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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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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責任書有助於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範圍。一般責任書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1

根據鎮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村工作實際,爲紮實抓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各分片村幹部與各中心戶長簽訂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明確目標責任。收割期間實行全面禁燒秸稈,各中心戶長具體負責本分工組內的秸稈禁燒,同時協助分片村幹部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各要中心戶長要積極主動深入秸稈禁燒一線,實行死看硬守,確保“田間地頭”“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保持村容整潔。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中心戶長將“告村民書”發放到每一戶,並要求村民在指定“告村民書”簽字,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強化源頭控制。積極配合分片村幹部做好農機作業管理和指導動員本地收割機全部添加秸稈粉碎裝置,確保控制本地及外來作業機械全部使用秸稈粉碎及輪耕深翻裝置,引導農戶搞好秸稈返田,公路兩側200米範圍內的田塊,必須做到即收即耕。

四、嚴格考覈獎懲。按照鎮對村考覈方法,對抽查中沒有將“告村民書”發放的;被國家衛星遙控發現;移動高清智能球機拍攝的;被市以上部門通報批評及新聞媒體曝光的;對禁燒不力出現嚴重焚燒現象的村民小組;對發現未安裝秸稈粉碎裝置及輪耕深翻裝置進田的;被鎮巡查小組發現和村巡查小組發現的,追究分工幹部的責任,不返還村幹部的保證金,取消秸稈禁燒作業組織經費,並依據考覈要求進行考覈。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財產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2

爲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實現秸稈全面禁燒,鎮政府特制訂2015年度夏季秸稈禁燒綜合利用工作目標責任狀。具體目標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標

1、轄區內實現國家衛星遙感監測零火點記錄,省、市、區督查組零查處。

2、收割秸稈及時清運、堆儲,沒有沿主次道路亂堆亂棄現象,不發生一起因秸稈下河引起的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或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引起的大氣污染事故。轄區內無焚燒雜草、垃圾、落葉等現象。

3、秸稈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秸稈還田、堆儲等綜合利用率達70%以上。

4、轄區內以村(居)爲單位,開展秸稈還田試點。

5、加快秸稈收儲體系建設,每個村(居)建設1處以上集中堆放點。年內培養至少1名秸稈綜合利用大戶。

二、措施落實

1、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專門機構,層層分解目標任務。

2、加大秸稈禁燒宣傳力度,透過多種宣傳手段,進一步提高廣大羣衆的資源意識和環保意識,使“露天焚燒秸稈違法,綜合利用利國利民”理念家喻戶曉。

3、建立秸稈禁燒“包保到戶”責任制,加大巡查、督查和處罰力度。對利用機械收割的,要求留茬高度低於15釐米。

4、制訂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實施計劃,鼓勵發展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確保獎懲激勵政策落實到位。

5、實行保證金制度,向鎮政府繳納保證金3000元。

三、考覈獎懲

1、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對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綜合利用、焚燒秸稈、執法處理和宣傳報道等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在全鎮範圍內通報。

2、鎮政府組織對本責任狀的.執行情況進行考覈,並將上級抽查結果(含衛星遙感監測情況)一併列入年度考覈內容,根據考覈結果兌現獎懲。

3、鎮政府將組織對各村秸稈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專項考覈、通報。鎮督查組每發現1個着火點,或秸稈拋入水體處,每個自然村罰200元,村主要負責人再罰100元。或衛星遙感發現1個着火點,或市環保局、水務局、農機局等部門及市巡查督查組發現3個着火點(焦斑)或秸稈拋入水體處,村罰500元,村包片責任人處罰200元。對零着火點的村,獎勵5000元。

村秸稈禁燒目標責任書3

爲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幹線暢通,確保西安世園會順利舉辦和蒲城縣創國衛創省模的環境指標要求,堅決制止秸稈焚燒行爲,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關於印發橋陵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檔案精神及省、市、縣秸稈禁燒工作會議要求,鎮政府與各村簽訂如下目標責任書。

一、20xx年秸稈禁燒工作的目標是:“三夏”、“三秋”(5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間,堅持源頭治理、多管齊下,屬地管理、強化措施、嚴防死守、依靠科技、綜合利用的原則,確保無大面積焚燒現象,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實行以鎮、村爲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

二、各村要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組織,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制定禁燒工作方案,建立禁燒工作責任制,村和戶簽訂責任狀,將禁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自然村,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村民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違規焚燒秸稈現象。各村書記主任爲本轄區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是禁燒工作具體責任人,農戶是禁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實行秸稈禁燒農戶聯保責任制,以塊爲單位,所屬農戶聯名簽字,承諾秸稈禁燒,誰的地塊發生焚燒現象就追究誰的責任。

三、各村要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充分利用標語、橫幅、宣傳單、公開信、明白紙等形式。開展廣泛的宣傳,全面的動員。村幹部要主動上門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每一戶都做出禁燒承諾。

四、各村要在田間地頭工作指揮,統一協調、指導本地秸稈禁燒工作,確保秸稈禁燒工作有序開展。各村要以自然村爲單位,以就近爲原則,預留秸稈堆放場地,確保暫時不能利用的秸稈集中堆放。

五、各村要建立秸稈禁燒工作責任制,並對村、組實行層層包保責任制,做到鎮包村,村包自然村、組,直到具體地塊。村要成立禁燒巡邏隊,24小時值班,嚴防死守,確保田間地頭“不着一把火,不焚燒一處秸稈”。

六、確保資訊暢通。“三夏”、“三秋”期間,村幹部電話要保持24小時暢通,及時協調處置秸稈焚燒事件。確保專人負責資訊上報工作,重大突發事件立即上報。各村要將當日巡迴檢查情況於次日上午9:00前報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7430426)。

七、加強督促檢查,強化懲罰措施,確保禁燒工作責任的全面落實。對燒第一把火的村通報批評,給予1千元的處罰,村幹部和村包聯領導同志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包聯責任未落實,焚燒火點多、面積大、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約談相關責任人,並給予行政處理。

八、鎮政府將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綜合評比,對成績突出的村進行通報表彰。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出現嚴重焚燒現象的村,責令主要負責同志在大會上檢討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