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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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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暴力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暴力應急預案

校園暴力應急預案1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中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應急預案。

爲加強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我校結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的要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要求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現將有關治理活動應急預案制定如下: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一把手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中層幹部 班主任

二、主要領導職責:

一把手:負責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做總體安排。

副校長:負責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落實。

德育處:負責學校欺凌專項治理防治及根據上級要求部署具體工作。

班主任: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及學生反應的情況的落實。

中層、德育處職員:負責校園學生活動場所的早晨、中午、晚上安全及巡視工作,嚴禁閒雜人員進校園。

各班主任:負責具體向學生講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相關知識,並開展相關活動加大宣傳和預防力度,負責每日班級安全情況,有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透過加強學生晨檢,中午、晚上三個時間段的巡視及德育處職員的課間巡視落實預防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採取個人預防,學校預防,科技預防(學校有多個電子攝像)相結合的辦法,沉着、科學、有效地防範和應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落實防範措施

1、班主任要了解班級實際情況,有問題及時進行有效干預。如需要協助要求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天值班的中層幹部。

2、每天三位值班教師要按時按崗巡視校園,發現苗頭,及時處理。

3、藉助電子設備,加強對校園多角度的監控,確保校園無欺凌事件的發生。

4、透過升旗講話,校會,班會,公安人員的相關教育等方法,消除個別學生僥倖心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5、學校密切關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及時加強宣傳力度,透過教工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相關防治知識,引導師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學生預防的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6、校門口公告校園報警電話聯繫人:

五、緊急情況應急處理

當學校發現有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時,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立即向德育處報告,第一時間瞭解情況,並由德育處或值班中層負責對整個事件的應急處理。班主任做好相關情況的調查取證工作後及時通知家長,使其瞭解實際情況並協助進行教育。重大事件上報上級領導或行政部門。

校園暴力應急預案2

爲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切實防範校園暴力侵害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和生活,切實維護學校的穩定、和諧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範校園暴力侵害應急處理預案:

一、防範重點及日常管理

1、現場管理。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教職員工(兼職安全員)值日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值班領導、值日教師(兼職安全員)及保安在大門口,負責迎送學生、安全保衛、維持秩序和疏散工作。

2、門衛管理。當班保安必須實時對學校大門進行監控,特別是學生進出校園時段,大門實行封閉管理,非開放時間一律從小門進出。無特殊情況,家長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因特殊,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徵得同意後,保安方可登記放行。外來人員進校園嚴格執行先聯繫徵得同意後,再登記放行制度。走讀生一律憑出入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園。住宿生在非進出時間內不得進出校門。學生中途離校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制度。

3、技防管理。學校將在學校大門口、教學區、宿舍區增添8個視頻探頭,確保對校園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全時空監控,爲犯罪的早期預防和案件事故調查取證提供有力保障。並添置木棒、辣椒水等防暴工具。

4、聯防管理。加強與轄區派出所的溝通聯繫,在學生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加強與公安幹警的密切配合與協同,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校園及周邊違法犯罪行爲的發生。

二、建立應急組織機構

建立校園防範暴力侵害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現場防暴、通訊聯絡、疏散引導、現場救護4個組,負責預防和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現場防暴組:

通訊聯繫組:

疏散引導組:

現場救護組:

三、應急處理

一旦發生校園惡性傷害事故,以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作爲處置原則,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理性應對。一旦發生惡性傷害事故,在場或發現情況的教職工首先要立即向學校值班領導和公安部門發出求救信號,同時要勇敢機智地與不法分子周旋,巧妙掩護學生迅速撤離,盡一切可能減輕或減少學生傷亡,等待求援。

2、果斷處置。值班領導、保安、值班人員和防暴組人員、現場每一教職員工面對險情都要挺身而出、臨危不懼,採取一切手段,竭盡全力阻止犯罪,保護學生生命安全。

3、控制現場。領導必須邊處置、邊報告公安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並透過預設警報召集在校教職工趕往現場支援,控制現場。

4、緊急救援。現場學校領導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掩護學生有序撤離,制服肇事者。對突發事件造成師生傷害的,要迅速組織精幹力量實施救援,救護受傷人員,並迅速聯繫醫院,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救治。

5、維持穩定。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等工作。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爲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的勾通工作;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防暴教育。透過舉辦專題講座、召開專題班會、觀看宣傳板報和影像資料、發放致家長信等形式、途徑,讓師生知曉防暴力侵害的基本常識和應急措施,掌握安全防範的相關常識和求救、逃生的`基本方法。

2、排查矛盾糾紛。各班班主任要主動深入細緻排查本班學生涉及矛盾糾紛的情況,對涉生涉師矛盾要協助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且重點進行防控,同時要上報學校,以便學校採取進一步防控措施。及時排查教師之間、家長之間、教師與家長之間、師生與社會人之間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及時妥善化解。學校派員經常與駐地派出所和社區進行聯繫溝通,瞭解掌握學校周邊的治安狀況和不安全因素,及早做好防範措施。

3、排查安全隱患。全民發動,全員參與。各科室、各班級以及各職能範圍內的人員守土有責,全時空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排除有困難的,立即報學校,統一整改。總務部門經常對校園內的安全隱患進行逐一排查,重點是:技防、物防設施,校舍、圍牆,校門內外秩序,安全通道等。不留死角,不留空隙。

4、巡查到崗到位。行政值日要嚴格執行值班巡查制,值日教師要按時到崗、堅守崗位,特別是學生早晨、中午上學期間和課間活動;教導處要嚴格執行巡課制度;學校校園安全巡查小組要嚴格執行定時巡查制度,發現異常情況主動查詢、妥善處理。

5、組織疏散演練。每學期分年級組織一次學生防惡逃生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防自疏意識和逃生技能。一旦發生事故有利於將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校園暴力應急預案3

㈠預防措施

1、做好學校保安的管理工作,完善各項保安制度。教育保安人員必須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崗位職責。門衛處每輪不少於2名保安值班。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學生必須穿校服、佩戴學生籤進入校園。

3、學校門衛嚴格實行出入登記驗證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接受必要的詢問、登記並由領導批准方可進入教學樓。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門。

4、做好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教職工有精神病症狀發生應按規定及時作出處理。禁止外來精神病患者和行爲異常者進入校園。

5、加大對管制刀具、危險物品的檢查力度。

6、利用校園視頻監視系統監控校園情況,做好監控室的值班工作。確保監控設備對校園的全時段、全方位監控,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事件要立即上報。

7、組織師生進行防範暴力事件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範和自救能力。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第一目擊者要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黃龍派出所報警電話或學校安全處電話,並立即與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聯繫。

2、學校易發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員、值班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各司其職。

3、要立即選派應變能力強、身體強壯的職工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盡一切可能制止正在發生的暴力事件。視現場情況,必要時採取武力進行控制。要本着對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爲首要目標。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4、疏散在場的學生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

5、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後,要保護好受到暴力事件侵害的師生,將他們送到安全處。如果已發生傷害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並通知傷者的家長或親屬。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要協助警方維持秩序,配合警方調查,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於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2、要做好對暴力事件相關情況的上報工作。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事件情況。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妥善處理事故,協助教育局、公安等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2、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照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