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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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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學,簡稱“通大”,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交通運輸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江蘇省十五所重點建設大學成員,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教師培養計劃”試點高校。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南通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南通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公告

 一、推薦名額

依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推免生名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定內推與外推限額。根據教育部下達的總指標限額,學校在綜合考慮各學院2017屆預畢業本科生人數、省優勢重點學科及學位點分佈、研究生培養條件等基礎上進行分配。

二、申請推薦基本條件

1.申請者爲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學習成績優良, CET-4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外語專業要求TEM-4考試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各學年素質綜合測評成績排名位居本專業本年級學生前列,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 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經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須公示;

7.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人員,符合相關專業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直接獲得推免生資格。

各學院按上述要求制訂具體條件,但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請應屆本科畢業生關注各推薦學院有關通知。

三、推薦程序和時間節點

本次推薦程序分爲:動員與公告;學生申請;學院初選、綜合考覈及公示;部門審覈;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會審、複審、決定和公示;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上網填寫基本資訊並繳費;學生自行跟蹤、點擊確認複試通知並參與招生單位複試;學生自行查詢複試結果並點擊確認錄取通知等環節。

1.各推薦學院須在接本通知之日起,根據檔案及學校有關會議精神,在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進行廣泛動員,公佈推薦名額、條件和辦法。

2.各推薦學院根據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細化本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構成、推免工作組織過程、推免條件、綜合考覈及遴選辦法等。上述書面材料請各學院於9月12前加蓋公章後報送研究生院並同時發送電子檔案。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自願申請,並準備好以下附件材料:

① 在校歷年成績單(衝抵前成績, 成績單上須加蓋教務成績專用章);

② 所獲獎勵證明材料;

③ 參加科研工作證明材料;

④ 發表學術論文或著(譯)作證明材料;

⑤ 教授推薦意見(破格申請者需要);

申請者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網上申請和確認。確認後請直接從網上下載打印《南通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南通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破格申請表》)、《南通大學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附件材料清單》等,連同附件材料,按序裝訂成冊,在規定時間內交所在學院。

l 申請網址:,在用戶登入欄登入“推免生申請”。

l 網報系統開通時間:9月9日15:00

l 網報系統關閉時間:9月13日15:00

4.推薦學院及時彙總學生的申請,在廣泛徵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由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檔案及本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審覈學生的申請資格並組織全面考覈和綜合評價,在學校下達的限額內、根據申請者綜合考覈成績,按學院或專業排序確定擬推薦學生名單,將結果按規定格式填入《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單》,於9月18日前報送研究生院,並同時在學院網站公示10天。

5.9月19日,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推薦的免試生名單並在校內網上予以公示;9月24日前將獲得推薦資格的推免生名單上報“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在此階段,若因學院未及時上報相關資訊導致無法上傳學生名單,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自9月25日起,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請按“附件1 ”中藍色文字的時間安排,自行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跟蹤並完成以下操作:註冊填寫基本資訊、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點擊接收並確認複試通知、按招生單位要求參加複試、檢視複試成績和待錄取通知、點擊並接收待錄取通知(只能選擇一所學校)。有關操作指南說明請及時關注教育部網站內,有關網上填報問題請及時電話諮詢我校研究生院或所報外校研究生處(部、院)。

 四、接收工作

1. 各招生學院(系、室、所)根據上級及學校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學院(系、室、所)《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招收推免生專業目錄及招生計劃表(招收推免生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單位去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並請於9月12前將書面材料加蓋公章後報送研究生院並同時發送電子檔案。

2. 9月28日至10月24日,各招生學院(系、室、所)根據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考生報名情況及本單位複試錄取辦法適時組織相關工作。

 五、組織與管理

1.學校負責全校推免生工作的宏觀管理,併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專家教授代表爲組成成員的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

2.各相關學院(系、室、所)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主管學生工作負責人、主管研究生教育負責人、校黨風監督員(特邀監察員)、及專家教授代表爲組成成員的學院(系、室、所)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規範管理,切實抓好關鍵環節,確保該項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六、監督機制

1.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推免生工作。

2.實行公示制度。對推薦名額,推薦辦法、推免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複試錄取辦法、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複試成績等)、諮詢申訴渠道等全部實行公示,充分發揮社會和師生的監督作用。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人:沈老師、邢老師;電話:85012093

校內網報技術支援:胡老師;電話:85012095

政策諮詢:廖老師;電話:85012090

紀檢、監察部門電話:8501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