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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韓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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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留學一直以其優越的留學政策而吸引着衆多留學生,那麼你知道韓國有哪些政策越來越便利韓國留學嗎?下面請跟小編一同去看看!

留學韓國新政策

韓國法務部爲吸引優秀外國人才促進韓國國內的創業及就業來激活經濟,大幅緩解了外國人對就業、求職及創業的限制,並於2015年2月10日開始正式實施。

本次的政策放緩是爲了迎接中韓FTA吸引外國人才的角度上進行的,在本年度1月份雖然已經提前得知了這個消息,但正式報到材料公佈之前還是需要嚴謹的對待。

本次放緩的主要由以下幾方面:

放緩了就業及求職簽證的頒發要件;

放緩了外國留學生在韓國創業的要件;

放寬了部分永住權的申請要件;

允許了邀請父母。

就業及求職簽證的頒發要件的變化

放緩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的就業簽證(E-7)申請要件

原來的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E-7必須要專業對口;專科畢業生則專業對口以外的平均學分要達到3.0以上或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書。

放緩後的本科畢業生廢除了專業對口限制。對專科畢業生則廢除了學分和資格證書的要求。

解析:現在韓國本科畢業生申請E-7簽證不需要專業對口都可以申請。專科畢業生雖然也需要專業對口,但是專業的關聯性也放寬認定,所以申請E-7的難度大大減少。

放緩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求職簽證(D-10)的申請要件

原來的專科畢業生的平均學分要達到3.0以上或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學分未滿3.0時需要指導教授的推薦書。

放緩後上述的學分、資格證、指導教授的推薦書的要求廢除。

解析:只要畢業於韓國的本科、專科院校都可以申請求職(D-10)簽證。

擴大畢業於韓國大學的留學生求職簽證(D-10)的居留期限

原來的D-10居留期限爲:本,碩、博士爲2年,本科爲1年。

放緩後對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或平均學分達到2.5以上的專科畢業生或本科畢業生也賦予最長2年的居留期限。

解析:只要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後,都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專科畢業生持有國家技術資格證或平均學分達到2.5以上時,也可以得到2年的D-10居留期限。

留學生在韓國創業的條件

原來的制度是:根據《外匯交易法》或《外國人投資促進法》的規定,投資3億以上到韓國後,對經營公司或進行營利活動的人員可頒發貿易經營(D-9)簽證(俗稱“自營業簽證”)。

現在更改爲在韓國大學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持有留學(D-2)或求職(D-10)簽證的人員,投資1億韓元以上,希望經營公司貨進行營利活動的,可頒發貿易經營(D-9)簽證。

解析:1億韓元的投資金中,最高可以將韓國國內的5000萬韓元認定爲投資資金。其他的金額必須爲從國外投資到韓國的外資。另外,本科畢業生透過‘創業移民綜合支援系統(OASIS-1到8)’取得40分以上的總分時,也可以享受上述政策待遇。在上述的本科及碩士以上學位也包括畢業預定者。

部分永住權的申請要件

在瞭解放緩的永住政策之前,首先有必要對永住權的種類進行簡單的瞭解。永住權的申請一共分爲下面16個種類:

連續居留5年以上(俗稱‘一般要件的永住權’)

國民的配偶(F-6),國民的未成年子女(F-2-2)

永住權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高額投資

出生在大韓民國的華僑

博士學位持有者

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持有者

特定領域的能力所有人

特別功勞者

養老金受惠者

取得打分制居住(F-2)資格後,連續居留3年的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房地產投資移民者

永住權人的韓國出生子女

公益事業投資者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技術創業

高額投資附條件永住

本次的永住權申請要件的放緩,不是針對所有的永住權種類的。而是針對的是上述的第7種-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持有者申請永住權的要件。

 下面着重分析主要更改的部分:

原來的制度是:對持有尖端技術領域的學士學位以上的人,連續居住3年以上,同時年均所得超過GNI(人均國民總收入)時,可頒發永住資格。

放緩後的制度是:對專業領域擴大爲整個理工專業,以及碩士學位持有者不受專業領域的限制。

解析:本來本科以上畢業生申請永住權的尖端技術領域的專業是IT、技術經營、納米、數碼電子、生物科學、傳送及機器、新材料、環境及能源。現在本科畢業生只要是理工專業都可以申請,碩士以上不限專業領域的限制。

此項永住權相比一般永住權的好處是隻要超過GNI即可,而不是超過2倍的GNI。

邀請父母

邀請人要件:在韓國大學的碩士、博士課程留學6個月以上的留學生。

被邀請人要件:邀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最多可邀請2名。

申請及許可內容:邀請人在管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申請訪問同居(F-1-15),頒發90日以下的單次往返簽證頒發認證書。在邀請人的居留期限範圍內,每次的延長期限最多可爲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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