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須當面提交以下全套檔案,並譯成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
· 護照, 申請人離開瑞士後其護照至少仍有3個月有效期
· 近期護照照片一張
· 填寫完整並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
· 護照1---6頁複印件, 以及其他所有簽證複印件
· 名片
· 在瑞士的`邀請公司/機構出具的邀請信 該邀請信必須由公司的被授權人簽署。 邀請信需具備以下內容:
- 每個被邀請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
- 每個被邀請人的護照號碼
- 出訪瑞士的目的
- 在瑞士的逗留時間
- 大致的入境日期
- 由誰負擔在瑞士的旅行及住宿費用
· 申請人單位派遣信須包含費用說明
· 申請人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譯成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
· 往返機票定單
· 簽證費(55瑞士法郎, 以人民幣支付, 目前爲成人350 元,請自備零錢,使館不設找零。)
建議每個申請者提供涵蓋整個行程的國際旅遊保險。醫療住院,意外傷害,治療綜合險額必須爲歐元30,000/人
通常情況下,簽證將在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並獲批准, 且支付簽證費後48小時簽發.
原則上申請資料可郵寄到瑞士使館, 但申辦時間較長! 瑞士使館不會給郵寄者打電話通知資料齊全與否! 如果郵寄來的費用不夠, 申請將不予辦理.(EMS郵寄費用, 國內爲30元人民幣,蒙古國爲14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