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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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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給大家分享小學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借鑑!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1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爲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爲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覈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爲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着,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並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後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後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後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沒有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絕對不能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5、總務處要在白天及時供應好蠟燭、應急燈等停電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要在當天就補充到位。

6、如遇學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德育處、總務處等有關領導報告。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2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爲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爲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鬆

成員:燕紹鬆文墨李本春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爲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繫。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小學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3

爲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保障學校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根據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承擔和履行學校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善後處理等職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預警預防

學校要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學校領導應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資訊報送

1、報送內容:包括事發時間、地點;突發事件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等。

2、報送程序:分兩級報送。一是事發後現場在場人立即電話通知學校領導,學校領導立即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二是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向區教育局領導報告,並隨時彙報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處置程序

(一)火災

1、學校立即切斷髮生火災所在地的電源,先用滅火器滅火,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2、同時撥打“119”“110”,迅速向消防大隊、公安指揮中心、鎮政府和縣教育局等單位報告;

3、自救要把救人擺在第一位,組織師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4、配合消防及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5、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噁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症狀,學校應立即向鎮應急指揮部、衛生院、防疫站、教育局等部門單位報告。

2、迅速與醫院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根據事態嚴重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救治,並迅速與家長或家屬聯繫。

(三)暴力傷害或搶劫等事件

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告學校有關負責人;

2、迅速報告鎮應急指揮部、派出所;

3、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腦”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學校有關負責人要立即向上級報告,護送有關人員到醫院進行診斷,一經確診爲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對學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消毒和隔離。

2、堅決杜絕染病或疑似病例師生帶病上課、工作,恢復上課、工作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3、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生羣體性活動

學生在校羣體性活動(如體育課、活動課、運動會、各種集會、集體活動)或由學校統一組織的校外羣體活動(如春遊、秋遊、社會實踐等活動)中,若發現學生傷害、丟失等突發性事件,必須根據情況及時處置;情況嚴重的需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或第一位發現羣體性突發事件的教師爲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

(六)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發生自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報告,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及時實施救治,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或校長。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上級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協助公安部門開展調查。

五、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結束後,應急行動響應結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並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