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校長的配合協商下,制訂並實施學校的教學計劃,經常檢查並及時總結學校教學工作,負責對各學科計劃制訂和教研、科研及校本培訓等方面工作的全面安排。
2、負責學校少先隊工作和班級工作的正常有序及創造新地工作,制訂有關計劃。
3、檢查教育教學常規的貫徹落實,主抓教學五認真和班隊管理,培養良好的班風學風。
4、負責對各教研組、課題組工作的指導督促,組織對教師的'教研科研考覈,組織對各科教學質量的評價與調研,組織對學生的評優評先。
5、負責教科書及學習輔導用書的科學合理徵訂工作。
6、在分管校長的指導下,負責教師課職務的擬定和各班課表的制訂。指導教師開展各類教學研究活動,督促各學科平衡發展,促進學生綜合素養的提高。
7、規範做好招生、編班等學籍管理工作。
8、保證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和教學活動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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