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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族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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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族稱考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國家。“中華民族”是近代以來纔有的民族學名稱,泛指定居於中國領土上的所有民族。但是,這個族體已存在數千年之久,其族稱的形成與發展也經歷了數千年的演變。 

  大約在5000年前,當中華民族開始形成時,其族稱爲“華”。漢朝以後,開始出現“中華”的族稱。至19世紀末,作爲近代民族學術語的“民族”概念傳入中國後,“中華民族”這個民族學詞彙也應運而生。雖然“華”、“中華”、“中華民族”這些族稱之間小有差異,但其內涵卻是一致的,即指定居於中國領土上的所有民族。 

  “中華民族”的“華”肇始於中國上五帝時代之最後一帝舜的名字“華”。“五帝”時代是中國原始晚期部落聯盟時代。五帝時代的“帝”即部落聯盟首領。“舜”是諡號,即死後所進的尊號。《諡法》曰:“仁聖盛明曰舜。”“有虞氏”最初是舜所在部落的名稱。“虞”本是帝堯時掌山之官,即部落聯盟中負責山林及山林中鳥獸的部落世襲公職名稱。中國上古有“以官爲氏”的習俗,即以其在部落聯盟中所擔任的公職名稱爲部落名稱,故稱其部落爲“虞”或“有虞氏”。在虞帝舜時,部落聯盟向民族和國家發展。“虞”或“有虞氏”因此演變爲朝代名稱,如同夏后氏之稱爲夏朝。按先秦文獻記載,有虞氏是中國歷史上先於夏朝的第一個朝代,雖然這個朝代還帶有若干部落聯盟的痕跡。中國現存最古的一部史書《尚書》,即以《虞書》爲開篇。 

  舜名“重華”,唐代學者張守節撰《史記正義》,釋“重華”爲“目重瞳子”,說是舜的眼睛有兩個瞳孔,這種解釋不合情理,難以置信。如果細究其源,“重華”的“重”,是遠古少昊氏部落中的一個氏族名稱。這個氏族在帝顓頊高陽氏時代擔任過部落聯盟世襲公職“句芒”(木正,相當於今之部長。見《左傳·昭二十九年》)。重亦即舜所在氏族名稱。“華”纔是舜的名字。 

  按照氏族部落傳統,氏族首領的名稱即全體氏族成員及其後裔共有的名稱。在舜建立國家政權後,人們沿襲古老的習俗,以舜的名字稱呼有虞氏朝族裔及有虞氏朝治理下的人民爲“華”。“華”作爲族稱見之於《尚書·周書·武成》,意思是指先聖王的後代,即遠古社會的貴族。這是初始的、狹義的內涵。而後來的“華”作爲族稱見於《北史·西域傳》,意思是指所有的中國人。這是廣義的內涵。以後,“華”作爲族稱從此流傳下來,直到現在,成爲約定俗成的對全體中國人的稱呼。即使遷徙到海外,也叫海外華人。如果擁有其他國籍,也叫外籍華裔。 

  在“華”的族稱形成之後,歷史上一些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朝代名稱,也曾經作爲華人的別稱流傳,如秦人,見於《史記·大宛列傳》;唐人,見於《明史·外國真臘傳》;甚至於契丹在北方聲名遠播後,也成了華人的別稱。 

  “中華”一詞,見於裴松之注《三國志·諸葛亮傳》。其源可溯自“中國諸華”。“中國諸華”一語見於漢朝高誘注《呂氏春秋·簡選》。意思是“中國諸聖人的後代”。在公元3—6世紀,即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匈奴、鮮卑、羯、氐、羌等族紛紛向中原匯聚,建立政權。當時,中原的中心地位備受尊重。內遷各族都表現出對中原傳統的強烈認同意識。“中華”一詞作爲一個超越當時漢族、相容當時內遷邊疆各族的概念被響亮提出。能否居中華正統,在當時成爲一個政權是否能在社會輿論面前取得合法存在資格的潛在標準。因此,內遷各族所建政權均從血統、地緣及制度方面找到自己是聖人後代、理當居中華正統的根據。例如,鮮卑拓跋氏自述爲黃帝之裔,見載於《魏書·紀序》;鮮卑宇文氏自述爲炎帝之裔,見載於《周書·帝紀》;鐵弗匈奴劉(赫連)勃勃根據《史記·匈奴列傳》記載,強調自己的夏王室血統而稱所建政權爲夏等。甚至於遠在漠北的柔然,當其強盛之時,也曾自號“皇芮”,宣稱以“光復中華”爲己任,見載於《南齊書·芮芮傳》。同時,“舜爲東夷之人”、“大禹出於西羌,文王生於西夷”等語,亦常出於諸君王之口,以明中華聖人本身也多有出自邊疆族的先例。此外,也有的政權強調中華的內涵。居中華之地,居先王之國,理所當然爲中華正統。 



  唐代在中正式出現“中華”一詞。見於唐朝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頒行、由長孫無忌領銜撰文的《律疏》(後稱《唐律疏議》)。其中,對其卷三〈名例〉的“中華”一詞釋文如下:“中華者,中國也。親被王教,自屬中國。衣冠威儀,習俗孝悌,居身禮儀,故謂之中華。”意思是說,凡區劃及文化制度自屬於中國的,都稱爲中華。 

  當代學者普遍認爲,“民族”一詞,作爲近代以來民族學的一個術語,是一個外來詞彙,是在19世紀末葉從日本傳入中國的。此前,在中國古代漢文獻中,指稱人們共同體的詞彙,有“人”、“民”、“族”、“家”等。這些詞都單獨使用。偶然也有把民族兩個字連起來使用的,但那是指稱中國古代社會的.各種社會組織和羣體的複數概念,如唐代李筌著《太白陰經》序中有“愚人得之(心術)以傾宗社滅民族”之言。“宗社民族”則指古代社會的各種社會組織。宗是指祭祀共同祖先的社會組織,社是指祭祀土地的社會組織,在宗社聚會祭祀時,特別注意等級秩序。民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羣體,如古代稱士農爲“四民”(見《穀梁傳·成元年》),今尚存“農民”稱呼。族是指有共同地緣的社會羣體,如“四閭爲族”(見《周禮·地官》),閭是相鄰的二十五家,則相鄰百家爲族;族也指有共同血緣的社會羣體,如父子孫爲三族(見《周禮·春官》),自高祖至玄孫爲九族。在《太白陰經》序言中,“民族”二字雖然連用,但與近代以來的“民族”一詞有明顯差別。 

  在“民族”一詞傳入中國後,產生了“中華民族”這個民族學詞彙。“中華民族”是一個在近代出現的、相對於外國民族而言的概念。如近代學者梁啓超所言:“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國人也’之一觀念浮現於腦際者,此人即中華民族一員也。”但如前所述,中華民族實體則是遠在“中華民族”這個族稱出現以前數千年就形成了。 

  從中華民族內部結構來看,數千年來,內部各族族稱在不斷變化,大約數百年一易。族稱的演變顯示出其中歷史內涵的變化;一些族興起了,一些族哀亡了,一些族遷徙了,一些族與別的族融合後改換族稱了。儘管中華民族的內部結構在不斷變化,特別是中原政權的更迭,常常導致一些族羣向邊疆乃至海外遷徙;而另一些邊疆族則向中原匯聚,並建立政權。但不管其內部怎樣變化,中華民族本身始終是一個數千年以來包容中國各族共同發展的恆久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