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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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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薪酬管理制度

研發薪酬管理制度1

1、目 的

規範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薪酬標準的確定。

3、薪酬設計原則

3.1 業績導向原則

本制度爲確定員工薪酬的直接依據。員工最低工資的保障和業績考覈的結果相結合,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

3.2 以崗定責,以責定權,權責對等,責利一致

薪酬向爲公司持續創造價值的員工傾斜,對員工所創造的業績予以合理的回報。

3.3 可持續發展原則

薪酬要根據物價指數、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本行業特點、本地區的工資水平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與公司的發展戰略相適應,與公司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

3.4 保障基本收入,實行動態激勵

4、薪酬結構

本公司員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構成,員工因不同情況可享受其中的部分或全部。

工 資=固定工資(含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津 貼=工齡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特殊崗位津貼

4.1.1 固定工資

每個月固定發放給員工,不參與績效考覈的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固定工資在工資中所佔比例根據績效考覈需要而確定。

4.1.2 績效工資

與員工爲公司所創造的價值相關,是對員工完成業務目標而進行的獎勵,與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與利潤相關,同公司的績效考覈制度密切相關,可以是銷售佣金、項目提成等。

計算公式如下: 員工實際績效工資=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部門績效考覈係數×個人績效考覈係數

4.2 津 貼

津貼是對員工的工作經驗、勞動貢獻等的積累所給予的補償。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福利津貼項目及享受標準進行調整。津貼包括:

4.2.1 工齡津貼

公司根據員工爲公司服務年限的長短給予的津貼。以員工在爲公司的服務年限作爲工齡津貼計算依據,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 元,工齡最早期限從 年 月 日開始計算,工齡工資月度最高 元,即最高計工齡 年。 年1月1日後入職的員工從入職日起計算(包括員工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離開公司後又回來的,工齡從新入職日起計算)。

4.2.2伙食津貼

公司按工作餐標準,爲全體員工給予的津貼,伙食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3特殊崗位津貼

公司爲部分特殊崗位員工所給予的津貼,特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4通訊津貼

公司爲部分員工在通訊方面所給予的津貼,通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通訊管理制度》

5、試用期薪酬、固定工資員工薪酬和實習生生活費 5.1 試用期薪酬

5.1.1 新員工必須經過試用期(特殊人才除外),試用期限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5.1.2 試用期間員工薪資爲公司與其約定薪資的百分之八十。

5.1.3 特殊人才試用期以及薪酬級別由辦公室以《薪資定級審批表》呈送總經理參照市場標準和本制度相關標準確定。

6、薪酬定級

6.1 薪酬定級基本原則

6.1.1 每個職位的薪資等級應根據公司職務/崗位說明書,綜合考慮相關工作經歷、學歷、職稱、勞動技能、責任輕重及潛在發展因素而最終確定。

6.1.2 薪資等級的確定主要依據是職位等級,職位等級越高,相對價值越大,薪級越高。 6.1.3 薪酬按職位分爲5等10級,每個職位所對應的是一個薪級區間,見《職位體系》。

6.1.4 由高一級職務兼任低一級職務或同時符合兩種或兩種以上薪酬條件時,享受高一級薪酬標準。

6.2 薪酬定級程序

薪酬定級時應綜合考慮崗位定級標準和學歷定級標準,以崗位定級標準作爲確定年薪的主要標準。對員工的薪酬定級,應在確定其職位等級基礎上,綜合考慮其崗位勝任能力、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及其潛在發展因素。

6.2.1 新員工薪酬定級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且考覈合格後,按以下規定評定其薪酬等級:

大專以上學歷或有全國通用的專業技術職稱且經公司認可聘任的員工,根據《試用期 考察表》考覈得分,結合職位薪資起薪標準,並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確定其薪資等級,特殊情況按流程報總經理裁定。

其定級起級標準及定級標準如下:

6.2.2 職位異動時的薪酬定級

a、同一職等間發生職位異動時,按其所在新崗位確定薪酬。

b、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按新崗位所在職等中的最低薪酬級別定級,若新崗位所在職等的最低薪酬比原崗位薪酬低,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比原薪酬高一級別的薪酬爲其新崗位薪酬級別。

c、從現職等降至低職等時,按降職後的崗位確定其薪酬等級。

d、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可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薪酬與原職等相同。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生產廠提請綜合管理部填寫《薪資調整審批表》,經審批後執行。

6.2.3 晉級時的薪酬定級

a、原 則

年資原則:每個員工必須在現有的資格等級上至少滿兩年,纔可晉升到上一薪級,即所謂“基本年限”。如果有特殊貢獻或優秀表現的,經總經理批准可超常晉級。

考評原則:晉級員工應經過正規、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

封頂原則:某職位的最終薪級是該職位所在職等中的最高薪級。

超常晉級:特殊情況下,可不按正常規定晉級。

b、超常晉級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爲公司作出特殊貢獻。

當年被評爲公司模範員工。

連續三年被評爲優秀員工。

c、晉級流程

由所在部門/生產廠以《薪資調整審批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查,行政企管分管領導批准後從下一月開始執行,主管/班長以上晉級還應經總經理批准。

6.2.4 降級時的薪酬定級

員工因不勝任工作而發生調職的,薪酬按新任崗位最接近的薪酬級別確定;員工經換崗培訓後任職新崗位後經考覈仍不能勝任新崗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7、薪酬兌現

7.1 員工薪酬按照公司《部門績效管理制度》進行考覈後給予兌現。

7.2 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含15日)前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當月計發;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之後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次月計發。

7.3 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的,轉正薪資從當月計發;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後的,轉正薪資按半個月計發;轉正在每月25日(含)後的,轉正薪資從次月計發。

7.4 生產廠停產放假時,放假員工的工資按每月保底工資標準發放。實發時按實際考勤天數計發。

7.5 固定工資和各種津貼在每月的15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可順延,發放及審批流程按照《票據審覈與資金支付審批程序》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根據《部門績效考覈制度》按月度或季度或年度進行考覈發放,福利發放按照相關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7.6 發放形式:所有薪酬均透過授權銀行,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研發薪酬管理制度2

1.目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覈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爲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覈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爲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爲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爲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爲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爲:中專生爲2.6.4;大專生爲2.6.5級;本科生爲2.5.3級;碩士生爲2.5.6;博士爲2.4.7;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覈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覈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爲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覈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覈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後員工薪酬調整,分爲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第二個月體現。

研發薪酬管理制度3

1.目的和作用

新產品開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新市嘗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起着決定性作用,研發部管理制度。爲了使新產品開發能夠嚴格遵循科學管理程序進行,取得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統籌規劃部負責新產品的調研分析與立項等方面的工作。

2.2技術研發部負責產品的設計、試製、鑑定、移交投產等方面的管理。

2.3物控部、生產部、質管部應在整個開發過程中給予支援和配合。

3.新產品開發的前期調研分析工作

新產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產品開發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須在進行充分的技術和市場調查後,對產品的社會需要、市場佔有率、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資源效益等五個方面進行科學預測及經濟性的分析論證。

3.1 調查研究:

3.1.1 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戶以及國際重點市場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3.1.2 以國內同類產品市場佔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國際名牌產品爲對象,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及使用情況。

3.1.3 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情報和專利,然後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 可行性分析:

3.2.1 論證該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3.2.2 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3.2.3 論證該產品發展所具備的資源條件和可行性(含物資、設備、能源、外購外協配套等)。

3.2.4 初步論證技術經濟效益。

3.2.5 寫出該產品批量投產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4. 產品設計管理

產品設計時從確定產品設計任務書起到確定產品結構爲止的一系列技術工作的準備和管理,是產品開發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遵循"三段設計"程序.

4.1 技術任務書:

技術任務書市產品在初步設計階段內,由設計部門向上級提出的體現產品合理設計方案的改進性和推存性意見的檔案,經上級批准後,作爲產品技術設計的依據.其目的在於正確地確定產品的最佳總體設計方案、主要技術性能參數、工作原理、系統和主體結構,並由設計員負責編寫(其中標準化規則要求會同標準化人員共同擬定)。現對其編寫內容和程序作如下規定:

4.1.1 設計依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包括一個或數個內容):

a. 國內外技術情報:在市場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或在產品品種方面填補國內"空白".

b. 市場經濟情報: 在產品功能、特點、形式(新穎性)等方面滿足用戶要求,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競爭能力。

4.1.2 產品用途及使用範圍.

4.1.3 對計劃任務書提出有關方面的改進意見.

4.1.4 基本參數和主要性能指標.

4.1.5 總體佈局及主要構件結構敘述.

4.1.6 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需簡略勾畫出產品原理圖、系統圖,並加以說明。

4.1.7 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水平分析比較。

4.1.8 標準化要求:

a 應符合產品系列標準和其他現行技術標準情況,列出應貫徹標準的目的和範圍,提出貫徹標準的技術組織措施。

b 新產品預期達到的標準化係數:列出推薦採用的標準件、通用件清單,提出一定範圍的通用件、標準件係數指標。

c 對材料和元器件的標準化要求: 列出推薦選用的標準化係數和外購件係數指標。

d 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標準化水平對比,提出新產品標準化要求,並預測標準化的經濟效果。

4.1.9 關鍵技術解決辦法及關鍵元器件、特殊材料資源分析。

4.1.10 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比較,運用價值工程,着重研究確定產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餘功能),並透過不同結構原理和系統的比較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方案.

4.1.11 根據有關方面對新產品設計方案進行的評議情況(A評價),共同商定設計或改進的方案是否能滿足用戶的要求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4.1.12 敘述產品既滿足用戶需要,又適應本企業發展要求的情況.

4.1.13 新產品設計實施、試調週期和經費估算。

4.2 技術設計:

技術設計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術任務書的基礎上,完成產品的主要計算和主要零件設計.

4.2.1 完成設計過程中必需的實驗研究(原理結構、材料元件工藝的功能和模具實驗),並寫出實驗研究大綱和實驗研究報告,管理制度《研發部管理制度》。

4.2.2 做出產品設計覈算書(如對運動、剛度、強度、振動、熱變形、電路、液氣路、能量轉換、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4.2.3 畫出產品總體尺寸圖、產品主要零部件圖,並校準。

4.2.4 運用價值工程原理,編制技術、經濟分析報告。

4.2.5 繪製系統工作原理圖,並作簡要說明.

4.2.6 提出特殊原件、外購件,材料清單。

4.2.7 對技術任務書提出的某些內容進行審查和修正.

4.2.8 對產品進行可靠性、可維修性分析。

4.3 工作圖設計:

工作圖設計的目的,是在設計基礎上完成試製(生產)及隨機出廠用的全部工作圖樣和設計檔案.

5. 新產品試製的管理

新產品試製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製一般分爲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兩個階段.

5.1 樣品試製:

是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檔案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製車間試製出一件或數十件樣品,然後按要求進行實驗,藉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覈圖樣和設計檔案的質量。此階段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5.2小批試製:

在樣品試製的基礎上進行小批試產,其主要目的是考覈產品的工藝性,檢驗全部工藝檔案和工藝設備,並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以研究所爲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檔案的編制和工裝設計圖紙的完成,部分試製工作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

5.3 編制技術檔案:

在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結束後,應分別對考覈情況進行總結,並編制下列檔案:

5.3.1 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簡略的工藝路線。

5.3.2 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複雜自制件加工等項的工藝分析。

5.3.3 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5.3.4 編制試製用工藝卡片.

5.3.5 設計產品試驗的工裝.

5.3.6 計算試製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時.

5.3.7 編寫試製記錄.

5.3.8 編寫試製總結.着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檔案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並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樣品試製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鑑定用;小批試製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鑑定用。

5.3.9 編寫定型實驗報告.定型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實驗後所編的檔案,內容包括定型實驗所進行的實驗項目和方法、技術條件、試驗程序、實驗步驟、參照的有關規定等。定型實驗報告由檢驗科編制。

5.3.10 編寫試用(執行)報告。試用(執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後所編制的檔案。試用(執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部門規定。試驗通常委託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5.3.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6.新產品鑑定的管理

在完成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的全部工作後,按項目管理要求應申請鑑定。鑑定分爲樣品試製後的樣品鑑定和小批試製後的小批試製鑑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於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系列開發產品,經過批准,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鑑定可以合併進行。

6.1鑑定工作需準備的檔案:

6.1.1 鑑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檔案:供鑑定委員會用的成套資料。

6.1.2 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檔案:供產品定型後,正常投產時,製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圖應備有二十套,發設計、工藝、全資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室、裝配和零件加工車間、總工程師辦,並存檔)。

6.1.3 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檔案: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檔案。

6.2 組織技術鑑定,履行技術鑑定書簽字手續。技術鑑定結論的內容是:

6.2.1 樣品鑑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樣品試製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製。

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製評價(B評價)

6.2.2 小批試製鑑定結論的內容:

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性與可靠性,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明確批量製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 評價)。

6.2.3 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檔案及審批程序按照產品圖樣、設計檔案、工藝檔案的完整性原則和有關的審批程序辦理。

7.新產品移交投產的管理

7.1 新產品移交投產應具備的檔案:

7.1.1 新產品要力求結構可靠、技術先進,具有良好的工藝性。

7.1.2 產品的主要參數、形式、尺寸、基本結構應採用國家標準或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標準;在充分滿足使用需要的基礎上,做到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7.1.3 每一項新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後方可成批生產,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具有完整的試製和檢驗報告,部分新產品還必須具有執行報告。樣品試製、小批試製均由總工程師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鑑定,並決定投產與否個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個別工藝上變化很小的新產品,經工藝部門同意,可以不進行小批試製,在樣品試製後,直接辦理成批投產的手續。

7.1.4 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總工程師辦組織,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由設計、試製、計劃、生產、技術、工藝、全資辦、檢查、標準化、技術檔案、生產車間等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鑑定會,多方面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設計合理,工藝規程、工藝裝備沒有問題後,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產線及移交時間的意見。

7.1.5 批准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程、產品裝配圖、零件圖、工裝圖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7.1.6 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填寫“新產品移交生產線鑑定驗收表”。

7.2 技術資料驗收:

7.2.1圖紙幅面和製圖要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

7.2.2 成套圖冊編號有序,藍圖與實物相符,工裝圖、產品圖等編號應與已有的編號有連貫性。

7.2.3產品圖應按會籤審批程序簽字。總裝圖必須經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工藝工裝圖紙資料應由工藝科編制和設計,全部底圖應移交技術檔案室簽收歸檔。

7.2.4 驗收前一個月應將圖紙、資料送驗收部門審閱。

7.2.5 技術資料的驗收、彙總、歸口管理由技術研究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