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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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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責任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責任書有助於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範圍。大家知道責任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1

爲了使我們的安全工作做的更加周密,讓走讀生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走讀生家長增強安全意識,明確自己的安全教育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如下:

1、我校學生若不想在學校住宿,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政教處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走讀生一律不得在校上晚自習,家長要爲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3、學校要求走讀生家長每天負責接送該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不曠課,按時作息。

4、走讀生家長應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在家長不能接送的時候,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不玩水、不私自下河下塘洗澡,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在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6、走讀生家長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並主動爲學生購買保險(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7、走讀生家長應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本《走讀生家長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家庭住址: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班主任簽名:

政教處審批意見:(簽章)

xx中學

年月日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2

爲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學校與走讀學生和家長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按照上級要求家住學校附近的走讀學生,若不在學校住宿,中午一律在家午休。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爲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

3、家長每天必須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按時晚寢、午休。堅決杜絕外出玩耍洗澡等現象。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外宿;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期間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注:走讀生早晨5:30前到校,中午2:30前到校,晚上9:20離校(如有變動另行通知)。提前到校時間不超過十分鐘,學校否則不予開門進教室。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5月2日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3

走讀時間爲每日中午及晚自習下課後。即中午和晚上放學後憑走讀證出校門由家長接回家,下午第一節上課及第二天早自習前由家長送回學校。

該學生需做到:

1、不提前離校,不遲到曠課;

2、不在規定時間外使用走讀證離校;

3、除規定時間外,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4、非走讀時間,如需離校,要找班主任開條,不能使用走讀證。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20xx.11.18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4

爲了加強對走讀生的教育和管理,強化走讀生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要求所有的走讀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須佩戴胸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胸卡或出門證進出校門。

2、所有走讀生必須住宿在家,不得住宿在外。如寄宿他處,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書面申請,並報學生處備案得到同意後方可寄宿他處。學生私宿他處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3、走讀生不得留寄宿生和社會其他人員住宿,否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走讀生如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寄宿在校,必須告知家長,經班主任同意,並報生活指導老師批准。

5、走讀生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來去途中(包括因教育、教學需要晚間到校的)的安全由本人及監護人負責承擔。

6、走讀生原則上不允許在學校上晚自習。如要求在學校上晚自習的要書面向學校申請,來去學校途中需要有家長陪同,安全問題自負。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禁止與不良青年交往,違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8、不回家吃飯的走讀生一律辦理磁卡在校就餐;回家就餐的學生必須由家長寫好書面證明;所有走讀生不得在校外就餐,更不得在外喝酒,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9、嚴禁進入營業性網吧、桌球室、遊戲機房、錄相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禁止抽菸、打牌,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10、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追逐打鬧、並行。

11、走讀生在家必須認真溫習功課,完成各科作業,作業完成情況由家長協助老師檢查。

1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必須事先請假。亦可由家長電話告知班主任,但必須事後補假。

13、走讀生每週至少向家長彙報一次學習、紀律、生活情況。每月以班級爲單位書面向學生處彙報一次。彙報情況列入班級考覈。

14、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由於學生自身原因,如看閱不良書刊、音像資料、盜竊及鬥毆等行爲而導致違法犯罪的由學生及監護人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家長必須及時墊付有關費用,依法辦事,不得無理取鬧。

15、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16、此責任書由學生及監護人簽字後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負責。

走讀生(簽字及手印):

走讀生家長(簽字及手印):

走讀生監護人(簽字及手印):

學校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

爲了確保走讀學生(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針對走讀學生擬定以下責任書。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爲: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離校時間分別爲: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

2、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讀的學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4、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和上早、晚輔導管理。

5、嚴禁走讀學生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爲。

6、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7、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吧等娛樂場所。

9、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10、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名:

監護人(委託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