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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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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本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僅供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青少年」

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一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中國作爲一個擁有五千多年曆史的文明古國,它之所以能夠擁有如此悠久的歷史,並且被全世界公認爲文明古國,就是因爲它有很大一部分屬於自己的法律體系。

說起秦始皇,就是他這位中國歷史上偉大的君主,是第一個統一了中原的帝王!同時,他也是我國法律制度制定的先驅者!是他,爲我國的法律奠定了基礎。擁有真知灼見的他意識到,除大臣外,只有建立一套法律體系才能鞏固他的統治。於是,我國的法律體系就此誕生!

幾千年過去了,中華民族幾經風雨又重新站起來!接受風雨洗禮的它更加成熟,也擁有了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律體系。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社會和人民以至國家,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執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二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爲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道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里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爲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捱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裏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執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2016年法制在我心中徵文內容三

談起“法制”, 我們不免會想到那些令人恐懼的案件和那些罪犯,其實他們“今天”受到法令制裁,難道不是“昨天”一個又一個的小惡習才使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嗎?所以說我們從小接受的各種教育便是我們小時受到的法制教育;所以說法制並不只是那些大人們的“專利”。

我曾經看過這樣一個故事:在清朝的時候,大臣李鴻章出使俄國,在公開場合,隨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國記者大加渲染、嘲弄,丟盡了中國人的臉。

這叢表面看來似乎與法制沒有關係這是一個不遵守社會法制的歷史教訓。但我們身邊的人包括我們自己何嘗不是這樣呢?所以,遵守法制必須先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

魯迅先生說:“中國欲存爭於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 “立人”的意思便是要提高人的思想和法制修養,人的法制修養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靠後天不斷提高的。要提高個人修養,首先要致力於讀書求學,提高自身的認知水平;認知到達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態,不違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標準,自己的修養便得到完善。這就是古人所說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

我還曾看過這樣一個故事:有記者訪問一個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東西是在哪兒學到的呢?”“在幼兒園。在那裏,我學到了令我終身受益的東西,比如說,有好東西要與朋友分享,謙讓,吃飯前要洗手……”

我們提高自己的法制修養也一樣,並非一定要有什麼了不起的舉措,而是要從身邊吃飯洗手這些小事做起。養成遵守法制的習慣,使法制的觀念從意識層次進入無意識層次,使法制觀念貫穿我們的一舉一動。

我們從小接受法制禮儀的教育,很多同學都可以滔滔不絕地大談法制禮儀。可是看見校園中隨處丟棄的飯盒,飲料瓶,聽着某些同學口中吐出的髒話,怎能不教人痛心疾首呢!難道我們都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人”麼?明代大學者王守仁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和行是一個本體、一個功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們接受法制禮儀的教育,自己卻吝於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這跟從來沒有接受社會教育有什麼區別!所以我們要實踐社會法制,就要從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從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別不法制的行爲。

所以說,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講法制觀念這顆種子種在自己的心田裏,讓法制觀念變成我們生活中的紅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