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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成人高考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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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之一。很多考生會有疑問,參加成人高考時,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和專業。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福建省成人高等學校考試招生規定,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福建省成人高考報名時間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批准下達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的院校,並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佈招生專業後,可在我省招生。

實行全國統一招生的各有關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並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應包括招生範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有關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相應責任,並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二、招生計劃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分爲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3種。省教育廳編制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向社會公佈招生學校和招生專業。未向社會公佈的學校及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覈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牀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牀類專業的人員,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6.在中國定居並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所在省(區、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參加報名。

(二)報名時間

我省成人高校考試招生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分爲網上資訊輸入和現場資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資訊輸入時間:9月6日9:00-9月9日18:00

2.現場資訊確認時間:9月9日-9月14日

(三)報名方式

考生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數字服務大廳”-“成考成招”-“網上報名系統”,認真閱讀《2016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學校考試招生規定》、《報考須知》、院校招生計劃和有關說明。

1.網上資訊輸入(含專業志願)

(1)按照網頁的提示和要求,考生簽訂網上報名協議、《考試誠信承諾書》,準確輸入個人基本資訊(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手機號、通訊地址等)和報考學校及專業志願資訊。每位考生只能報名1次。在現場資訊確認前,考生如需修改志願資訊,可憑自己的賬號及密碼上網修改。

(2)考生一般應選擇戶口(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作爲報名資訊確認點和考試地點。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3)考生覈對自己輸入資訊無誤後確認提交,將系統給出的網上報名號ID記錄下來,並牢記自己本人設定的賬號、密碼(此賬號密碼還將適用於考生成績查詢、第二次專業志願確認、錄取資訊查詢和填報徵求志願等)。

2.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1)專升本、高起本和高起專的考生可分別填報3個院校,每個院校填報2個專業志願。其中報考高起本的考生,也可兼報相同科類的專科。

(2)招生計劃備註欄內的招生範圍註明限招“系統職工”、“委培單位人員”的屬限招條件;“面向××地區招生”是指面向在該地區生活和工作的人員,戶口不限制;沒有註明的即面向全省招生。院校學習形式爲業餘的主要是面向本地區招生。

(3)在現場資訊確認之前,考生可對已填報的志願資訊進行修改。但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報考志願資訊,任何人不得更改。

3.現場資訊確認(含第一次專業志願確認):考生按選定的時間,到已選擇的資訊確認點,辦理現場資訊確認手續。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訊確認的,視爲本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報名。

(1)現場資訊確認手續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考生按自己選擇的時間到資訊確認點,憑本人的網上預報名個人資訊單進行報名資訊覈對確認。

(2)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及複印件。

(3)交納報名考務費。

(4)採集個人照片資訊。

(5)覈對網上報名資訊確認表,覈對無誤並簽字後交現場確認點存檔。

4.現場資訊確認有關要求及交驗材料(逾期無效)

(1)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無二代居民身份證者不能報考。外省籍戶口的考生還須持工作單位證明。

(2)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須持經教育部審定覈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成人高校專科畢業生須持所在院校學籍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福建省成人、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網上報名資格審覈表》。

(3)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免試和錄取加分投檔的考生,須交驗原始證件和複印件;申請免試入學的優秀運動員還須交驗本人申請書和省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推薦表》;申請加分投檔的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還須出具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的運動成績證明。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須交驗退役證原件及複印件。

(5)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後免試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須交驗畢業證書和義務兵役退役證書;“下基層”服務期滿證書和單位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5.現場確認工作結束後,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下載《2016年福建省成人高校考試招生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花名冊》並審覈,將符合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名冊及有關證件的複印件加蓋公章後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複覈。

6.第二次專業志願網上確認。時間:11月28日9:00-11月30日18:00。考生應檢視公佈的院校招生計劃數,憑個人賬號密碼登陸並對報名時填報的專業志願資訊進行第二次確認。考生可根據個人專業發展需要,對報名時填報的專業志願進行調整。

(四)報名資訊採集標準

報名資訊採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管理資訊標準》執行。

(五)報名考務費用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費〔2015〕267號檔案覈定的收費標準,考生應交納報名考務費每生160元。

(六)報名組織

現場資訊確認工作由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定本地區的現場資訊確認點,向社會公佈,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考試

(一)考試日期

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爲10月29日-30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

(二)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定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爲語文、數學、外語等3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等3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對外語語種的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3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爲“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爲“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

2.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爲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對照表見附件4。

(三)考試內容及時長

統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據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複習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爲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爲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爲150分鐘。

(四)試卷形式

我省高起本、高起專以及專升本的統考科目全部實行網上閱卷評分,採用答題卡作答的形式。

(五)專業加試

1.報考高中起點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相關成人高校必須組織專業加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報考專升本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是否加試專業課,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其它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有關高校自行確定。

2.加試科目:美術專業《素描》、《色彩》;音樂專業:《聲樂》、《器樂》;體育專業:《100米跑》、《鉛球》、《立定跳遠》。

3.考生持藝術(體育)專業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參加所報考第一志願學校的專業加試。

4.成人高校進行專業加試必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生源計劃中註明,並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在11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5.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但錄取時院校必須確定合格標準。

(六)考試組織

1.成人高考工作在省招委會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考區設在縣(市、區)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考點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考生准考證號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統一隨機編排生成。

2.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包括備用卷、答題卡等)在開啓之前及試卷使用過程中屬國家絕密材料,應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認真做好試卷運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安全。

3.考試期間,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入場,考生應遵守《考生須知》和其它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者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對存在組織作弊、出售考題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考生遵紀守法和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堅持做好考試工作人員警示教育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未經培訓不得從事監考工作和其它與考試相關的工作;要嚴格執行選聘和迴避制度。任何高校、機構和個人不得組織考生跨省參加成人高考。

(七)閱卷及成績查詢

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部實行網上閱卷。閱卷工作由省招委會組織統一進行,實行評卷院校負責制的管理體制。考生成績由本人憑賬號密碼登陸報名網站查詢,不公佈,不對考生查卷。

五、錄取

(一)錄取形式、時間

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分常規志願錄取和徵求志願錄取兩個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從12月5日正式開始,12月18日結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12月5日至9日爲專升本院校錄取;12月5日至6日爲高起本院校錄取;12月7日至9日爲高起專院校錄取。

2.12月10日9:00至11日18:00爲網上填報徵求志願時間,凡未錄取的考生可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數字服務大廳”-“成考成招”-“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徵求志願。

3.12月12日至18日爲徵求志願錄取工作時間。

(二)錄取工作機制

錄取工作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錄取名單進行審覈,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發揮校內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機制。

(三)錄取控制分數線

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委會按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文考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體育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爲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於相應考試科類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須報教育部備案。

(四)投檔審錄

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願順序將上線的考生電子檔案材料向招生學校全部投檔,學校按第一專業志願審錄。

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於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試院審覈,招生學校按審覈後的錄取名單將錄取通知書寄達考生本人。

六、錄取照顧政策

(一)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覈、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覈、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1.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2.亞運會、亞洲盃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3.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上述運動員報名時必須出具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審覈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製)。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並考覈合格,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二代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覈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四)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覈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地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福州市晉安區的北峯山區(日溪鄉、宦溪鎮)、漳浦縣湖西鄉、赤嶺鄉,龍海市隆教鄉,永安市青水鄉,上杭縣官莊鄉、廬豐鄉,寧化縣治平鄉的畲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惠安縣百崎鄉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海島(無橋樑、海堤與大陸相連)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歲以上人員(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於現場確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符合上述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不得累計。

七、資訊公開公示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應按照教育部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相關資訊。資訊公開工作要做到資訊採集準確、公開程序規範、內容發佈及時。

八、新生複查

新生入學註冊時間爲2017年春季。新生入學時,招生學校應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嚴格學籍註冊管理。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透過學籍電子註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複覈,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覈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九、其它

1.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高等學校結業生學歷問題的批覆》(教學廳函〔2001〕3號)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結業生具有報專科起點的本科修讀第二學歷資格。

2.對違反招生考試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對違反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對存在組織作弊、出售考題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爲,要及時固定證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