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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報考點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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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報考點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特別提示


  1、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做誠信考生。
  2、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隊人員持“軍隊人員(無身份證)報考2013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證明”)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無有效身份證件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和手錶等計時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4、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場。
  5、考生進場實行進場簽名制度
  6、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子靠近走道的一角以便覈驗。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按照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以及漏填、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7、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答題卡背部上面,留有“考生姓名”填寫框,考生必須填寫;考試結束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教師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同時,在密封條上簽字。經監考員逐個覈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8、應試時,考生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或者鋼筆書寫,填塗部分必須使用鉛筆(2B)填塗。
  9、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爲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10、報考建築、設計類考生,1月7日上午的考試安排在第393-395考場,地點南核心教學區三號樓東側南3—209教室、南3—210教室、南3—211教室。
  11、報考鄭州大學美術學院的考生1月7日上午到鄭州大學新校區美術學院教室參加考試。
  12、報考鄭州大學音樂系的考生1月7日上午到鄭州大學南校區音樂系教室參加考試。
  13、考試日期: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上午8:30進行。
  14、考風考紀舉報電話:
  河南省招辦舉報電話: 68101521;鄭州市招辦舉報電話:67882002;鄭州大學舉報電話:67781266、67780050
  15、校內就餐地點:鄭州大學新校區生活園區學生食堂。詳見鄭州大學後勤集團網站()。
  16、由於鄭州大學新校區教室分佈複雜,請考生務必在考試前一天(1月4日)到現場檢視考場教室位置和展板公告。具體考場安排請在2013年1月2日後到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檢視(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