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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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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們從小就透過老師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一些啓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透過了一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供大家參考。

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

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

隨着我國物質、文化、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網絡成爲我們現代國家的主要服務資訊,那麼“網吧”也就應運而生。1998年,網吧開始在我國的一些文化品位比較濃厚的大城市出現,然後又向小城市蔓延,去網吧的人數不勝數,但以青年爲主其次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中,中小學生又佔多數,曾經有人做過一份調查,發現網吧裏大多數是十來歲的學生。這些昔日沉迷於遊戲機室中的學生,如今搖身一變,大多數成了網吧的常客,那麼這些中小學生在網吧裏都幹些什麼呢?在2002年有的專家調查3000名大、中學生中發現,曾光顧色情的網站的佔46%,沉迷聊天室的學生網民佔76%,只有30%的學生“選擇搜尋資訊”、“下載軟件,”另有35%的學生選擇玩遊戲找刺激,甚至有的學生輟學幾天幾夜泡在網吧,吃、住、睡一條龍,直至把手中的錢花光。

那麼青少年爲什麼會迷戀網吧呢?

第一,在網絡這個虛擬的世界裏獲得成功的機會遠遠高於現實生活,個人可以獲得心理滿足。現在的青少年都是獨生子女,在家中比較孤獨,而從心理上說最渴望能與同齡的夥伴交流,在家玩遊戲機畢竟是單向的,網上聊天則是一種相對真實的交流,可以宣泄自己內心真實的煩惱、孤獨和痛苦。在網上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扮演一個滿意的角色,真實生活中的缺憾可以透過上網製造的虛擬來彌補,比如找異性朋友,實際上就是這個年齡段對異性存在的朦朧意識的反映。

第二,網絡的高科技身份,給學生一種藉口,給家長一種障礙,學生可以打着學電腦、技術的旗號向家長伸手要錢,而家長對電腦和網絡不是很明白,對學生上網是幹什麼更是無法控制。

第三,網吧給前來泡吧的人提供一種放蕩的文化氛圍,網民在網吧中可以無所顧忌。一箇中學生在家裏當着家長的面不可能看那些被限制的內容,但是網吧裏就可以隨心所欲,尋找刺激、獵奇、偷窺。種種陽光下不能實現的慾望都可以在這裏達到。

第四,網絡能給青少年一種心理平衡。在一定條件下,網絡的使用者之間確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不同身份的人都可以在網絡上發表自己的看法與見解,並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正因爲網絡的許多特點切合青少年的心理需要,所以青少年對到網吧上網樂此不疲,甚至如癡如狂。

有人曾作過這樣一個比喻:網吧對青少年的危害決不亞於邪教,是腐蝕青少年的“電子毒物”。由於網絡具有資訊量大且新奇等特點,加之大量形形色色的網絡遊戲及影片反動等資訊,甚至還有網吧經營者提供的免費食、住、行等優惠手段,使不少青少年沉迷於網吧。這種沉迷往往無法自拔,同毒物的成癮性是很相似的。這種迷戀網吧對青少年羣體至少存在以下幾種顯著的危害:

1、影響青少年性格的完善。長時間的上網使處在成長期的青少年處在於一種虛擬的世界中,將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相混淆。有人曾做過一項調查,發現那些沉迷於網吧的學生在現實生活中往往表現爲沉默寡言、孤僻,和同學不能正常溝通等等,這些性格特徵除了極易引發不良後果外,更會使學生將來無法適應千變萬化的社會。

2、影響青少年誠信品質的形成。大多數青少年上網的內容都是網絡聊天,由於這種交流方式具有匿名性,因此學生在聊天時通常無所不說、無所顧忌,久而久之的後果便是做事爲人的不負責任,缺乏誠信。

3、影響青少的情感世界。青少年處於情竇初開的年齡,嚮往與異性的交往,網絡便爲他們提供了這樣的空間,但在網上“你、我、他”通常都是虛假的,這種虛無的情感只會導致青少年走向情感誤區,無法自拔。

4、影響青少年的遵紀守法意識。由於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較差,極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如果過多的受反動、暴力、色情的腐蝕,往往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上面講了這麼多的壞處,那麼網吧是不是百害而無一利呢?青少年是否可以進網吧呢?其實上網也是有好處的',互聯網畢竟代表了當今社會科學的進步,世界各國都在廣泛推廣,高速發展的互聯網技術,不但給人們帶來了資訊革命,而且能夠讓人們快速獲取科學知識,人們敲擊鍵盤,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可以暢遊世界各地,可以掌握世界最新知識動態。隨着時代的進步,不懂得互聯網的人,將要被社會淘汰。社會要發展,就離不開互聯網技術正如社會不會因爲有違章駕駛造成嚴重交通事故而停止汽車製造和發展交通運輸的道理一樣,互聯網技術也不會因爲它有危害就會遭到全盤否定。

所以互聯網的好與壞並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夠說的清的,也沒有一個定論。它的好壞主要決定於青少年的周邊環境,如果有一個好的嚮導,互聯網就會是一個良師益友,但如果沒有加以嚮導的話,互聯網就會像一個魔鬼一樣。

那該怎樣去創造這樣的環境,讓互聯網成爲一個良師益友呢?

1加強青少年的教育力度,提升自身自覺性和免疫力。從學生思想上進行疏導,找出學生上網成癮的原因,讓學生明白長時間上網的危害,逐步幫助學生脫癮,當然,作爲老師首先要多瞭解網絡知識,這樣在對學生進行教育時才能比較得心應手,而不能採取簡單的打罵或懲罰的方式;其次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讓學生主動杜絕登入不良網站,不輕易透露自己的真實資訊給別人,不同網友見面,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減少受不法侵害的機率。

2立法部門應從宏觀上爲網絡經營這一特種行業制定操作性較強的法律法規,使在現實中的網吧管理更加規範,更具管理力度和效果。

3執法部門對網吧應建立健全常規管理機制。執法部門應建立常規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管理,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不給黑網吧、不法網吧經營者生存空間。

4充分利用學校資源,積極正確引導學生上網。將學校網絡資源充分利用起來,開闢校園網吧,多給學生在費用方面的優惠,平時舉辦網絡技能比賽等等,培養學生良好興趣及愛好。

總之,在青少年迷戀網吧這一社會問題上,需要社會、政府、學校及家庭的共同努力,這樣纔能有效制止網吧對青少年的危害,使青少年有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

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

最近,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則關於買“切糕”引起糾紛的新聞,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購買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時,因語言溝通不暢造成誤會,雙方口角導致肢體衝突引發羣體毆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輕傷,損壞部分車輛、核桃仁糖果等,最後賠償約16萬元。

這件事一經曝光,立即引發了網民的熱烈議論,“切糕體”在短短的時間內迅速走紅,大家開始了對這件荒誕事的冷嘲熱諷。其實買切糕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實地發生過,下面我就來講講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長假的第二天,我和媽媽去超市買東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見到一位新疆大叔推着一車五顏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誘人。於是我上前問大叔怎麼賣,大叔連說帶比方地告訴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還算不貴,我跟大叔說買半斤。大叔切了一塊兒,遞給我說:“160元。”當時我一聽這麼多錢,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論說:“不是20元一斤嗎?怎麼這麼多錢!我不要這麼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衝我喊道:“我說的是20元一兩,已經切了,不買不行!”正說着不知又從哪裏來了五六個相同打扮的人,媽媽見勢不妙趕緊付了160元錢。當時我特別氣憤,建議媽媽報警,媽媽說算了,吃虧是福,就算花錢買了個教訓吧!

上了中學後,在課堂上學習了很多法律知識,包括《憲法》《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瞭解了這些我才明白了其實上面我所遇到的屬於強買強賣行爲,還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首先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另外,他們對我威脅、欺詐的行爲,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現在真後悔當時沒有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味地忍氣吞聲只會讓這些不法分子更加囂張。

本來買賣切糕產生糾紛這件事並不複雜,可是最近我在網絡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這件事諷刺新疆人民和維吾爾族人民,這令我很詫異,明明賣切糕的是極少數的不法分子,這些人怎麼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維吾爾族同胞呢?上小學的時候我們學校就有一位維吾爾族老師,接下來我想講講發生在我們之間的故事。

兩年前,我上小學六年級,因爲學校離家很遠,所以每次放學後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趕,吃完飯馬上回學校,分秒必爭,否則會耽誤了上課。可是越着急,我的自行車就越添亂,關鍵時刻鏈子斷了。一摸兜裏沒錢,這可讓我犯了難,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難道要我推着車子回家嗎?那我下午必定要遲到了。正在我着急的時候,一隻修長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頭一看正是教我們音樂的古老師。古老師是維族人,很愛美,可是聽說我車鏈子壞了,古老師二話不說就幫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滿了油,見修不好,古老師又幫我把車子擡到修理攤,付了10元錢才離開,後來我還錢給古老師,古老師說什麼都不肯要。

講上面這個故事,我想告訴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麼樣的,他們熱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們漢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時我國在《憲法》中也規定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是每一箇中國人應盡的義務。我們絕不應該以偏概全地歧視新疆同胞和維族同胞。

我們身邊每天都發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們應該樹立法律意識,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爲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儘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關於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選

神州大地,五千年風霜蒼老了山河,華夏兒女,億萬萬黎民鐫刻了人生。歷史的車輪帶了起滾滾紅塵,普通的小人物雖只是其中的一粒粒沙,卻是吹不碎,碾不碎。他們每個人堅強的生活着,抗爭着無論承受命運中的何種挫折。生活本身就是個傳奇。

一、驚變

1985年7月1號,17歲的李成剛剛參加完中考,心中充滿欣喜。對於農村的孩子,改變命運的唯一途徑就是考出貧窮的小山村。他很優秀,他是全村裏成績最好的學生,將來他很可能靠自己的工資拯救自己一貧如洗的家庭。人生似乎如願的向着光明的未來前行,這一天和風暖日的,又是格外的讓人心情舒暢。

“老四,今天我得幫你嫂子收地,你去隊上幫我一天活去啊”,李成的二哥是個本分的農民,平時種地,農閒的時候打打短工補貼家用。前幾年,乘着改革開放的春風,柳樹底鄉成立了建築隊,一聽幹活有了報酬,他二哥也去湊了個熱鬧。包工頭王榮就是一個村裏的,這一商量就進了建築隊當起了小工,也沒簽個勞務合同什麼的,再說那年代很少有人知道合同是個什麼東西。建築隊建房修路,砌牆蓋瓦,都是簡單活,用不着圖紙也用不着安全帽。都在大夥心裏裝着——熟得很。

這玉成想一想就一口答應了,反正閒着也閒着,自己身強力壯的大小夥子,砌堵牆不成問題,高高興興的就去了。誰能想的到悲劇已經埋下了伏筆。

到了下午,隊上突然傳來了噩耗,老四出大事了,被牆給砸了壞了。原來老四砌的那堵牆包工頭沒有按大坨(鉛垂線),牆是歪的,李成嚴格說還是個孩子,只知道壘磚,哪懂得砌牆的道理。玉成被兩米多高的大牆一下子壓在下面,當場昏迷不醒,被工友馬上送進了縣醫院。經過緊張的搶救,命是保住了,可是下肢完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

二、協議

住院一個月後,由於家裏實在付不起,就把玉成接回家。爲了治傷前後花的5000多元都是東挪西湊借來的,這是纔想起了該向建築隊要個說法。找到王榮後,他說“我僱的是他二哥,他自己是個孩子,受傷了算自己不小心,應該自己負責”。爭吵了很長時間無果後趙家人去鄉政府討公道,鄉政府又說鄉政府只負責出資,建築隊的事不歸自己管,該找鄉鎮企業局,他們負責建築隊的管理。鄉鎮企業局又說應該找姜開,建築隊寫的是他的名字,他是建築隊的法人,出了事應該找他。找到姜開後,姜說自己不知情,管事兒的是王榮,自己沒錯。責任就這樣推來推去,趙家人一分錢沒有拿到,而李成的求學夢早已破滅了,不要說考出農村,就連正常人的生活也成了奢想。

在1987年1月,趙家人的要求終於在勞動局得到了答案,在鄉政府的調解下,姜、王與李成代理人李生達成協議:1、此前的住院一切費用由姜王負責。2、姜王一次性付清治療費2000元整。3、協議生效後李生不再追究姜王任何責任。4、協議1987年1月21日生效。鄉政府蓋章公正。

三、堅強

然而,事情並沒有想象的那樣,在姜王二人的推諉之中,剩餘的2000元直到1992才付清。

從1985年7月1日事發到1992年的七年中,在家徒四壁的家中,李成僅依靠最基本的止痛藥生活,更不要談治療。由於沒有得到及時治療,他的下肢神經多出壞死,感覺不到疼痛,足股長瘡,腐及骨肉,而他僅僅是用沾酒精的棉花填進瘡洞而已。喪失勞動能力的他依靠七十多歲的母親照料生活,他的家庭也因爲這次變故成爲了村裏有名的“五保戶”。

“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李成並沒有被突來的變故打倒,也沒有停止學習的步伐,他在幾年之內自學了無線電技術,學會電器修理,練成了一手好字,他也成了遠近聞名的發明家,修理家,書法家。更爲可貴的是即使在那樣艱難的條件下他也不索取報酬,而是義務的爲村民服務。總是一副笑呵呵的樣子,待人隨和,小孩子經常去他那要玩具,雖然只是一些小雕刻小手工,他喊是感到無比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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