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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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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第一條爲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資訊,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資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第六條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衆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爲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衆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爲,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覈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啓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啓動

應急預案啓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衆的基礎作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1)爲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爲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一、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與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事故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應急救援隊伍等組成。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爲德石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安全生產事故綜合協調機構爲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

3、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組、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隊和社會力量。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救援力量參與處置;蒐集掌握現場情況,確定總體作戰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根據災難變化,做出局部停水、停電、停氣、設定警戒範圍、封閉道路以及人員疏散撤離等重大決定;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根據需要封閉現場,組織專人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覈定事故災難損失。

三、應急救援辦公室管理職責

1、承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公司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編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車間和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管理工作。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指導各車間和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協調與相關部門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繫,相互配合。

6、承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組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八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由公司各部室人員組成,應急管理職責爲:

1、通訊聯絡組:由行政事業部成員組成,行政事業部部長任組長,負責與報警臺聯絡及時協調其他相關單位,並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責任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處理組:由人力資源部、資訊工程部成員組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搶險救援組:生產準備部及下屬生產準備車間、物流部、市場管理部成員組成,生產準備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協調事發單位的現場救援,協助消防人員劃定警戒區,消除危險源,搶救傷員,疏散財產;有權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衛組:由保安部和質量保證部成員組成,保安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導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醫療救援組:由後勤服務公司成員組成,後勤服務公司經理任組長,負責設立現場救護點,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6、後勤保障組:生產製造部及下屬各車間、採購部、鑄造生產製造部及下屬各部門負責協調搶險人員的物資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調處理傷員救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