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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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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1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2021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1

爲進一步增強和防範應對普速旅客列車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迅速、妥善的實施應急處置,保障旅客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運輸秩序,最大程度地減少不良影響和後果,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擔當的直達特快、特快、快速及管內旅客列車突發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減少危害、處置有效”的原則。以保障旅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爲首要任務,確保普速旅客列車的執行安全有序。

三、處置基本要求

列車乘務組在應急處置小組的指揮下,按照各自的分工,齊心合力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列車遇突發緊急事件時,列車長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掌握情況,初步判斷原因,制定有效處置措施,要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廣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撫和解釋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段派班室彙報列車情況和請求協助解決的問題,接受領導指示。遇緊急嚴重事件和事故要立即向段值班(乘務和統計科)報告。

四、應急處置小組與職責

(一)應急處置小組人員構成

組長:列車長

副組長:乘警長、車輛乘務長

成員:列車值班員、列車員、廣播員、乘警、車輛乘務員、餐車長、行李員及其他人員

(二)應急處置小組的職責

1.應急小組負責現場領導,指揮全面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2.按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相關搶險救援工作,力爭把損失降至最低。

3.做好穩定旅客情緒、維持車內秩序和安撫傷員的工作。

4.服從上級指示和命令,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情況及條件變化及時提出對預案的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

(三)應急處置小組成員職責

(1)列車長(主務):負責啓動應急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措施實施和應急小組的各項工作。負責向段、本局、所在局報告發生事故的概況(包括時間、地點、車次、旅客人數、人員車輛受損情況、所需物資等),同時與就近車站或當地政府取得聯繫,必要時請求救援。

(2)列車長:負責組織休班乘務員參加事故或災害現場的搶險及處置工作,組織旅客緊急疏散、撤離,對旅客進行安撫和解釋,同時參與事後的調查。

(3)乘警長(乘警):負責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線,維持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機破壞車輛、盜竊搶劫,並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時參與事後調查。

(4)車輛乘務長(員):負責車輛設備現場處理和技術支援,設定防護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車輛設備受損的評估和鑑定工作,參與事後的調查。

(5)餐車長:負責餐飲供應工作,在列車不能正常執行或長時間被困等情況下,啓用備用餐料,必要時聯繫地方政府保證供應。

(6)行李員:堅守崗位,確保行包安全,負責列車首尾部的資訊溝通。

(7)廣播員:利用廣播對旅客進行宣傳解釋,安撫穩定旅客情緒,必要時可在列車長領導下,組織旅客中的軍人、武警、公安人員及黨、團員協助搶險。

(8)列車員:堅守崗位,安撫旅客,維護車內秩序,照顧好重點旅客,全面做好車內旅客的服務工作。

(9)列車值班員:負責票據票款安全,事故處理中的聯絡和資訊溝通。

(10)其他人員: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隨時聽候應急處置小組的調動和安排。

五、普速旅客列車應急處置預案

(一)發生職工傷亡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時,第一發現人及時撥打“120”、“999”急救電話,同時撥打“110”“122”警務電話,迅速組織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2.列車長會同乘警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3.列車長要立即向段值班室(乘務和統計科)及段領導報告,報告的內容爲: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傷亡人員、簡要經過和初步原因。

4.列車長立即對事故進行處置,記錄事故現場原貌,搜尋和妥善儲存重要痕跡、證言、證物,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爲搶救傷員或恢復生產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好標記,並等待段及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的到達。

(二)列車上發生治安事件應急處置

1.在列車上發生治安事件時,列車長應會同乘警及時到達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瞭解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2.收集兩份以上當事人和旅客旁證材料,並妥善保管證據和材料。

3.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害時,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一式兩份),乘警要在記錄上簽字,連同旅客車票、攜帶物品清單一起移交車站,同時拍發事故速報。

4.旅客傷害較重,必須停車送醫院搶救時,列車長應按旅客疾病中途臨時要點停車方案辦理。

5.對於治安事件的當事人,列車乘警應根據治安管理條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門處理。

(三)列車遇水害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告。遇水害發生線路中斷,列車不能繼續執行時,列車長必須迅速瞭解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調度指揮機關及段值班室報告事故概況,主要內容包括:時間(月、日、時、分)、地點(線別、站名或區間、公里)、車內人員傷亡情況及線路損壞情況、事故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等(詳細情況另報),列車長應保持通訊暢通,做到即時即報。

2.組織搶救。當列車因水害造成脫線時,當班列車長應儘快組織全體乘務員、列車上醫務工作者、軍、警、幹部(確認身份)組成搶救隊,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搶救傷員,並動員旅客自救互救。組織疏導旅客撤離到安全地點,等待救援。

3.及時通告。當列車因水害造成列車滯留或退行時,及時向旅客說明列車中斷執行的原因,並代表鐵路向旅客致以歉意,告知救援馬上趕到,穩定旅客情緒,確保旅客安全。

4.主動服務。列車乘務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加強對車廂的巡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穩定旅客情緒。主動了解旅客困難,盡力幫助解決,動員旅客帶好小孩和看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維持車內良好的治安秩序。列車長應迅速查清乘務人員的安全狀況,當班乘務員統計本車廂旅客傷亡情況,一併報列車長作爲彙報之用。

5.協助防護。根據現場行車人員的要求,指派專人協助做好列車防護工作。

6.保護現場。由乘警負責,組織一定力量保護好現場。關鍵部位在有關部門人員未到達前,不得任意搬動。如必須移動時,應當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和簡要說明,妥善保管。

7.保證供應。餐車長負責安排好旅客飲食和飲水供應。列車停留時間較長時,列車長要詳細彙報車內飲水、食品、餐料、藥品短缺情況,請求幫助解決,以滿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8.拍發電報。遇重大或災害性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大破不能繼續執行時,要拍發事故速報,報告有關領導。當附近沒有鐵路電報、手機無信號時,可透過郵電局向上級領導彙報。

9.儘快開通。當災害或險情排除後,開通線路時,除組織全部旅客上車、具備開車條件外,還應按照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車輛設備、線路等情況的檢查。

10.按章處理。列車滯留期間,列車長要按章妥善做好旅客和行包的安排。旅客提出的要求,現行規章無明確規定時,如要求賠償等,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必要時請到站協助解決。當列車因線路中斷需要繞行時,列車長要組織好對旅客的宣傳動員,組織好旅客的臨時乘降。對需要返回發站的旅客按規定開具客運記錄交滯留站。

(四)列車遇自然災害中斷行車的應急處置

1.因線路中斷,造成列車不能繼續執行時,列車長應迅速瞭解停運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旅客和行李、包裹,組織列車乘務人員維護車內秩序,並迅速與就近車站聯繫,向事故發生局、客調及本段值班室、車隊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2.列車長應做好旅客車票的籤認工作,在旅客車票背面註明原因、日期、返回站,並加蓋名章,作爲旅客免費返回、辦理退票、換車或延長有效期限的憑證。

3.列車不能在短時間內恢復執行時,列車長應做好旅客的安撫及服務工作,最大限度的解決旅客困難。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報告,請求援助。

4.做好飲食供應工作,餐車長組織好餐飲和商品供應,並保證食品衛生質量。

5.如列車停在區間時,列車乘務員要鎖閉車門,停止乘降,確保安全。

(五)列車發生晚點的應急處置

1.在遇到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況臨時停車或晚點時,列車長要及時與當地鐵路局客調和列車停留站站長取得聯繫,瞭解列車晚點原因等情況,報告車內情況(停車站或區間、時間、故障情況、晚點原因、旅客動向、車次、擔當局、段、列車長姓名、聯繫方式等)和請求協助解決的問題,並及時向段值班室及有關領導彙報情況,同時組織乘務員積極主動做好服務工作。乘警應與列車長密切配合,經常巡視車廂,維持好車內治安秩序。

2.列車非正常情況下停車或晚點時,列車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旅客的服務及安撫工作。遇旅客詢問時,應耐心細緻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沒點”等不負責任言語或有不耐煩的表現。

3.列車晚點時向旅客通報。旅客列車晚點1小時以內,應根據實際情況,向旅客通報晚點時間。列車晚點30分鐘的,列車長應代表鐵路部門誠懇向旅客道歉。向旅客通報時,列車廣播每次間隔不超過30分鐘。

4.由於列車晚點嚴重,終到旅客在列車上不下車時,列車長應當立即通知車站客運值班員,並將情況報告段值班室、車隊和有關領導說明時間、地點、晚點原因、不下車的旅客人數。要協助車站做好對旅客的下車勸說解釋工作。

(六)列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1.列車發生傳染性疾病時,列車長應指派專人利用乘務室或軟席包廂將病人或疑似病人隔離,同時組織救治工作。

2.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資訊進行詳細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車票資訊等,控制病人原所在車廂旅客的流動。

3.迅速向前方站報告,同時向段值班室和車隊彙報。

4.衛生防疫部門未到達前應封鎖現場,對染疫人員和所攜帶物品進行隔離,對嘔吐、排泄物進行控制,由衛生防疫部門消毒後再處理。

5.將病人交留驗站,並將登記資料一併交衛生防疫部門,防疫站疫情值班電話:北京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23614(日),23357(夜、節假日);天津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81507(日),82247(夜、節假日),石家莊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24237(日),22347(夜、節假日)。同時要聯繫其到達站的衛生防疫部門,由到達站的衛生防疫部門按照規定處理。

6.對密切接觸病人的乘務人員,衛生防疫部門負責對其下達醫學觀察通知。

7.根據病種情況,採取列車通風等防治措施,對病人污染的車廂、隔離場所及可能污染的範圍進行消毒。列車到達目的地後,由所在地鐵路衛生防疫部門對全列車進行消毒。

(七)列車突發人爲破壞事件應急處置

發生暴力、有人擾亂破壞列車設備設施、劫持旅客、恐怖襲擊、阻礙列車執行等情況時:

1.列車長會同乘警、檢車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查明情況,確定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處置。

2.乘警及應急小組根據事件情況,採取制止和控制不法分子的擾亂破壞行爲。對傷亡人員積極組織施救,超出處置能力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援助。

3.遇列車被阻、被迫停滯在隧道、橋樑,或不法分子破壞列車設備時,應急小組人員應儘快將旅客疏散到安全區域,保護好旅客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旅客財產和列車設備損失。

4.列車長及時瞭解和掌握事件全面情況,迅速向段乘務和統計科報告(夜間值班室),同時向路局客運處報告。

5.處置完畢後,主務列車長取消預案。對事件進行調查走訪,蒐集旁證,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6.列車長儘快組織開車,恢復列車執行。

(八)列車遭遇石擊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乘警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旅客受傷情況,對受傷旅客積極組織救治。旅客如不能繼續旅行,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有醫療條件車站治療。同時檢查並登記受傷旅客所持車票的票號、發到站、車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和隨身攜帶品。

2.收集不少於兩份同行人或見證人的證言和有關證據,保護好證據。收集證人、證言時,應記錄旅客姓名、性別、年齡、地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內容。證據應準確、真實,並能夠證明事故的發生過程和原因。

3.列車長迅速拍發事故速報,記錄發生日期、時間、地點、車站、區間、里程、列車損毀狀況、傷亡旅客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住址、票號、身份證號碼、發到站、事故簡況等情況。

(九)列車發生食物中毒應急處置

1.對病人進行醫治搶救,聽取醫務人員的意見做好記錄,編制客運記錄,將旅客交前方停車站送醫院搶救。

2.拍發事故速報,列車長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主送前方鐵路局衛生防疫站,抄送路局客運處、衛生處。報告內容:旅客發病時間、地點、患者人數、餐飲食物名稱,並要求派人處理。

3.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物、嘔吐樣品,停止銷售可疑食物,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等待衛生監督人員查驗。

4.調查發病原因,取證餐飲食物,收取發病人、周圍旅客及有關工作人員的證明材料。

(十)列車發生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應急處置方案

1.1本車乘務人員發現(接報)火情後,應立即持滅火器趕赴起火部位,安撫並組織旅客疏散,迅速滅火。

1.2相鄰兩側車廂乘務員應迅速採取最快方式通知列車長、乘警和車輛乘務長。鄰車列車員應立即協助將旅客向兩側車廂疏散,並將本車滅火器傳至起火車廂。

1.3當班列車長、乘警和車輛乘務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列車長任總指揮,組織現場撲救。

1.3.1組織休班乘務員從列車兩側集中至起火車廂進行撲救。

1.3.2通知廣播員用廣播穩定旅客情緒,由當班列車員有序地將旅客引導至兩側車廂。

1.3.3根據火勢作出是否進行列車分離的決定。

1.3.4當班乘警根據列車長的指揮,維護列車秩序,組織當班列車員封鎖車廂,制止旅客因驚慌跳車或有人乘機搗亂。休班乘警在協助列車長組織滅火的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

1.3.5車輛乘務員參加滅火撲救,同時,設法保證非起火車廂的夜間照明。對發生在車廂板壁及車頂內的火災,決定如何進行破拆。

當列車長做出列車分離的決定時,車輛乘務員應按分離順序剪斷折角塞門、鉤提杆捆綁鐵絲,分解連接電源線。

1.4運轉車長在列車長指揮下,具體實施列車分離工作,其他人員密切配合,列車車輛分離順序爲:

1.4.1應選擇安全、易於撲救的地點,儘量避開橋樑、隧道、長大坡道。

1.4.2按列車前進方向,先將起火車廂後部未被火勢蔓延的車廂摘開,起火車廂與列車分離至少50米以上。

1.4.3摘下起火車廂再前行50米以上。

1.4.4列車車輛分離後,運轉車長和司機按“技規”要求,做好前後防護,並採取防溜措施。

1.5列車長根據火災處置情況,做出請求救援或立即開車的決定,並按規定向上級單位彙報。

2.應急處置程序

2.1立即停車。執行中乘務人員發現火情後應冷靜判斷,立即設法滅火,如發現火勢較大,情況嚴重,不停車不能撲救時,乘務人員應立即拉緊急制動閥,將列車停在安全、易於撲救和疏散旅客的路段,不得停在橋樑、隧道、長大坡道,並及時向相臨車廂的列車員通報火情,由相臨車廂的列車員向列車長或乘警報告。

2.2疏散旅客。在列車長或乘警趕到現場之前,發生火情的車廂值班列車員和相臨車廂的列車員在積極撲救火災的同時,迅速將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帶。注意:列車停在複線時,應開啟沒有線路一側的車門,並阻止旅客從有線路一側的車門下車。

2.3迅速撲救。列車長和乘警接報火情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透過列車廣播通知全體乘務人員監守崗位,服從統一指揮,穩定旅客情緒,並組織、指揮列車全體人員按事先分工,本着“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使用滅火器或其他適當方法有序撲救。集中供電列車空調發電車乘務員應迅速切斷電源,啓用臨時備用電源。

2.4切斷火源。停車後,運轉車長要迅速指揮列車進行分解,檢車乘務員要積極配合負責剪斷折角塞門、鉤提杆捆綁鐵絲,將起火車廂與列車分離至少50米以外,以切斷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2.5設定防護。列車分解後,運轉車長要按照技規要求設定防護,對分解車輛做好防溜措施,防止擴大事故。

2.6報告救援。在疏散旅客,組織滅火的同時,列車長(或指派專人)、機車乘務員應儘快向行車調度報告事故情況。報告內容要簡明扼要,包括:車次,時間、地點、火勢、人員傷亡情況。調度部門視情況迅速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門請求支援。險情消除後應迅速組織開車。

2.7搶救傷員。在撲救火災、疏散旅客的`同時,要積極的搶救處置傷員。列車乘務員應發動和組織旅客開展自助自救活動。

2.8保護現場。在撲救火災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乘警要採取多種措施維持秩序,視情況需要設定警戒區,滅火後禁止任何人進入保護區(對持機要證件,搶救機要檔案的人員除外),不要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對火災痕跡和物證,應採取有效措施,妥善保護。列車乘務人員應積極協助乘警工作。

2.9協助查訪。列車全體乘務人員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協助搞好現場調查,儘快查明事故原因。

2.10認真取證。乘警要及時瞭解事故詳情,做好調查訪問筆錄,蒐集相關證據,列車乘務人員要積極協助。

3.電氣化區段火災處置要點

3.1電氣化區段列車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通知就近車站向列車調度員、電力調度員和接觸網工區值班人員報告,並要求停電。在區間可通知運轉車長或機車司機,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通知車站上報並要求停電。

3.2在撲救距離接觸網不足4米燃着物時,用水和一般滅火器滅火必須停電;如使用沙土滅火時,距接觸網在2米以上者,可在不停電情況下進行。

3.3車廂上部着火距接觸網不足4米時,不得用水救火。救火者所站位置要距離導線2米以上。

(十一)廣播車發生火情應急處置

1.發生初起火情時,廣播員應迅速切斷電源,同時迅速通知鄰車列車員,並通知列車長帶領應急小組人員前來救援。

2.廣播設備引起火情時,迅速拉下電源線插銷,用滅火器撲救。

3.電路故障引起火情時,迅速拉閘,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撲救。

4.廣播室內出現異味或煙及其它部位出現火情時,迅速拉閘,切斷電源,查明火源,用滅火器撲救。

5.當火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按列車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辦理。

(十二)餐車發生火情的應急處置

1.餐車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判明火情的類別、部位、程度,及時採取正確的措施,確有必要時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

2.爐竈初期火情,立即使用滅火毯,封蓋起火點。

3.電器、冰箱短路起火,立即關閉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4.餐廳內發生初起火情,立即疏散旅客,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5.煙囪、煙罩棚、排煙道發生火情,應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救。

6.油鍋着火,用石棉被蓋住油鍋、用鍋蓋蓋住油鍋或將切好的菜迅速放入鍋內,千萬不能用水滅火。

(十三)列車受阻不能執行的應急處置

1.有能力處理的情況下:

1.1停車後首先協助運轉車長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並保持與上級的通訊聯繫。

1.2召開“三乘一體”會議,除堅守崗位的乘務員外,組織休班乘務員(或防洪搶險成員)進行障礙排除,必要時組織旅客(聯防小組成員或身體強壯的旅客)參加。

1.3如遇大樹被大風颳倒,碰掛電線(高壓線)時應先判斷是否帶電,要保持10米以外的距離,先通知有關單位斷電後再進行處理。

1.4在儘快排除故障後,必須會同有關人員檢查線路修復情況,以確保列車安全行駛。

1.5處理經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詳細彙報。

2.無能力處理情況下:

2.1停車後首先協助運轉車長按規定做好列車的安全防護工作。

2.2按上級命令指示進行應急處理。

2.3情況查明後及時穩定旅客情緒,組織乘務員堅守崗位,保證列車安全,處於待命狀態。

(十四)遇有車站發售重號票的應急處置

1.始發站,列車發現重號時,列車長應立即通知客運值班員或值班站長,請車站協助妥善處理。

2.途中,列車發現重號時,列車長應認真核對車票的日期、車次、車廂、有效期、發到站,確係重號時列車長應考慮給予適當安排。

3.在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對重號旅客要進行適當安置。順序是先重點,後一般,對重點旅客要給予重點照顧。

4.在列車無條件安排時,對持高等級列車變更低等級列車時,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爲旅客到站退還票價差額的依據。

5.拍發電報,主送:發售重號的車站,旅客到站。抄送:路局客運處、客調、客運段等。

(十五)發生交通路外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置

1.遇列車發生交通路外傷亡事故時,在列車停穩後,列車長應會同乘警、司機、運轉車長、車輛人員等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實施現場救治。

2.對傷員及重傷員進行初期搶救,組織人員將傷員擡上車,不要棄之不救。對已亡的人員要將屍體擡至道邊、蓋好,並留有標記。以便車站及相關人員找尋。

3.清理完畢,列車長會同有關人員確認旅客已上車、車輛、線路正常後應立即開車。

4.列車長應向運轉車長、司機等收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區間、公里等,並將事故概況向本局客調、段值班室、車隊彙報。

5.傷員上車後應進行妥善安排,並廣播找尋醫生進一步進行救治。

6.詳細瞭解傷員身份、受傷狀況、隨身物品等情況,編寫客運記錄,交有能力的車站進一步救治和處理。

(十六)發生旅客急病或死亡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要積極組織救治,妥善安置。對發生急病的旅客如不能繼續乘車,可根據旅客要求和實際情況認爲必要時,填寫客運記錄及時移交車站繼續搶救。

2.搶救病人的同時,要儘快瞭解旅客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號碼、同行人、聯繫人等資訊,列車長和乘警要仔細瞭解旅客發病原因和過程,記錄有關情況,做好隨行人和周圍旅客的旁證材料收集工作。

3.將病情嚴重的旅客移交車站時,應透過運轉車長或用其他方式通知接收站提前做好準備。

4.旅客在列車上因病經搶救無效死亡時,列車長應向事故處理單位(站、段)填寫客運記錄,並拍發事故速報。會同乘警將屍體和死者遺物交給市、縣所在車站或較大車站處理。

(十七)列車上少數民族旅客疾病死亡的應急處置

1.要按規定移交車站處理。

2.因少數民族習慣出現牴觸不能按規定移交車站時,要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激化矛盾,對死者遺體要提前通知前方站採取冰凍、消毒等防疫措施。

3.儘可能安排該車廂其他旅客迴避到其它車廂,對該車廂進行隔離

4.勸阻其他旅客不要對少數民族習慣進行指責或評論,以免擴大事態。

5.要及時向上級請示,聽候指示。

(十八)遇有羣體無票人員強行乘車的應急處置

1.遇有羣體無票人員蓄意強行乘車時,列車乘務員要堅持驗票上車制度,列車長立即通知車站,由車站組織力量採取措施,堅決將無票人員阻止在車下。

2.對憑短途車票強行越站乘車拒不補票的,列車要及時拍發電報通知前方站及公安所採取措施,由前方站組織足夠的警力將無票人員儘快帶下車。

3.要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發現無票人員鬧事時,要立即向上級主管單位和公安機關報告,在問題未得到解決前,要以保證其他旅客安全爲前提,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4.已造成嚴重後果時,要立即通知前方站採取果斷措施依法處置。

(十九)列車上發生旅客分娩的應急處置

1.旅客在列車上分娩時,列車員應及時彙報列車長,列車長會同乘警應立即趕到現場。

2.透過廣播找大夫救治,並儘可能提供場所,爲旅客創造好的條件。

3.向所在局客調彙報,聽候指示。

4.列車長要做好向車站移交旅客的準備工作,編制客運記錄向接收站移交。

(二十)列車發生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置

1.發生爆炸事故,列車在執行中,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組織旅客疏散,搶救受傷旅客。

2.排除爆炸物。如造成火災時與司機、運轉車長、檢車員聯繫將列車解體防止火災擴大。

3.保護現場。在公安及有關人員未到之前。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隔離爆炸車廂。

4.收集調查瞭解爆炸部位,車輛損壞情況、登記受傷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傷勢、車票發、到站)及物品。

5.及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彙報,聽取指示。

6.列車編制“客運記錄”,向接收站移交傷亡人員。

7.拍發事故速報。

8.傷亡不大時,應儘快開車。

(二十一)列車夜間執行中突然停電的應急處置

1.立即通知檢車人員檢查處理。

2.嚴禁明火照明。

3.維護車內秩序,加強治安管理。

4.乘務員堅守工作崗位,鎖閉兩端車門,加強車內巡視,防止發生意外。

5.如不能及時修復,報告客調,聽候命令。

(二十二)列車上發現危險品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會同乘警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保護現場,對圍觀旅客進行疏散。

2.將旅客姓名、單位、地址、車票發到站、票號、所帶危險品名稱、數量等進行登記。

3.編制客運記錄,連同旅客一同交最近前方停車站處理。

4.發現化學危險品要查明品名、性質,採取妥善處置措施。危險品屬於“三炮”(摔、拉、發令紙)不可倒置、腳踢、搗裝、手捏,同時要立即浸水。屬炸藥、導火線之類由公安乘警按規定處理。

(二十三)列車變更到發線停車或無站臺乘降的應急處置

1.列車進站前或已知列車在中間站變更到發線停車時,乘務員應認真進行車門瞭望,確認站臺位置後方可組織旅客下車。

2.遇有施工等原因無站臺停車或列車尾部未靠站臺停車時,乘務員要先確認鄰線是否有列車透過、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障礙物後,在有車站工作人員接車的一側組織旅客下車,嚴禁背面開門下車。

3.乘務員開啟車門後要先行下車立崗,組織旅客乘降,做好扶老攜幼,保證旅客安全。

(二十四)列車發生旅客意外傷害的應急處置

1.趕赴現場。列車長立即會同乘警趕赴現場,瞭解情況,檢查旅客傷害程度。

2.現場救治。迅速利用廣播尋找醫生,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

3.調查取證。根據瞭解的情況,收集旁證材料不少於兩份(受害人、同行人、見證人),檢查旅客所持車票(票種、票號、發到站、車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及隨身攜帶品,詳細編制好記錄;按要求收集好相關證據和材料。

4.站車交接。編制客運記錄,將受傷害人、隨身攜帶品及清單、旁證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車站處理(在區間停車處理時爲就近車站);特殊情況來不及編寫記錄時,必須在二日以內向接受處理站補交“記錄”,旁證材料等。

5.對規分析。本着實事求是和“四不放過”原則,班組進行初步分析,判斷原因,形成材料。

6.迅速彙報。要在2小時內將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基本情況上報路局調度所客調(路電:24814),同時上報所在車隊隊長。如發生多人傷亡時,應通報地方醫院,請求協助搶救。拍發事故速報,事故速報內容:

6.1事故種類。

6.2發生日期、時間、車次。

6.3發生地點、車站、區間里程。

6.4傷亡旅客姓名、性別、國籍、民族、年齡、職業、單位、地址、車票種類、發到站、票號、身份證號碼。

6.5事故及傷亡簡況。

7.上報材料。列車終到北京後將事故相關材料上報車隊。

7.1客運記錄、事故速報。

7.2兩份以上旅客旁證材料或乘警筆錄,第三人傷害調解書。

7.3當班乘務員的事故發生處理經過書面材料。

7.4事故發生班組的事故經過、處理程序、事故分析、整改、考覈書面材料。

(二十五)列車超員的應急處置

1.拍發速報。列車長在運輸中如發現超過規定的超員率時,要及時拍發超員電報。

2.疏導旅客。廣播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安全小分隊下車廂做好車內旅客的疏導工作,做到不堵門、不堵通道、不堵風擋連接處,並保證車廂兩側各有一個車門能開啟,確保旅客乘降並留有安全門。

3.安全行車。超員情況下發生彈簧壓死絕對不能開車,經疏導恢復正常狀態後,方可開車。

(二十六)電氣化區段有人攀爬車頂或觸電死亡的應急處置

1.電氣化區段嚴禁任何人攀登車頂。如遇有人攀登車頂或車頂有人死亡時,應立即停車。

2.迅速與運轉車長、司機和車站取得聯繫,請求接觸網區段停電。

3.確認接觸網無電後,立即令攀登人下來或將屍體擡下。

4.拍發事故速報。

(二十七)列車空調故障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告、搶修,乘務員發現空調故障後,應立即彙報列車長並通知車輛乘務員進行搶修,如短時間不能修復時,應及時向段值班室、車隊彙報。

2.安撫旅客並解釋道歉,如短時間不能修復時應儘量採取必要的降溫措施,如開窗通風、提供涼扇、用涼水爲旅客沾洗毛巾等。對重點旅客要進行妥善安置。

3.判明情況,當故障無法排除時,列車長會同車輛乘務長拍發電報或電話請求最近前方有能力的車輛段予以幫助解決。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爲到站退還空調費的憑證。

4.空調故障或其它設備故障引發旅客不滿和質疑時,列車長、乘務員要加強“首問首訴”負責制的落實,說明情況、耐心解釋,不激化矛盾,要把維護行車秩序、旅客安全和現場穩定作爲處理設備故障應急處置最大的原則。

(二十八)列車中途甩車的應急處置

1.拍發速報。記錄日期、車次、甩車站、車廂號、甩下的車輛車種、車號、甩車原因。

2.因甩車產生的旅客變更席別或臥車旅客無法安排需退還票價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

3.甩硬座車後因列車定員發生變化,可能遇較大超員時,列車長還應拍發超員電報,電告前方站需控制上車人數。

(二十九)行李車貨物超載偏載應急處置

1.在車站發現行李車超載,彈簧壓死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立即通知站方行裝人員組織卸貨。卸貨至行李車標記載重量之內後,由列車車輛乘務人員對彈簧及鉤差進行鑑定,確定符合列車執行條件,方可通知站方運轉值班員組織開車。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聲明電報。

2.在車站發現行李車超載,彈簧尚未壓死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立即通知站方行裝人員組織卸貨。卸貨至行李車標記載重量之內,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聲明電報。

3.執行中發現行李車超載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透過運轉車長通知列車執行前方停車站。列車到達前方停車站後及時組織卸貨,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聲明電報。

4.在裝車站發現行李車貨物偏載時,行李員應立即向列車長彙報,同時嚴格要求站方組織行裝人員對造成偏載的貨物倒裝。貨物裝載均衡後,方可通知站方運轉值班員組織開車。開車後及時拍發行李車倒裝貨物的聲明電報。

5.執行中發現行李車貨物偏載時,行李員及時向列車長彙報。同時組織人員對造成偏載的貨物倒裝,直至貨物碼放符合規定的要求。

(三十)列車取暖鍋爐乾燒的應急處置

1.發現取暖鍋爐乾燒,乘務員應立即開啟爐門,關閉灰門,減少通風,壓火降溫,禁止向鍋爐內注冷水或用冷水澆爐體。待爐溫下降後,再用循環水泵向爐內補水。

2.發現取暖鍋爐乾燒,爐體已經燒紅,周圍板壁燒焦的情況下,除採取上述辦法處理外,乘務員應迅速用冷水塗周圍板壁降溫,禁止使用冷水潑燒紅的爐體。

3.如果鍋爐周圍板壁烤焦燃燒,乘務員應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若形成大火併迅速蔓延,則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並通知列車長到場,由列車長啓動火災應急處置程序,實施滅火。

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2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爲了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在應急小組外新增滅火組,安全保衛組承擔引導疏散任務。

二、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等誘發原因。

三、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鎮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①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着火時,樓梯[,教育資源,提供免費課件,免費教案,免費試題,免費論文,舞蹈視頻,幼教資源,版報大全,公文大全,劇本下載!]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③高層着火時,疏散時較爲困難,因此更應沉着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④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着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爲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②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檔案、檔案資料、進階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迅速調集單位治安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等,集中單位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爲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繃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繫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發生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3

爲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社區的實際,特制定社區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爲了在社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資訊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定

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地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和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和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後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後,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羣衆、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並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羣衆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繫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黨總支書記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消防志願者及駐社區單位成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