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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戲劇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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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配合學院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將對入學以來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並在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社會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應屆畢業生進行“優秀畢業生”的評選,下面大家就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

中央戲劇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一、評選範圍

1.具有中央戲劇學院正式學籍的本科、專科、研究生生應屆畢業生;

2.凡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遵守校規校紀,熱愛集體,團結同學,身體健康,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在各方面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3.學習成績優秀,在校期間獲得過兩次以上(含兩次)三等以上(含三等)獎學金,如本系全年級無優,成績必須在前三名;

4.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未有任何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間在國內外重大比賽中獲獎或獲得省、市級、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等稱號。

 三、評選辦法

1.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工作在每學年第二學期進行;

2.由各系畢業班班主任根據評選條件,對本班學生成績及其它方面進行綜合評定,經系裏審覈批准後,向學生處上報推薦材料,原則上每系推薦人數不超過各系當年畢業生總數的5%;

3.各系遞交申請的截止時間爲每年4月30日,逾期將視爲棄權,學生處不接收學生本人遞交的申請;

4.學生處將申請材料整理、審覈後,召開由各系、學生處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評選會,以差額方式評選出本屆“優秀畢業生”;

5.院級優秀畢業生推薦參加市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被評爲市級優秀畢業生將由北京市教委授予《優秀畢業證書》,並將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放入本人檔案。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