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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安全責任書(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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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讓大家知道完成目標是每個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團結一致。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用電安全責任書(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用電安全責任書(精選8篇)

用電安全責任書1

爲進一步落實以防爲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爲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並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爲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2

爲加強學校學校用電安全,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進一步防止和減少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對安全用電工作的要求,姜莊鎮供電所與學校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一、鎮供電所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將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對舊損線路應督促及時提出更換和維修意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二、鎮供電站要做好節約用電工作,發現浪費行爲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三、學校不準私自安裝、拆改各種主要線路,不準使用未經批准的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要及時制止,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四、學校要聽從鎮供電所指揮,接受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五、此“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學校保管,一份由供電站保管。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3

爲了加分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養護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三、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准;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五、凡違反本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肇事養護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4

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沒有安全保障就根本談不上治校辦學,學校在安全用電方面多次予以強調,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教育學院宿舍是學校提供給青年教師的臨時過渡住所,該住所原是教育學院的學生宿舍,線路都是按電燈的功率配備的,如使用大功率電器容易出現發熱、燒斷,引起火災事故。爲了避免出現安全用電事故,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使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得到保障。經學校研究決定,與住在教育學院宿舍的教職員工簽定九江一中用電安全責任狀: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

2、發現宿舍的電器設備損壞或失靈,不可擅自修理,要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派專人修理。

3、不亂接電源,防止由亂接電源使電流過載導致的火災發生。

4、未經學校允許,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取暖器、空調、電熱水壺等),不準私自安裝用電設備,如:牀頭燈、檯燈等。

5、防止宿舍中電器在無人情況下長期通電,尤其是電磁爐、取暖器等設備。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電源,文明用電,節約能源,消除隱患。

6、確有需要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必須先向學校總務處申請,學校派電工實地考察認可後,由申請人自己買材料,學校派電工安裝。

7、凡有不按照學校規定者,一經學校相關部門查實,責令整改到位並處以貳佰元罰款。情況嚴重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本安全責任狀一經簽定,即刻生效。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5

一、電路檢查、維修、整改由電工負責。

二、政教處、後勤負責對電路及各班用電安全的檢查和督導。

三、班主任負責本班的用電安全負責到人,天天檢查,及時發現教室或學生宿舍的電器及用電開關、插座、封閉電路盒的木板等自然損壞和破壞,並對學生進行查處,在第一時間(一小時內)寫成書面申請,請電工維修。如不在第一時間內申請維修,出現學生觸電事故及觸電死亡事故由本班班主任負第一責任。

四、如果班主任寫了申請報告,交給電工,電工無即時維修,出現學生觸電事故及觸電死亡事故,由電工負第一責任。

五、以班主任爲主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六、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私拉亂接,以防觸電事故。

七、教師辦公室不得使用如電飯煲、電暖器、電褥子、電壺等除照明外的一切電器,如發生意外,一切由教師本人負責。

八、本責任狀從簽訂之日起開始執行。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6

爲確保萬達廣場居住項目用電安全,防止因用電不當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規定,我公司特與萬達廣場居住項目辦公及經營戶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用戶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規定,規範用電,安全操作。

二、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作爲萬達廣場居住項目管理單位,有權根據以上規定對萬達廣場居住項目各用電單位的用電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對違章用電單位和個人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發現用電單位違章用電或存在用電安全隱患,有權督促用戶及時整改。

四、用電安全管理責任分界點以高壓計量設備出線開關下端頭爲界點。電房至此空開的設施、線路用電安全及日常管理由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從空開的出線點開始至各用戶(或用電處)的用電設施及線路、設備等,用電安全及日常管理由相應的用戶負責。

五、各用戶應瞭解各自的用電容量,合理使用各類用電設備不得自行增容、更改、搭接線路等,如因用戶用電不當造成用電事故,其責任由用電單位承擔,並依法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用戶用電責任區域:強電專線出線開關至施工區配電總箱及分箱等其他用電部位。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7

做好安全工作,是學校搞好各項工作的前提。用電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常抓不懈。爲規範學校各類用電行爲,做好學校安全用電、節電管理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或個人責任要求,結合學校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直接管理責任人

1、各班級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爲班主任,重要責任人爲班長。

2、教學區走廊的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相應班級(衛生區責任班)負責管理,班長爲第一責任人。

3、學生宿舍區的室內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相應的各班管理,學生宿舍長爲第一責任人。

三、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

1、禁止自行亂開電源閘門;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禁止用手摸燈頭、開關、插座及其它家用電器金屬外殼;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嚴禁用溼布去抹電線和日光燈管、電扇、電器上的灰塵,如果有必要進行徹底清掃,也要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禁止在教學區、辦公室、學生宿舍、使用電飯堡、電磁爐、熱得快、電茶壺等大容量電器設備。禁止在教室、學生宿舍內手機充電。擅自使用、擅自充電的,一律予以沒收。

四、節約用電的基本要求

1、各班教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只要光線充足,不得開燈。必須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教室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2、爲了保障節約用電,5月中學以前不能開電扇。

3、各班電腦和多媒體應及時關閉,不能出現不上課而多媒體還在開放。

六、檢查考覈處罰

1、各班要全面落實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保證做到節約用電,安全用電。

2、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學校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如發現違反用電管理、節約用電管理制度現象,對相應班級予以追究,同時按程度給予30—50元的罰款。

 責任人:

日期:

用電安全責任書8

安全工作重於泰山,作爲電工,是負責學校室內外電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爲加強安全工作,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範用電行爲,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二、爲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及電氣安全執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室。

三、使用好電工工具,做好絕緣用具定期試驗。

四、做好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設備執行情況,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五、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範與要求。

六、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七、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八、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本責任書自xx年2月16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