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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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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責任書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培訓機構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訓機構安全責任書

培訓機構安全責任書1

培訓學校對學生要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爲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培訓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8、本責任書一式一份,由學生家長(監護人)簽章,培訓中心加蓋公章後生效,該責任書由培訓學校儲存。

班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字):

培訓學校(簽章):

簽訂時間:

培訓機構安全責任書2

安全重於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爲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爲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繫和溝通,請將聯繫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繫,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班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字):

培訓學校(簽章):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