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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家長必須知道的陪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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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國家針對家長的陪讀政策

留學家長必須知道的陪讀政策

美國:已婚留學生的配偶和孩子都可以申請陪讀簽證(f2簽證),並且不需要任何英文能力測試或者專業測試,但是美國法律規定,f2簽證不能在美合法工作或者讀書。

加拿大:透過訪問簽證陪讀,將訪問目的從走親訪友變成了陪孩子讀書,停留時間視各人的具體情況和資產情況而定,一般爲2-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新加坡:母親可陪讀父親不可,允許母親工作。新加坡允許配偶陪讀和父母陪讀,但後者必須是16歲以下孩子的母系親屬。與此同時,新加坡允許陪讀母親工作,陪讀母親在學生入學一年後,就可以向新加坡勞工部申請特殊的工作準許證,在該國就業

澳大利亞:根據澳大利亞的政策,如果孩子未滿18歲,父母或監護人可以申請580簽證(學生監護人簽證)去陪讀,有效期到孩子年滿18歲爲止。但是,陪讀人在澳期間,不能參加超過3個月以上的學習,也不能打工。

新西蘭:允許非常低齡甚至是十歲以下的學生來新留學,這必須要有父母的陪同。17歲或以下的孩子在新西蘭留學,家長可申請監護人簽證,監護人簽證申請人以照顧學生爲唯一目的,不準工作和讀書。

歐洲國家:據瞭解,英國沒有專門針對父母陪讀的簽證,如果家長確實希望陪孩子一段時間,可以申請訪問簽證。此外,德國、法國等國家也沒有明確的陪讀簽證種類,但家長和親屬同樣可以透過申請訪問簽證到國外陪讀,期限一般爲3個月到半年不等。

馬來西亞:要有存款證明。馬來西亞之前不存在陪讀,但國內很多家長把馬來西亞視爲去歐美留學的“跳板”,包括允許留馬學生的父母到馬陪讀。對存款證明,通常要求15萬馬來西亞幣,存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