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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申請簽證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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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CIC網站爆出和同學們息息相關的加拿大學生簽證政策又要有調整啦!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了解。

加拿大申請簽證新政策

小編幫大家簡單翻譯一下:

簽證官將頒發學籤給準備學習第一項目的學生,如果這一項目構成其後學習的先決條件(例如,在開始另一項目的學習之前,順利完成以英語爲第二語言[ESL]或以法語爲第二語言[FSL]的項目)。

目前,一般的處理方法是,學生從一個指定的學習機構(DLI)得到有條件錄取通知書來辦理學籤申請,聲明第一個先決項目的完成(如ESL或FSL)是其開始隨後課程的先決條件後,學生被授予的學籤將涵蓋這兩個項目的學習時間加上90天,並會以第二所學習機構(DLI)作爲學簽上載明的機構。

現在由簽證官提出一個問題是,學生可能無法成功完成先決項目的學習,但將繼續持有有效的學籤併合法工作。爲兩個不同的學習項目而頒發的一個長期學籤會對評估報告產生影響,因爲學簽上載明的是第二所學習機構(DLI),而這些機構按照要求需要對學生進行評估,即使學校是有條件接受這些學生即以完成先決學習作爲條件的。

爲第一學習項目發放學籤或SX-1簽證的目的在於確保評估報告發送給相應的學校(DLI),且學生不會受到負面影響。一旦先決學習項目已經完成,學生可以申請新的學生簽證,並表明第一個學習項目的要求已得到滿足。”

 目前政策

對於學生簽證的審理,簽證官一般會根據正課的課程長度,學生自身條件,學生家庭情況來決定學籤給予的長度,如條件好的本科雙錄申請人可以獲得4年有效學生簽證,入境時通常可以換取4年有效學習許可。

 以後政策

被有條件錄取的學籤申請人(條件爲需要先完成英語ESL或法語FSL等以達到正課入讀標準),會先針對其語言/預備的課程時長髮放一個簽證。一旦學生順利完成第一個學習項目, 學生就能夠申請新的學習許可。

“What?也就是,以前如果我申請的是6個月的語言課程加上4年的本科課程,我也許可以拿到4年的學生簽證,But,現在我只能拿到6個月的簽證了,等我的語言合格了,再來申請本科的簽證。”

 Why?

移民局是這麼想的:1.很多學生無法完成語言課程,卻可以一直拿着有效的學習許可去進行校外的工作;2.移民局相信,先根據語言課下發學籤,可以讓相應的院校或機構及時上報學生的情況,也不會給學生帶來消極影響。學生在完成語言課程的要求後,就可以申請新的學習許可繼續進行學習。

同學們心中一定是充滿了各種疑問吧,其實小啓也是,畢竟新政只是剛剛爆出還沒有實施,所以到底是怎麼執行還有許多不確定哦!比如,如果某同學現在雅思6分只需要加拿大讀三個月的語言,但是萬一他3個月沒有讀完語言,那按照加拿大使館現在的審理速度能來得及續簽嗎?或者某同學8月才完成了語言的學習,能來得及獲得9月的專業課簽證嗎?等等,這些問題的答案讓我們拭目以待吧,持續關注“啓德加拿大留學” ,小啓會第一時間跟大家分享噠!

 Suggestion

其實加拿大使館不管出臺什麼樣的新政,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保證持加拿大學生簽證的同學在加拿大都是認真學習的,而不是以學習爲藉口,停留在加拿大做學習以外的事情。所以同學們不必擔心,只要你好好學習續簽的事情都是很容易就可以搞定的。此新政剛剛出臺,加拿大移民局也沒有明確表示出實施時間只說“will”,那麼從試行到正式實施應該還是需要一段時間的。我們建議已經打算或者確定要留學加拿大的同學,尤其是需要過去讀語言的同學儘快辦理加拿大簽證,爭取在新政正式實施以前獲得時間較長的加拿大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