和剩餘量,定期清理覈對,做到帳物相符。帳目要儲存兩年以上,藥品櫃應及時上鎖,鑰匙由保管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或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實驗室主管領導,以便儘快採取措施,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危險品。

第十三條 任課教師未經多媒體管理教師的允許不得隨意移動安裝硬件設備,也不能隨意安裝軟件、改動網絡設定、設定CMOS密碼等,否則引起教學事故由任課教師負責。

第十四條 微機室在上課前(下課後)由教師開啟(關閉)總電源,禁止學生觸摸此類危險設備,上課時前後門必須全部開啟,以免發生意外。

第十五條 學校對在要害部、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