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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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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範文

鄉鎮防汛抗洪應急預案1

一、預防預警及資訊報告

1、預警預防

防汛的預警,以上級通知爲主,以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發佈的資訊爲輔,具體由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隊長負責接收,要求平時每天不少於1次,汛期隨時接收和關注。

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隊長在接到相關預警資訊後,報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並經同意後發佈,通知相關小分隊和村(社區)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準備。村(社區)後勤保障小分隊要按要求準備好食品、藥品和有關物資器材設備。村(社區)保安巡邏小分隊要再次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查漏補缺,確保萬無一失。

2、資訊報送

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隊長在獲知相關預警資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根據組長指示,將此資訊迅速通報給轄區資訊聯絡員,並在30分鐘內將佈置落實情況報鎮鄉鎮急辦。

二、應急處置

1、災前

(1)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按照村(社區)應急管理責任分工,分區負責各樓道、各戶排除安全隱患。

(2)村(社區)後勤小分隊負責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如雨具、手電、繩索、鐵線、鐵鍬、食品、藥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對生活物資進行購置和清點,確保村(社區)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3)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檢查和關閉所有門窗,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檢查、消除各類建築物、場所安全隱患,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對災害可能威脅居民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

(4)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負責公佈並暢通緊急聯繫電話,隨時關注電臺、氣象臺站有關預報資訊,及時向居民通報情況。

(5)村(社區)保案巡邏小分隊進行警戒巡邏,維護村(社區)生活秩序。

(6)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後協調有關部門迅速實施。

2、災中

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和保安巡邏小分隊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後

(1)村(社區)各小分隊立即檢查、覈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及時上報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組長。

(2)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根據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要求,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向鄉鎮應急辦報告災情。

(3)村(社區)醫療服務小分隊負責對傷亡人員進行初步搶救和處置,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村(社區)後勤保障小分隊負責組織救災款物,隨時發放救災物資,確保及時到位。

(5)村(社區)保安巡邏小分隊負責設定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6)村(社區)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對受損建築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資訊後,村(社區)應急行動響應結束。村(社區)應急協調小組及時組織村(社區)居民和有關羣衆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村(社區)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社區)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彙總,經村(社區)書記簽發後上報鄉鎮政府。

2、調查評估

由村(社區)後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暴雨、洪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調查統計,交村(社區)資訊聯絡小分隊,根據要求逐級上報。同時,村(社區)居委會負責對事故的預防預警、組織指揮、應急求援等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並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鄉鎮防汛抗洪應急預案2

爲防禦可能出現的大洪水,切實做好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縣防指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切實做好本鎮的防汛抗洪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項防守準備,並在洪水到來時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鎮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區內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主要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訂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當塗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自然或人爲因素導致的洪水、暴雨漬澇、颱風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爲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爲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概況

2.1自然地理

2.1.1地理位置

塘南鎮位於當塗縣大公圩東南部,介於北緯31°34′-31°39′、東經118°24′至118°27′之間。西與石橋毗鄰,南與烏溪接壤,東有南圩與高淳縣勝利圩相連望,北連大隴。全鎮總面積63平方公里。

2.1.2地形、地貌

大公圩和南圩地處青弋江、水陽江下游,境內圩區屬長江下游沖積平原,地面高程約7-9米(吳淞口基面下同),堤坡平緩,地形平坦開闊。

2.1.3氣象、水文特徵

塘南鎮屬於亞熱帶溼潤氣候,位於南北冷暖氣流交會頻繁的場所,水氣通量大,降水多,降水季節性強,時空分佈不均,5-9月爲汛期,期間降雨約佔全年降雨的70%左右。據歷年氣象資料,最大年降雨量1574.4毫米,每年6-7月屬梅雨季節,平均梅雨量約300毫米,最大雨量在600-800毫米。颱風或熱帶風暴登陸帶來暴雨和大風,一般發生在7-8月份,風浪對河堤威脅較大。

2.1.4河流、圩內排澇溝渠分佈

主要河流有南圩夾河、運糧河以及吳村大港、三條港等排澇溝渠。

1、南圩夾河、運糧河主要由青弋江、水陽江流域的洪水從此經過。全長約20公里,主幹均寬約200米,河底高程約2.5米至4.5米。

2、主幹河:吳村大港、三條港屬於我鎮的主要排澇溝渠,全長約8公里,穿越我鎮境內東西,均寬150米,途徑普新、吳村、鳳凰、塘南、白馬、邰橋、大姜等村,並連接全鎮其它主要溝系,匯入金家涵排灌站

2.2社會經濟

全鎮總人口3.2萬人,轄13個村1個居委會,260個村民組,全鎮耕地4.7萬畝。水產養殖面積2萬畝。區內以種植棉花、小麥、油菜、蔬菜爲主。2013年全鎮工農業產值13.6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4萬元。

2.3洪澇風險分析

2.3.1建國以來,塘南鎮共遭遇較大洪水8次,分別是1949年、1954年、1983年、1991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其中,1949年由於剛建國不久,各類水工程標準低,抗災能力弱、潰破。1954年長江發生了全流域性大洪水,由於工程標準低等因素,在當時水位已降至11.60米,9月24日遭受大風,延續14小時擋浪搶險不及,致使潰口16處。1983年、1991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等發生大洪水,全圩人民依靠多年來建設的防洪工程體系,與洪水展開了頑強的搏鬥,確保了安全度汛,創造了防汛抗洪奇蹟。

2.3.2歷年洪水特性

1954年長江全流域性大水,據分析約爲五十年一遇。由於長江流域連續長時間降雨,長江水位自5月1日開始,持續上漲114米。塘南河由於受長江水位倒灌和頂托出現了歷史罕見的高水位12.33米(塘南金涵站)。

1983年、1991年、1995年、1996年洪水都是受長江中游洪水和青弋江、水陽江流域共同影響,境內出現了高水位。尤其1983年水陽江洪水很大,水位達到12.56米(塘南站)

1998年、1999年受厄爾尼諾、太平洋副高環流異常等多種因素影響,相繼發生了“娣妹水”,出現了降雨強度、河湖水位、水位漲幅、洪峯流量四個超歷史,尤其是1999年7月1日水位高達13.32米(塘南金涵站)。2016年發生特大洪水,金涵水位高達13.38米。

2.4洪澇防禦體系

2.4.1圩口、堤防

塘南鎮位於大公圩境內,圩內有石橋、大隴、烏溪、黃池、護河、塘南6個鄉鎮。其中我鎮大公圩防汛責任段11936米,堤頂高程14.5米,面寬8米,內外坡比1:2-1:3,內二臺高8.5米,寬8米,坡比1:3。防洪標準大公圩20年一遇,南圩不足15年一遇。

2.4.2涵閘、泵站

全鎮共有各類大小涵閘11座,其中引水閘(低閘)4座、排澇泵站出水閘和進洪閘(高閘),6座。高閘底板高程一般在7.0至9.0米,低閘底板高程一般在5.0至5.5米左右。

全鎮共有各類電力排灌站8座,裝機26臺,2300千瓦。抗旱站1座,裝機2臺,40千瓦。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鎮人民政府設立鎮防汛抗旱指揮所(以下簡稱鎮防指),負責組織、指揮全鎮的'防汛抗洪工作,其日常辦事機構鎮防汛抗旱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水利站。鎮防指指揮長由鎮政府鎮長祖學明同志擔任,鎮政府分管負責人許齊任同志及黨政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農業服務中心及派出所、財政所、農電所、衛生院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

3.2辦事機構

鎮防辦負責防洪日常工作,協調指揮鎮防汛抗旱指揮所內設各組的工作,組織防洪工程檢查,及時掌握全鎮汛情、工情;根據鎮防指決策,具體統一調度全鎮骨幹防汛抗洪工程;組織擬定洪水方案和洪水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排澇泵站調度運用辦法;指揮、督促鎮指揮所制定和實施防禦洪水方案;指導、檢查、督促受澇地區開展排澇;督促和指導有關單位組織清除河道、阻礙行洪的障礙物;組織、指導防汛應急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鎮防汛抗洪指揮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等。整理分析防洪資料,承辦汛前準備和汛後總結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資訊

4.1.1氣象水文資訊

(1)氣象資訊。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氣形勢分析,預防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氣形勢、颱風生成及走向趨勢、其他有關氣象資訊。

(2)水文資訊。水文資訊主要包括降水量、蒸發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變化趨勢,以及洪峯水位、流量、預計出現時間等水文特徵值。

4.1.2防洪工程資訊

防洪工程資訊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涵閘、泵站)現狀、年度重點險工要段、工程執行狀況、巡堤查險有關情況、工程出險情況、負責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應急通信聯絡方式、搶險隊伍、搶險消耗物資等內容。

現場防汛指揮機構、工程管理單位應隨時掌握河道堤防資訊,認真做好記錄。當河道水位超設防水位(8.4米)時,鎮水利站負責巡堤查險並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防指和上級主管單位。當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9.7米)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所組織民工上堤巡堤查險和防守,並及時將有關工程及防汛資訊報沿江片中心指揮所和縣防指。當長江干流達到危險水位(10.3米)後,鎮防汛抗旱指揮所應按每日2時段(即8時、14時)向縣防指報告汛情、工情資訊,並根據汛情發展趨勢增加報告次數。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0.5小時內報到縣防指。

4.1.3洪澇災情資訊

洪澇、旱災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鎮供水情況;災害對工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災害發生後,及時向大公圩中心指揮所、縣防指報告災情。鎮防汛抗旱指揮所應及時收集洪澇、乾旱災情動態資訊,按規定報縣政府、縣防指、大公圩片中心指揮所,重大防汛抗旱行動情況應及時上報。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須覈實後立即上報。重大災情鎮防指在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鎮政府和縣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

4.2主要防禦方案

4.2.1江河洪水防禦方案:

(一)江河洪水防禦標準

1、防洪標準

目前,大公圩可防禦20年一遇的洪水。其大公圩保證水位爲12.63米,南圩保證水位12.36米。。

2、特徵水位

50年一遇太平口水位約12.5米,40年一遇太平口水位約12.35米,30年一遇太平口水位12.2米,20年一遇太平口水位11.9米,15年一遇太平口水位11.7米,10年一遇太平口水位11.4米,5年一遇太平口水位10.8米。

(二)防禦超標準洪水預案

爲在特高水位下有條不紊地抓好防汛抗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可能發生的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應急防禦預案如下:

1、應急預案實施條件:

(1)大公圩12.63米以上;

(2)南圩12.36米以上。

2、應急措施

(1)嚴防死守,全力搶險

各類圩口在超過以上水位,同時,汛情又繼續加劇,圩堤發生危險時,前方應嚴防死守,全力搶險,做到水漲堤高,動用一切力量,盡最大努力保堤;後方可以根據情況,有秩序地部署轉移。

(2)做好決口搶堵準備

①沉船堵口:當圩口超保證水位或堤防可能發生重大險情時,鎮防指準備3條200噸位的水泥船,並用角鋼焊成鐵籠,填滿塊石或水泥預製塊,裝滿船倉。發生決口險情,先採取拖輪定位沉船堵口措施,然後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封堵決口的具體方案,盡最大努力搶堵決口,減少損失,並服從縣防指命令。

②鋼管木樁填料堵口:當圩口超保證水位或堤防可能發生重大險情時,鎮防指準備3條200噸位的運輸船和鋼管5噸、木材10立方米、石料200噸。發生決口險情,由裹頭兩端進佔,置若干排間距0.8-1.2米的鋼管樁,用鋼管和管扣水平縱橫向連接成框架,頂層搭上竹木爲工作橋。然後在鋼管樁之間置木樁,並在木樁之間回填砂石料袋。龍口窄、流速大時,框架加密並設斜撐,穩固框架,並在決口上游設定挑流設施,並聽從縣防指命令。

3、應急轉移、安置及救災

(1)人員轉移和安置

應急轉移時,所有轉移人員就近朝堤上、樓上、船上、高地上遷移,具體分兩步進行轉移:首先圩心內的羣衆轉移到樓房或1954年沒有上水的莊墩上,以及牢固堤段上。第一步應急轉移命令,由鎮防指透過電話等方式下達到各村中隊部,各村再透過廣播、電話等方式通知各村民組,各村民組轉移負責人(黨員或村民組長2-3人),以敲鑼或村民相互告知等方式,迅速帶領各自所負責轉移對象撤離到既定轉移地點安置(各村村民組第一步應急轉移詳細安排見各村報表)。第二步在人力不可抗拒而潰破後,轉移按下列安排實施。

當水位達實施應急預案且呈繼續上漲之勢時,爲有條不紊地抓好抗洪搶險工作,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將可能發生的洪水災害減小到最低限度,根據縣防指要求,須考慮實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3.1建立組織機構

3.1.1鎮防指成立“應急疏散領導組”

組長:蔣勇祖學明

副組長:晉興海、王金龍、王萬牛、戴榮舉

陶會峯、籍亞蛟、馮昌偉、許秋怡、許齊任

吳水金、戎昭忠、趙金生

成員:各村黨支部書記

在鎮“應急疏散領導組”領導下,成立四個小組。

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

衛生防疫組:由鎮衛生院負責;

後勤組:由政府辦負責;

通訊聯絡組:由政府辦主任負責。

3.1.2村成立“應急疏散組”

組長:村支部書記

副組長;村主任、村營長

成員:村民組長

3.1.3村民小組組建一個“應急疏散小組”

組長:村民組長

成員:村民組內部產生二人

上述機構人員,具體負責全鎮羣衆轉移疏散、生活安置、住宿地點等事宜。

3.2應急轉移方案

實施“先期轉移、後期疏散”的方案,即大公圩東埂1000米堤範圍內居住羣衆全部搬到沿堤建房中暫住、距堤1000m以外圩心部分瓦房戶羣衆全部搬至樓房戶暫住。在人力不可抗拒而潰破後,再分散轉移,全鎮分四個疏散點,方案如下:

3.2.1第一疏散點:興永、吳村、白馬三個村,由陶會峯同志負總責。各分工包村幹部協助。集中地點:吳村港。疏散去向:新市。

3.2.2第二疏散點:曹壩、鳳凰、塘南由汪巍同志負責。各分工包村幹部協助。集中地點:廣義圩。疏散去向:新市。

3.2.3第三疏散點:大高、大姜、藏皇閣居委會、由王金龍同志負責。各分工包村幹部協助。集中地點:圍烏路。疏散去向:新市。

3.2.4第四疏散點:桃元、新衛、邰橋,由籍亞蛟同志負責,各分工包村幹部協助。集中地點:圍烏路。疏散去向:新市。

上述各疏散點的集中處,要把疏散船停靠位置讓出來。由各疏散點所在中隊部負責處理。私人船隻不得佔用停靠位置。

3.3保障措施

由鎮應急領導組負總責,統一協調指揮各疏散點疏散工作。各村“應急疏散小組”由村民組長及成員2-3人,以敲鑼等方式通知各戶轉移到指定集中點,負責搞好本村羣衆轉移和人員疏散工作,安排如下:

3.3.1第一疏散點:在吳村大港備船60條、公路上備農用車40輛,分批次轉移所有人員。

3.3.2第二疏散點:在廣義圩備船55條、在公路上備用50輛,分批次所有人員。

3.3.3第三疏散點:在圍烏路準備45輛農用車,備船45條,分批次轉移所有人員。

3.3.4第四疏散點:在圍烏路準備55輛汽車、客車10輛、船15只等,分批次轉移所有人員。

爲保證本鎮水情迅速報縣防汛指揮部,除利用現有的有線電話外,尚需增設無線對話系統。當潰堤或防汛指揮部命令撤退、轉移財產,擬定設立一套報警系統,在必要時,可啓動報警系統,通告本鎮所有人員撤退轉移。轉移安置人員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籌措、安排,由安置點所在防汛指揮所臨時負責,醫療救助、治安保障由縣防汛指揮部派員到現場負責。

(2)物資轉移

檔案資料和糧食、藥品等重要物資以及主要設備要根據汛情發展,提前轉移到安全地帶。

(3)轉移順序

如突發潰口,按先人後物的順序轉移,人員中先老弱病殘、小孩和羣衆,後幹部、黨員;幹部中先一般幹部後領導幹部;物資中糧食、食品、貴重財物、燃料以及耕畜,後其它物資。

(4)救災措施

轉移應指揮有序,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各行政村以自然村爲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各自組織。

鎮防指組織18座以上的中巴車13輛、100噸位以上的船隻15條,準備應急轉移。

鎮人武部做好向縣人武部請求部隊緊急救援準備。

鎮防汛應急搶險隊全力投入救援。

鎮民政辦要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工作。

塘南電信所要保證通訊的暢通。非常情況下透過架設臨時設備,以保證重點通訊。

塘南農電所要保證正常供電、非常情況下要採取緊急措施,千方百計保證重點地區供電。

鎮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不發生流行病。

塘南派出所切實維護好搶險救災秩序,嚴懲趁災打劫者。

一旦潰口,鎮防汛指揮所和鎮直辦單位領導班子,要立即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災民轉移工作,及時組織人員脫險,動用一切運輸工具搶運災民。住樓房戶和住高地戶應發揚風格,積極接收安置災民,不得拒絕接收。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