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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科技學院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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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科技學院位於河南鄭州。學校創立於1984年10月。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黃河科技學院2017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黃河科技學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招生工作,確保黃河科技學院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黃河科技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名稱:黃河科技學院 簡稱:黃科院 英文名稱:HuangheScience & Technology College 院校國標代碼:11834。

第四條 辦學地點: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南校區);鄭州市航海中路94號(北校區)。

第五條 黃河科技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辦學地點濟源市) 系教育部“應用科技大學”改革試點項目,辦學地點: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六條 黃河科技學院創辦於1984年,本部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是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辦普通本科高校。鄭州市有兩個校區,濟源市有一個校區,佔地260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80多萬平方米。學院現有工學院、醫學院、應用技術學院等16個二級學院;設有工學、理學、文學、醫學、管理學等九大學科門類;開設電子資訊工程、臨牀醫學、工商管理等64個本科專業,數控技術、護理等35個專科專業;其中區域經濟學、通信與資訊系統、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3個學科爲河南省重點學科;護理學、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資訊工程、音樂表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6個專業爲河南省特色專業;通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專業、經濟學、護理學等4個專業爲河南省民辦教育品牌專業;建有納米功能材料研究所、民辦教育研究所等11個研究所;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鑑定站、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河南省校園足球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博士後研發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學科、特色專業、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等高層次教學科研平臺45個。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餘人,具有進階職稱的教師近50%,青年教師中80%具有研究生學歷。擁有工程師暨教師、律師暨教師、會計師暨教師等各類“雙師型”教師630餘人,擁有中國工程院院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國家和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等榮譽教師150餘人。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鑑定站、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研發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等高層次教學科研平臺48個。建有各科類實驗(實訓)室110個,實驗分室288個,校內實訓基地15個,校外實訓基地316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價值2.4億元;館藏圖書294萬冊。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黃河科技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劃和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條 黃河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和諮詢等項工作。

第九條 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學校有關領導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十條 學校從不委託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後,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並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覈備案。同時將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備案,並透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佈。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除港、澳、臺以外)2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四條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市《報考指南》公佈爲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發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黃河科技學院制定的《黃河科技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高招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以高考統考成績爲依據,實行“志願清、專業清”原則。

對於進檔考生,一般先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如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按其所報專業志願先後順序,依照考生基準成績和身體條件並參考相關單科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爲順應高考改革需要,一些省份近年出臺了新的錄取投檔辦法,如無特殊說明,學校將按該省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課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以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其中,環境設計本科專業錄取原則是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各佔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以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以省級招生辦規定公佈爲準。

專業加試要求: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根據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主管部門要求,採用省統考成績。沒有省統考的個別藝術類專業,我院單獨組織專業加試。

第十八條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訓練兩個專業專業課由我院單獨組織考試,文化課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

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檔案要求進行: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180分,專業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40分。具備一級運動員和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分別降低30分和50分錄取。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依據考生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我院面向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招收體育教育專業本科層次的考生,考生參加對口招生的報名和考試。考試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錄取規則按照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外語語種、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考生身體狀況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對於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分數線以上的要求,我院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對經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並已計入高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原則上予以認可,並根據該省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二十二條 退檔原則: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覈不合格、不服從專業調劑、往年被錄取不報到者,學校可考慮予以退檔。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束後,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要求,學校在黃河科技學院官方的網站上及時向社會公佈錄取結果。

  第六章 資助與獎勵

第二十四 學校建立了一套以“獎、貸、助、補、減、免”爲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開闢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在校學習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六條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七章 畢業及就業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註冊後,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合格後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黃河科技學院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符合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條件的,可自願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在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並滿足授予第二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門設立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健全的畢業生就業安置機構,透過學校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促使畢業生順利就業,並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應當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發改委審批後的標準進行收取。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報到後,學校將進行全面複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黃河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學院通訊聯繫方式

地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南校區)郵編:450063

鄭州市航海中路94號 (北校區) 郵編:450006

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郵編:459000

電話:0371-68880130 6895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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