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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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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責任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精選6篇)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1

爲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飲食衛生安全,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根據《河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徐水縣教育局關於迎接保定市教育局對學校、幼兒園衛生工作督導檢查的通知》精神,本着“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原則,伙食部與食堂負責人簽訂食品衛生責任狀如下:

1、所聘炊事員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不招聘非本地戶口的炊事員及行爲有劣跡的人員,不招聘男55歲,女50歲以下及不滿18週歲的人員。

2、食品採購: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原料,麪粉、大米、醬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場準入證的單位定點採購,並上交總務處一份質檢報告。食鹽必須持購鹽證到鹽業公司採購。蔬菜保證新鮮,無雜質,不腐爛變質,無農藥殘留,並與供貨客戶簽訂食品衛生協議。不採購熟食品,肉類採購要索證,嚴禁採購亞硝酸鹽、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嚴禁採購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及被有毒物質污染的食品,嚴禁採購“三無產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員必須懂得食品衛生知識,加工前首先檢查原料及輔料,不用腐敗變質或其他感性狀異常的原料。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冼淨,蔬菜與肉類分池清洗,生熟分開,工具專用,定點存放,用後洗淨消毒,保持清潔。炒菜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於70℃,加工後的熟製品與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夜、隔餐的熟製品必須充分加熱後方可食用,不加工涼拌菜。

4、食品貯存:倉庫內保持清潔通風,無鼠跡蒼蠅等害蟲,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雜物,食品分類、分架、臺,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倉庫加鎖,專人保管,履行出入庫手續。

5、食品出售:出售食品用專用容器盛裝,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專用工具取拿,不出售未經加熱的食品。

6、消毒留樣:保證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種都要留樣250克,儲存48小時。

7、環境衛生:各功能間六面光,機器乾淨池子乾淨,各種用具擺放整齊,無鼠跡蒼蠅,垃圾及廢棄物及時處理。

8、防塵、防盜、防投毒、防觸電、每晚有人值班,及時鎖門關窗。

9、因食品衛生問題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負責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時間範圍爲食堂承包者承包期。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一份,學校備案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2

爲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遊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並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繫,不得隨意委託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着、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複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範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牆、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範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爲並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後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後、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爲的;

12、學生、幼兒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後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範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爲,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爲,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3

爲確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實現校園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標,依據學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見",特制定並簽訂各個教育教學崗位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全體教師要依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規之規定,依法施教、教書育人、安全健康育人、規範認真地完成好學校分配的領導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全面細緻地抓好崗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校領導分管工作實行領導分工崗位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學校領導要依據各自的職位分工,認真負責地組織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確保分管工作範圍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三、班級安全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嚴格按照《班主任工作職責》全面組織好班級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紀律教育、衛生食宿管理、蛋奶領發管理以及學生之間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確保班級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科任教師要依據學校的課表安排實行課堂安全管理科任教師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科任教師要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管理規定,認真規範地組織好課堂教學,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確保課堂教學秩序良好、課堂教學崗位不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

五、科室工作人員要依據科室工作職責,實行科室分管工作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員要認真堅守科室工作崗位,按時抓好分管工作的檢查、巡查、統計、考覈等,確保管理工作範圍內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六、安全值日工作實行崗位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護校人員要依據護校工作職責實行護校崗位工作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七、全體領導和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恪盡職守、認真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升安全防範能力。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教職員工首問首辦制。若遇校園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應急處理或報告學校領導處理,凡因突發事件迴避或隱瞞不報而釀成事故者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以上各崗位工作人員,凡因工作失職、空崗、工作不負責任等而造成相應失誤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崗位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全體教師必須恪守教師職責要求,依法規範施教,不得違規工作,凡今後因教師本人體罰學生,教育方法不當,或處理鄰里、家庭關係不和而造成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或釀成相應事故者均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教師往返校園交通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凡屬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車,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拖車等,學校按規定報銷差旅費,否則造成交通事故者責任自負。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長與職位領導和科室教師等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4

爲進一步明確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學校無安全事故。根據市教育局的指示對學校要層層簽訂責任書的要求,在學校內形成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局面,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南塢小學總務處與你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責任人要負責管理好你所管理的部位的用電、防火防盜,並對你所管理的部位的設施、設備所發生和引起的安全事故負責。

二、責任人要經常檢查你所管理的設施、設備、物品、器材的使用情況,有無“三無”產品,有無劣質產品,有無過期產品以及在使用過程中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及時報告。

三、責任人要對你所管理的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四、責任人要堅持報告制度,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對此引起和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

五、以上各條必須遵守,若有違反造成損失的,由學校和有關部門視其情節和危害的.輕重,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

六、本責任書自簽字起有效期爲一學期。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5

學生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具體行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按照沙灣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爲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利用升旗儀式和班會時間,經常性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充實、針對性強。

2、積極宣傳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對有不良行爲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平時加強巡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爲規範;不上超載車、船,不乘坐違規交通工具。

4、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5、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樓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練;教育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強住校生管理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性排查住校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對學生開展安全防範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家長開展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傳,使家長與學校(園)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課件下載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到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之家長;學校組織學生活動和作息時間變更等事項,應及時告之家長;學校要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願爲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9、教育學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學間惹事生非,打架鬧事,逞能好強;不準攀爬校園內樹木、球樁、櫥窗等建築物;不準在校園內滑冰和騎自行車玩耍;不準在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陽臺、圍欄上坐、騎、蹲、立;不準上樓頂;不準翻爬校門、圍牆、窗戶等;不準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校,校園內嚴禁燃放爆竹;不準往窗外、樓下及任何場合亂扔雜物課件下載,防止傷人;不準擅自開展其它具有危險性的活動。

10、嚴格門衛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對暫住人口進行登記,保障校產及校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11、對全校師生應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12、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偶發事件。

13、加強對保衛科工作檢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財產安全。

14、分管領導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積極採取措施處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由分管領導負責。

1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部門負責人各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書6

爲了進一步落實“安全育人”目標,明確學校班級、家長及社會的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及《元子街鎮初級中學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師的要求辦事,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二、學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電,不帶小刀等易燃易曝危險品到校;不得騎無閘、無鎖自行車上學,不騎飛車,遵守交通規則;理化實驗課及體育課堂必須嚴格按老師的要求行動;不吃黴變及來歷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學樓緩行、右行,遵守《教學樓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強行過河;不做超過自身能力的事。

三、學生要注意上學、放學路途安全,遵守路隊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財物,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作息時間,嚴防傳染病。

四、學生家長及班主任應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輛,鼓勵學生按時加入保險,下大雨、大雪或漲水時要按時接送。

五、上述各條學生必須做到,如有違背造成事故,責任自負,學校、老師概不負責。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終止。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